《當代德國法學名著:請求權基礎》在一定程度上,可視為1993年已至第16版的拙著《民法》的簡本。我之所以撰此簡本,主要基于兩方面的考慮: 首先,拙著《民法》之寫作初衷,限于處理民法適用上的難點。比如在其第22章中,我雖討論了“自無權利人處取得”制度,但就自權利人處取得問題卻略過不談;也就是說,我是假定讀者已掌握關于后
該書從介紹勞動關系的特征——從屬性入手,較為系統(tǒng)和簡要地敘述了法國勞動合同制度的基本內容以及近年來關于勞動合同的立法改革。
《外國刑事法翻譯系列(35)·京師國際刑事法文庫:斯洛文尼亞共和國刑法典》由總則、分則和附則三部分組成?倓t對犯罪與刑罰的一般原理、制度作了規(guī)定,具體包括基本條款,本法的適用,犯罪的基本條款,刑罰,警告措施,保安處分措施,沒收通過實施犯罪而得到的財產利益,定罪的法律后果,復權、定罪的法律后果的結束、犯罪記錄的披露,實施
《京師國際刑事法文庫(57)·外國刑事法翻譯系列(34):黑山刑法典》由總則、分則及附則三部分組成!毒⿴焽H刑事法文庫(57)·外國刑事法翻譯系列(34):黑山刑法典》的總則對犯罪與刑罰的一般原理、制度作了規(guī)定,具體包括基本條款,犯罪,刑罰,警告措施,保安處分,對犯罪的肯少年適用的條款,沒收犯罪所得之財產利益,定罪的
《“十二五”國家重點圖書:歐盟新能源法律與政策研究》以歐盟新能源法律與政策為研究對象,對歐盟新能源法律與政策的構成、目標、原則以及內容、特點、發(fā)展趨勢進行了較為系統(tǒng)的分析。在對歐盟新能源法律政策體系總體進行研究的基礎上,根據(jù)歐盟對能源次級立法的劃分,從四個方面分別探討了歐盟的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核能法律政策、節(jié)能與能效
《歐美碳排放權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對國際及國內關于碳排放權交易的市場建立、交易程序及典型實例進行考察分析,對歐盟和美國的碳排放權交易機制進行全面深入的比較研究,為我國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構建提供有益的參考和借鑒。
本書是一本討論德國法制發(fā)展史的著作、內容包括總論10章,各論12章,總論部分探討了德國法制對東亞各國的意義,說明作者為什么要書寫一本德國法制史的書,作者希望透過探討法制史對于法學研究的意義、法制史教學與研究在德國的發(fā)展、什么是德國法制史的研究分期、德國目前法制史的研究成果與現(xiàn)狀以及透過簡略介紹中世紀重要的德國法律書籍
《法律的未來》初版于1982年。在《法律的未來》中,作者對一些重要的法律問題,比如陪審團審判法律援助、人身傷害、誹謗罪,隱私與秘密、權力的濫用等提出了自已的改革意見。
現(xiàn)行的《捷克刑法典》(第40/2009號法律),于2009年1月9日通過,2009年8月7日第306/2009號法律進行了修正,從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捷克刑法典分為總則、分則、過渡規(guī)定和最后條款三卷?倓t部分包括八編:第一編(刑法的適用范圍)、第二編(刑事責任)、第三編(違法阻卻事由)、第四編(刑事責任的消滅)、
《塞爾維亞共和國刑法典》的譯者序和先前筆者所翻譯的馬其頓共和國刑法典及克羅地亞共和國刑法典的譯者序無論是在篇章結構還是在創(chuàng)作風格上都迥然相異。在法學研究中,法典翻譯完畢之后寫上一個法典評述作為譯者序,并尋找時日將其作為一篇譯介式論文進行發(fā)表業(yè)已是法典翻譯通常之習慣,流風所及,似乎形成了一種思維定式。就筆者而言,也深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