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全面、系統(tǒng)地介紹了我國勞動仲裁制度的基本結構、基本原理的基礎上,借鑒民事訴訟理論,對勞動仲裁的具體規(guī)則進行了闡釋、說明。并結合勞動仲裁實務中的疑難點,在發(fā)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基礎上提出了相應的立法建議,完善和豐富了勞動仲裁規(guī)則的基本理論。
總 序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自誕生之日起,已歷經四十個春秋,見證律師行業(yè)逐步成為上,F代服務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并迎來一個又一個蓬勃發(fā)展的年頭。隨著中國經濟體制的全面深化改革,國內外經濟社會舞臺上都活躍著律師的身影,他們不僅為中國推進市場經濟發(fā)展提供專業(yè)的法律意見,更是為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保駕護航。
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思想文化建設工作,提出了文化強國戰(zhàn)略,強調了文化建設與國家文化軟實力提升的重要性。為此,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順應國家文化建設治國理念,貫徹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作出全力打響“四大品牌”的決策部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專業(yè)水平,努力把律師行業(yè)打造成亮眼的上海服務品牌,營造上海律師行業(yè)特有的文化氛圍,形成上海律師隊伍的人才高地,提升上海律師的學術理論素養(yǎng)和法律實踐能力,引導律師著書立說,鼓勵百家爭鳴。2006年年初,“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文庫”出版工作啟動,至今已步入第十四個年頭。已經問世的作品,匯聚了作者的智慧結晶,展示了上海律師的精神財富,也印證了上海律師在高速發(fā)展的轉型期中始終立于時代脈絡的前沿。
搭建律師思想碰撞之平臺、暢通律師信息傳播之渠道、鋪設律師學問切磋之道路、營造律師形象展示之舞臺、創(chuàng)建律師文化交流之大廈,始終是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推動律師發(fā)展的出發(fā)點和追求目標,也是廣大上海律師共同憧憬的理想之境。
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
2019年4月
胡燕來,湖南岳陽人,1969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勞動法律師,觀韜中茂(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系檢察官辭職從事律師工作,2008年開始律師執(zhí)業(yè),曾榮獲勞動爭議代理最佳獎,榮記個人三等功兩次,F為上海市律師協(xié)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業(yè)務研究委員會委員,最*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詢專家。曾出版圖書四本:獨著三本,即《解雇——人力資源法律實務指引》《工資實務研究》《勞動法之完善研究》;參著一本,即《企業(yè)合規(guī)師手冊》。
目 錄
第一編 勞動仲裁基礎
第一章 勞動仲裁概述
一、勞動爭議解決機制及其定位
二、勞動仲裁制度產生條件及歷史沿革
三、勞動仲裁請求權
四、勞動仲裁的辦事機構
五、勞動仲裁的基本原則
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的法源
七、民事訴訟法的參照適用
八、關于自由裁量權的規(guī)范行使
九、勞動爭議處理機制頂層設計完善及建議
第二章 “三定”辦案思維
一、審案的邏輯支撐——三段論
二、法律規(guī)則邏輯結構與要件分析法
三、法律事實確認原理
四、“三定”法律思維簡介
五、法感與“三定”法律思維的關系
六、“要件審判九步法”分解表
七、勞動爭議案件請求權、抗辯權基礎例舉
八、“確認勞動關系”案件之要件事實
第三章 勞動法解釋方法及運用規(guī)則
一、勞動法解釋概述
二、裁審者享有法律解釋權
三、法律解釋方法及其類型
四、法律解釋規(guī)則概述
五、文義解釋規(guī)則
六、體系解釋規(guī)則
七、主觀目的解釋規(guī)則
八、客觀目的解釋規(guī)則
九、勞動法解釋之檢驗標準
十、狹義的法律解釋與價值補充、漏洞填補的關系
第二編 一般規(guī)定
第四章 勞動仲裁的受案范圍
一、勞動爭議的法定受案范圍
二、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三、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四、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福利、培訓及勞動保護爭議
五、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金等爭議
六、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七、社會保險爭議
八、常見不予受理案件匯總
九、是否受理存疑例舉
十、勞動監(jiān)察與勞動仲裁受案范圍交叉的處理
十一、關于受案范圍的立法建議
第五章 勞動仲裁的參與人
一、仲裁參與人概述
二、勞動仲裁當事人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
四、勞動仲裁代理人
五、其他仲裁參與人
六、特殊當事人主體資格的確定
七、書記員職責及日常操作實務
第六章 勞動仲裁時效制度
一、仲裁時效概述
二、仲裁時效制度的歷史沿革
三、勞動仲裁時效的適用范圍
四、仲裁時效的起算
五、勞動報酬的特殊時效
六、仲裁時效的中斷
七、仲裁時效的中止
八、仲裁時效完成的法律后果
九、仲裁時效利益的拋棄
十、仲裁時效制度適用中的疑難問題
第七章 勞動仲裁的管轄
一、仲裁管轄概述
二、勞動仲裁管轄規(guī)則
三、管轄沖突處理規(guī)則
四、勞動訴訟管轄權的爭奪
五、協(xié)議管轄的效力
六、對接民事協(xié)議引起的管轄問題
七、勞動仲裁的級別管轄
八、勞務派遣爭議的仲裁管轄和訴訟管轄
九、仲裁管轄與訴訟管轄的銜接
十、關于仲裁管轄的立法建議
第八章 勞動仲裁的證據
一、仲裁證據概述
二、當事人的陳述
三、書證
四、物證
五、視聽資料
六、電子數據
七、證人證言
八、鑒定意見
九、勘驗筆錄
第九章 勞動仲裁的證明
一、仲裁證明概述
二、勞動仲裁的證明對象
三、證明目的、證據事實、法律事實、證明對象和內容的識別
四、勞動仲裁之證明標準
五、證明妨礙及其處理
第十章 舉證證明責任
一、舉證證明責任概述
二、舉證證明責任的分配
三、勞動仲裁舉證證明責任例舉
四、舉證證明責任分配之立法建議
第十一章 舉證、質證與認證
一、勞動仲裁的舉證時限
二、證據交換
三、勞動仲裁的質證
四、勞動仲裁的認證
五、勞動仲裁之自由心證
第十二章 勞動仲裁的期間與送達
一、仲裁期間概述
二、法定期間、指定期間與約定期間
三、不變期間與可變期間
四、仲裁期間的計算
五、仲裁期間的耽誤
六、仲裁送達概述
七、勞動仲裁的送達方式
八、仲裁送達的效力
第三編 仲裁程序
第十三章 勞動仲裁的申請
一、仲裁申請權
二、仲裁申請及文書制作
三、仲裁申請的撤回與撤銷
四、反申請
五、被申請人的抗辯
六、抵銷抗辯與反申請
七、仲裁信訪處理的基本行為準則
第十四章 勞動仲裁的受理
一、申請材料的審查
二、受理立案的條件
三、收件后的處理
四、逾期不受理、材料送達與答辯
五、一事不再理
六、超過仲裁時效能否受理
七、立案與受理中的基本行為準則
八、建議增加特殊主體身心健康受損賠償之受案范圍
第十五章 一般程序
一、定義及概要
二、開庭前的準備
三、開庭審理
四、審結期限
五、中止審理
六、按撤回處理與缺席裁決
七、增加或變更仲裁請求
八、庭審中的釋明
九、勞動仲裁的終結
十、庭審中仲裁員的基本行為準則
十一、庭審質量參考標準
第十六章 簡易程序
一、概述
二、適用范圍
三、主要適用規(guī)則
四、轉一般程序的處理
第十七章 勞動仲裁的裁決
一、裁決概述
二、裁決原理
三、裁決書的作出
四、先行裁決
五、先予執(zhí)行裁決
六、勞動仲裁保全
七、裁決書的制作
八、裁決的效力
九、檔案管理
十、仲裁文書制作的基本行為準則
十一、裁決文書定稿前的通常復核標準
第十八章 一裁終局
一、終局裁決概述
二、“勞動報酬”范圍的確定
三、“工傷醫(yī)療費”范圍的確定
四、“經濟補償”“賠償金”范圍的確定
五、執(zhí)行勞動標準爭議案件范圍的確定
六、終局裁決的作出與程序規(guī)則
七、終局裁決應否撤銷的判定標準
八、終局裁決書的參考格式
第十九章 集體勞動爭議的處理
一、集體爭議概述
二、集體權利爭議與集體利益爭議
三、處理集體爭議的基本原則
四、集體爭議的申請與受理
五、財產保全與先予執(zhí)行
六、集體爭議的調解
七、集體爭議的審理與裁決
八、對集體爭議的立法建議
第四編 調解與裁審銜接
第二十章 勞動爭議的調解
一、調解概述
二、勞動仲裁調解的程序
三、民間調解協(xié)議中的給付內容要求
四、民間調解協(xié)議的效力
五、民間調解協(xié)議的仲裁確認
六、民間調解協(xié)議的司法確認
七、調解實務的策略與技巧
八、調解的基本行為準則
九、勞動爭議調解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對策
第二十一章 勞動仲裁與訴訟的銜接
一、裁審銜接概述
二、處理裁審關系的基本原則
三、裁審受理的銜接
四、裁決效力的銜接
五、仲裁請求與訴訟請求的銜接
六、裁審證據的銜接
七、裁審法律適用的銜接
八、保全和執(zhí)行的銜接
九、裁審銜接工作機制的完善
十、對裁審銜接的幾點立法建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