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太民族是人類社會一個古老獨特的民族,猶太文化是歷史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自猶太民族走進歷史以來,其創(chuàng)造的獨特文化逐步發(fā)展成為西方文明的一個源頭文化,對世界文明,特別是對西方社會和生活產(chǎn)生了巨大且深刻的影響。從縱向看,猶太聞名在兩千年前的世界之初孕育了基督教,確立了猶太民族首創(chuàng)的一神思想在社會的主導地位;到了14、15世紀,又為歐洲文藝復興的出現(xiàn)起到了中介作用;當近代來臨時又為資本主義的到來,特別是現(xiàn)代金融業(yè)、新聞業(yè)的發(fā)展發(fā)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從橫向看,猶太文明藉著猶太民族在世界各地的散居以及基督教、伊斯蘭教的廣泛傳播,對當代世界各民族的文化都產(chǎn)生了巨大影響。了解和認識猶太文化是我們了解和認識世界的一個重要方面。
《猶太文化史(第2版)》是一部以盡可能全面和扼要的方式介紹和評價猶太文化內(nèi)容的書籍,通過一種能夠在盡可能廣泛的讀者中引起興趣,激勵他們產(chǎn)生進一步閱讀愿望的方式,展示過去的四千年中在猶太民族中發(fā)生的令人激動和意義深遠的歷史事件與文化成就,是人們了解和認識猶太文化的基本讀本。
全面的梳理、系統(tǒng)的介紹、獨特的視野、客觀的評說、豐富的視覺資料成為《《猶太文化史(第2版)》》的基本特色。
前言
第一章 民族的形成和早期歷史
歷史背景
走進歷史
傳說史
士師時代
統(tǒng)一王國
王國分裂時期
囚虜時期
返鄉(xiāng)和圣殿的重建
第二圣殿時期
第二章 猶太流散史
流散的開端
埃及猶太中心
巴比倫中心
拜占庭時期
伊斯蘭世界的猶太人
現(xiàn)代以前西歐的猶太人中心
進入北非和奧斯曼帝國的西班牙被逐難民
東歐猶太人中心
美洲猶太中心
流散的意義
第三章 《圣經(jīng)》文化
一神思想
契約觀
末世論
律法
猶太教的組織
《圣經(jīng)》文化典籍
先知和先知思想
第四章 《塔木德》文化
《塔木德》
《塔木德》產(chǎn)生的神學基礎
《塔木德》產(chǎn)生的社會文化背景
《塔木德》編撰的政治背景
《塔木德》的編撰者
《密西拿》的編撰
《塔木德》文化的其他文獻
《塔木德》的特點和意義
第五章 中世紀以來的猶太教
中世紀猶太教
現(xiàn)代猶太教
第六章 拉比文獻
評注
法典
答問
重要拉比文獻作者
第七章 歷法、節(jié)日、人生禮儀和文化用品
歷法
節(jié)日
圣日
敬畏節(jié)
朝圣節(jié)
一般節(jié)日
紀念日
新增加的紀念日
人生禮儀
文化禮儀用品
第八章 文字與文學
文字
文學
第九章 猶太民族的復興運動
哈斯卡拉運動
猶太復國主義運動
第十章 猶太文化的新中心
國家的成立
以色列建立的意義
第十一章 與其他一神信仰的關系
與基督教的關系
與伊斯蘭教的關系
第十二章 猶太人面對的歷史迫害
古希臘羅馬時期
基督教時代初期
伊斯蘭教興起時代
中世紀
宗教改革運動時期
歐洲啟蒙運動
反猶主義的新形式
20世紀
反猶主義的反作用
附錄
猶太人在華散居史略
主要參考書目
后來,割禮成為猶太人與上帝立約的固定標志。據(jù)此,猶太教規(guī)定每一個猶太男子都要行割禮,以確立其與上帝“訂立契約”的關系。皈依猶太教的男子也不例外。
猶太教中這一獨特的闡述神人關系思想的提出表明“神”與“人”之間的關系在猶太人看來已不再是一種無可奈何的關系,而是一種互利互助、互有義務的雙向選擇關系。由于神人之間的關系以“約”的形式維系,不僅人對神有踐約的義務,神對人也承擔了相應的義務。以“立約”方式確定人與神的關系表明猶太人不再把人神之間的關系看成是一種傳統(tǒng)的宿命安排,而是一種互動關系。既然關系是通過“立約”來確定的,人作為立約的一方,便可以選擇立,也可以選擇不立。從這一意義上說,契約觀賦予了人在與神的關系上以選擇的自由。這種自由選擇的關系在人類思想史上第一次給神人關系賦予了全新的色彩,打破了長期以來將人放在被動地位的宿命觀。在這種新型關系中,不是人對神單方面的、無限的盡忠盡職,而是強調(diào)神、人之間的交感互通,從而激發(fā)雙方的主體能動性。此外,通過立約的方式確立人與神的關系,一下子將人神關系納入了“法制”的軌道,因為,既立了約,就必須踐約,就必須用約中的條款約束自身。不僅人應如此,神也應如此(如果我們在這里用統(tǒng)治者,或國家機器,來替代神的位置,這種立約關系則可視為“現(xiàn)代民主體制”的雛形)。
盡管猶太人的契約觀涉及的是信仰問題,但是,相信神對人有義務和責任,人就獲得了某種精神慰藉和信心。猶太人的這一思想經(jīng)過數(shù)千年的傳播對世界的進程產(chǎn)生了難以估量的影響,它的一神思想早已是當今人類一個主要信仰體系,而它的契約觀更是早已超出人類的信仰范圍,成為現(xiàn)代政治和社會生活的一個主要思想基礎。西方社會的近代政治學家和許多啟蒙思想家都曾在這一問題上有所論述。
猶太人的這一對約的看法構成了猶太教中的契約觀。它與猶太人的一神思想一道成為猶太教的基礎,并由此演繹出“應許之地”(The Promised Land)、“特選子民”(The Chosen People)和“救贖”等觀念。而這些觀念的存在又進一步擴大了猶太人的宗教思想的內(nèi)涵和外延。同時,這種神、人通過立約的方式確定互相之間關系的思想(即“特選子民”的觀念)對日后人們生活中的政治、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也產(chǎn)生了影響。
特選子民 猶太教教義認為猶太民族是上帝從萬民中挑選的一個特別的民族,故稱自己為特選子民。該觀念的產(chǎn)生與上面提及的上帝和猶太人立約的宗教思想有著密切的關聯(lián)。它最早來自《圣經(jīng)》!秳(chuàng)世記》中在描繪上帝與猶太民族之間的特殊關系時說:“亞伯拉罕必要成為強大的國,地上的萬國都必因他得福。我眷顧他,為要他吩咐他的眾子和他的眷屬,遵守我的道,秉公行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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