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中國法院2018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冊)的一個分冊,刑事案例一。內容包含關于犯罪、刑罰的具體運用、刑事證據與時效及其他問題的案例。案情凝練,并由主審法官精心撰寫裁判要旨與法官后語,可讀性、適用性強,能幫助讀者最大限度地節(jié)約查找和閱讀案例的時間,獲得真正有用的信息,是法官、檢察官、執(zhí)法人員、律師、法律顧問辦理相關案件以及案件當事人處理糾紛必備參考書。
一、犯 罪
(一)犯罪與刑事責任
1.從罪質特征把握想象競合犯的罪名選擇
——高某某妨害公務、楊某某包庇案
2.故意殺人罪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想象競合的認定
——孫寶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3.以放火的方式實現(xiàn)其他犯罪目的的行為屬于牽連犯,處理原則是擇一重罪論處,但適用該原則應以一行為觸犯數個罪名為前提
——周東故意毀壞財物案
4.跨區(qū)域集團化非法集資類案件中單位犯罪與個人犯罪的界定
——付某、鄭宗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5.間接正犯與教唆犯的區(qū)分
——李鵬詐騙案
6.如何認定傷害行為與特殊體質被害人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系
——張新故意傷害案
7.如何判斷積極責任要素的故意與過失
——張獻鳳過失致人死亡案
8.介入因素下瀆職罪因果關系的認定
——李慶某受賄案
9.刑法意義上的偶然因果關系對定罪量刑的考量
——陳某某玩忽職守案
10.疏忽大意的過失與間接故意的認定
——徐某某故意殺人案
11.互相斗毆中正當防衛(wèi)的認定
——孫建某等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案
12.刑事責任能力的判斷
——梅杰靈搶劫案
(二)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13.犯罪預備與犯罪未遂的認定
——張樹超生產假藥案
14.非法經營的煙草專賣制品尚未出售是否構成犯罪既遂
——李鵬輝非法經營案
15.誘惑偵查的合法性審查及販賣毒品罪的既、未遂認定
——方振利販賣毒品案
16.結果加重犯情形成立情況下的基本犯未遂的認定
——陳某強奸案
17.轉化型搶劫中對于當場及犯罪未遂的認定
——常宗某搶劫案
18.行為人逃脫抓捕后又主動投案的不能認定為犯罪中止
——劉達等販賣毒品案
19.如何認定中止犯是否“造成損害”
——孫某、盧某某強奸案
(三)共同犯罪
20.同案犯未共同商議而實施的犯罪行為如何認定
——程忠民、劉永剛詐騙案
21.共同犯罪意思聯(lián)絡的判斷
——吳遠會等強奸案
22.對向犯與共同犯罪的區(qū)分界定、共同犯罪刑事責任的個體性及單位犯罪適用如實供述的可能性
——張某某等假冒注冊商標案
23.對共同運輸毒品主、從犯的認定
——文元洪、王年宣運輸毒品案
24.共同實施故意傷害犯罪中是否“不宜區(qū)分主從犯”
——江某某等故意傷害案
25.貪污犯罪中從犯的認定
——韓運江等貪污案
二、刑罰的具體運用
(一)量 刑
26.被害人具有重大過錯可能性是否影響死刑立即執(zhí)行
——張永軍故意殺人案
27.被害人系特異體質的命案如何定罪量刑
——葉燕良故意傷害案
28.盜竊行為受過行政處罰情形下能否認定為“多次盜竊”構成盜竊罪的次數并折抵刑期
——王某盜竊案
29.認識錯誤對定罪和量刑的影響
——豆某某盜竊案
30.涉家庭暴力致人重傷案件如何量刑
——包存某故意傷害案
31.罪犯保外就醫(yī)期間下落不明,再犯新罪時的刑期如何計算
——張見某故意傷害案
32.剝奪政治權利執(zhí)行期間又犯新罪如何計算未執(zhí)行完畢的剝奪政治權利刑期
——藍洪某販賣毒品案
33.死刑緩期執(zhí)行限制減刑制度的法律適用
——擺永慶故意殺人案
34.犯罪情節(jié)輕微免予刑事處罰的理解與適用
——洪僑某、彭春某故意傷害案
35.偷挖滲井、滲坑處置生產廢液的刑事責任
——孫某某等污染環(huán)境案
36.有刑事責任能力未必有服刑能力
——王某猥褻兒童案
(二)累 犯
37.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案件中累犯的認定
——高姍姍信用卡詐騙案
38.累犯在連續(xù)犯中之認定
——鄭伯某盜竊案
(三)自首與立功
39.自首中如實供述時間節(jié)點的認定
——覃光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40.訊問后未采取強制措施,后主動投案能否認定為自首
——楊某某危險駕駛案
41.環(huán)境資源領域職務犯罪中“自首”與“坦白”的區(qū)別和認定
——李汭霏受賄案
42.交通肇事離開現(xiàn)場后自首的認定
——王華某交通肇事案
43.交通肇事后逃離后再回現(xiàn)場能否構成自首
——楊存某交通肇事案
44.明知他人已報警而將被害人送往醫(yī)院救治時被抓獲的,是否屬于自動投案
——周泉輝故意傷害案
45.“形跡可疑”型自首的理解與認定
——王旭某販賣毒品案
46.主動到案,但未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依法不能被認定為自首
——樊樹建故意傷害案
47.自首不從寬處罰的適用
——牛鳳武故意殺人案
48.協(xié)助抓捕同案犯是否構成立功及沒收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的范圍的認定
——朱某某、劉某擾亂無線電通信管理秩序案
49.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構成立功的認定
——魏某故意傷害案
50.被告人控告他人曾對自己實施其他犯罪并查證屬實的,是否構成立功
——葛俊林故意殺人案
51.從行政違法轉化為刑事違法的“時間點”上把握立功的認定
——唐永華販賣毒品案
52.立功檢舉他人犯罪內容具體、指向明確的審查標準
——冉廷某販賣毒品案
(四)數罪并罰
53.判決宣告以后刑罰執(zhí)行完畢以前發(fā)現(xiàn)被告人既有漏罪又犯新罪應如何并罰
——孫子衣某盜竊案
54.不同犯意支配下實施的連續(xù)行為該如何評價
——金復生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殺人案
55.為掩蓋職務侵占而實施的放火是獨立定罪處罰還是按牽連犯罪擇一重處
——李超、王毅職務侵占、放火案
56.外國人犯數罪被判處驅逐出境時如何并罰
——塞帝格搶劫、故意傷害案
57.數罪并罰的適用
——唐燕某、尹文某尋釁滋事案
58.被告人短時間內連續(xù)實施具有關聯(lián)性的系列犯罪行為應如何認定?
——秦電志故意殺人、搶劫、放火、故意傷害、盜竊案
59.強奸及強制猥褻案中的罪數認定及中止犯的量刑問題
——李某強奸、強制猥褻案
60.服刑期間犯新罪應以新罪被執(zhí)行逮捕之日作為合并執(zhí)行刑期的起點
——葉超某、施建某故意傷害案
(五)緩 刑
61.非法制造槍支罪可以判處緩刑的條件
——張國某非法制造槍支案
62.適用緩刑后如何適用禁止令
——臧某侵犯商業(yè)秘密案
63.被判緩刑后在上訴期內犯新罪的法律適用
——黃某危險駕駛案
(六)減 刑
64.提供虛假證據證明財產性判項已履行的是否可以減刑
——楊坤減刑案
三、刑事證據與時效
65.“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刑事證明標準的適用
——陳昌譚故意殺人案
66.“疑罪從無”原則的個案司法適用
——呂某某被訴交通肇事宣告無罪案
67.利用案件中線索來源的交叉,排除矛盾以認定事實
——肖建德販賣毒品案
68.庭審實質化背景下非法證據排除規(guī)則的適用
——李榮艷販賣毒品案
69.服務器電子數據的審查與判斷
——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等傳播淫穢物品牟利案
70.強奸案中被害人陳述及鑒定意見的證據證明力分析
——彭靈亮等強奸案
71.刑事案件中對價格鑒定意見如何進行審查
——劉長福職務侵占案
72.法律規(guī)定發(fā)生變化導致案件在審理中超過追訴時效應裁定終止審理
——金某某被訴貪污案
四、程序與其他
73.法院變更指控罪名的抗訴案件如何處理
——劉磊、周芳故意傷害案
74.有繼續(xù)危害社會可能性的審查要素及方法
——張某運強制醫(yī)療案
75.強制醫(yī)療案件行為人繼續(xù)危害社會可能的審查判斷應平衡人權保障和社會公共秩序維持的利益
——蒲東某強制醫(yī)療案
76.對強制醫(yī)療程序中“有繼續(xù)危害社會可能的”認定
——吳某強制醫(yī)療案
77.對強制醫(yī)療機構提出解除強制醫(yī)療意見的被強制醫(yī)療人,其是否當然地被認定為不具有人身危險性
——孝建某申請解除強制醫(yī)療案
78.解除強制醫(yī)療的判斷標準
——程某申請解除強制醫(yī)療案
79.販賣毒品過程中駕駛的出租車是否屬于犯罪工具
——蔣華販賣毒品案
80.夫妻打架一方實施傷害行為構成犯罪,另一方是否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損失
——楊代某故意傷害案
81.單位作為附帶民事被告人資格及責任的認定
——黃寶君故意殺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