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弗洛伊德出版了《夢的解析》一書,這也是弗洛伊德的成名作,被譽為本世紀精神分析名著。這是一本探討精神分析學說和潛意識理論的必讀書,它通過對夢境的科學探索和解釋,打破了幾千年來人們對于夢的無知、迷惑和恐懼、憂愁的舊有觀念,同時揭示了左右人們思想和行為的潛意識的奧秘。細細品讀這本書,你可以從中找到有關夢的發(fā)生、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依據(jù)。《夢的解析》已被視為精神分析學說的重要組成部分和三大理論支柱之一。美國前全國圖書館協(xié)會主席唐斯博士將這本書列入“改變世界歷史面貌”的十六部巨著之一。
★心理學大師弗洛伊德“改變歷史的書”
★一部劃時代的不朽巨著
★用科學的方法來研究和分析“夢”的著作
我在此嘗試闡述解夢,相信并沒有逾越神經(jīng)病理學關注的周邊范圍。因為在心理測驗時,夢被證明是一系列異常心理產(chǎn)物的首個環(huán)節(jié),出于實際原因,在這些產(chǎn)物的其他環(huán)節(jié)中,癔癥恐懼癥、強迫觀念和妄想想象必定讓醫(yī)生潛心研究。就像會顯示的那樣——夢不會有資格獲得類似的實際意義;但其理論價值作為范式更加重大,而不會解釋夢意象如何形成的人,要試圖理解恐懼癥、強迫觀念與妄想,可能還要理解其在治療上的影響,也將會徒勞。
但我們的主題要將其重要性歸功于同一關聯(lián),這種關聯(lián)也要對這本著作的缺陷負責。在這樣的闡述中,將會如此大量地發(fā)現(xiàn)斷面,這些斷面同樣與許多接觸點相應,在這些接觸點上,成夢這個問題介入精神病理學更廣泛的問題,在此無法處理,如果時間和力量夠用,又出現(xiàn)其他材料,以后的研究會致力于這些問題。
我借以闡明解夢的材料有特點,這些特點也給我出版本書造成困難。本書會讓人明白,為何就我的目的而言,所有在文獻中講述過的或者有待從陌生人處收集的夢必定不適用;我只能在自己的夢和我那些在接受心理分析治療的病人的夢之間選擇。此處,夢的過程決定于由神經(jīng)質性格混合而引起的一種不受歡迎的并發(fā)癥,這一情況阻止我使用那些病人的夢材料。被證明與講述我自己的夢相連、不可分離的是,我呈現(xiàn)給他人窺視的自己精神生活的隱私超出我所能夠樂見的程度,超出了其他情況下作為任務落在一名著作者身上的程度,這名著作者并非詩人,而是自然研究者。這很尷尬,但不可避免;為了不必放棄論證我的一般心理結論,我就遷就了。當然,我還是不能抵御誘惑,即通過省略和替代來消除某些泄密;只要發(fā)生這事,就肯定不利于我所用例證的價值。我只能表示期望,但愿這本著作的讀者會設想置身于我的困境,對我行寬容;此外,發(fā)現(xiàn)自己在講述的夢中以某種方式被涉及的所有人,但愿他們至少不會拒絕給夢樣狀態(tài)以思想自由。
弗洛伊德(1856-1939),奧地利猶太心理學家、精神病醫(yī)師、精神分析學派創(chuàng)始人。其終生從事寫作和臨床治療,提出了自戀、生和死的本能及本我、自我、超我的人格三分結構論等重要理論,使精神分析成為了解全人類動機和人格的方法。主要著作有《夢的解析》《日常生活的精神病理學》《精神分析引論》《圖騰與禁忌》等。
序言
第一章 夢問題的學術文獻
第一節(jié) 夢與清醒狀態(tài)的關系
第二節(jié) 夢的材料——夢中記憶
第三節(jié) 睡夢刺激與睡夢的根源
第四節(jié) 為何蘇醒后遺忘夢?
第五節(jié) 夢的心理學特性
第六節(jié) 夢中的倫理感情
第七節(jié) 夢理論與夢的功能
第八節(jié) 夢與精神病之間的關系
第二章 解夢的方法:對一個夢模式的分析
第三章 夢是一種遂愿
第四章 夢的歪曲
第五章 夢材料與夢來源
第一節(jié) 夢中近事與無關緊要之事
第二節(jié) 作為夢來源的幼兒期
第三節(jié) 軀體性的夢來源
第四節(jié) 典型的夢
第六章 夢的工作
第一節(jié) 壓縮工作
第二節(jié) 移置工作
第三節(jié) 夢的表現(xiàn)手段
第四節(jié) 顧及可表現(xiàn)性
第五節(jié) 夢中通過象征來表現(xiàn)
第六節(jié) 例子——夢中計算與言語
第七節(jié) 怪誕的夢——夢中的智力表現(xiàn)
第八節(jié) 夢中的情感
第九節(jié) 繼發(fā)性整合
第七章 論夢過程的心理學
第一節(jié) 對夢的遺忘
第二節(jié) 退行
第三節(jié) 關于遂愿
第四節(jié) 通過夢喚醒——夢的功能——焦慮夢
第五節(jié) 初級過程與次級過程——壓抑
第六節(jié) 潛意識與意識——現(xiàn)實
在以下幾頁里,我會證明存在能夠使人解夢的一種心理技巧,在應用此種操作方法時,任何夢都被證明是富有意義的心理產(chǎn)物,在可說明之處,可以把這種產(chǎn)物列入清醒時的內心活動。我還將嘗試闡明那些過程,夢的奇特性與面目全非起因于它們,我還將從這些過程中推斷心理力量的性質,夢來自這些心理力量的共同作用或相互作用。只要到了那一步,我的闡述就會中止,因為它將到達一點,在這點上,做夢的問題必將融入更廣泛的問題,必須借助別的材料來開始解決后者。
我先概覽先前諸位著作者的功績及學術界中夢問題的現(xiàn)狀,因為在論述過程中,我將不會常有契機回到這點上來。因為盡管有幾千年的努力,對夢的科學理解仍鮮有進展。這點被著作者們所公認,所以,列舉各種意見就顯得多余。我在書末附上了著作的目錄,在那些著作里,可以找到許多對我們的主題有啟發(fā)性的評論與極有意思的材料,但沒有什么或者少有什么涉及夢的本質或者最終解開夢的一個謎團。當然更少有什么變成受過教育的非專業(yè)人士的知識。
在人類的原始時代,夢在原始民族那里可能得到何種理解,它對原始民族關于世界和心靈觀念的形成可能發(fā)生何種影響,這是具有高度趣味的主題,我只好不情愿地把它從這個語境的探討中排除。我提請注意盧伯克爵士、赫斯賓塞、愛伯泰勒等人的知名著作,我只補充說,在我們完成呈現(xiàn)在眼前的“解夢”任務后,我們才能把握這些問題與推測的影響程度。
史前對夢的見解的余音顯然是古典時期各民族評價夢的根據(jù)。在他們那里的假設是,夢與他們所相信的超人性質的世界有聯(lián)系,會從諸神與魔鬼方面帶來啟示。此外,他們不禁想到,對做夢者而言,夢會有意味深長的意圖,通常要預示他的未來。然而,夢在內容與印象上的迥異卻使人難以對它作統(tǒng)一的理解,而迫使人根據(jù)夢的價值與可靠性作形形色色的區(qū)分與分類。在古典時期的各個哲學家那里,對夢的評價當然并非不依賴他們一般說來愿意承認的占卜術的地位。
在亞里士多德兩部探討夢的著作里,夢已經(jīng)成為心理學的客體。我們聽說,夢并非神賜,沒有神性,卻可能具有魔性,因為自然的確有魔力,而非神性;即夢并非源于超自然的啟示,而是產(chǎn)生于當然與神性有親緣的人的精神規(guī)律。夢被界定成睡眠者只要睡眠就有的心靈活動。
亞里士多德了解夢樣狀態(tài)的若干特點,如夢把睡眠期間出現(xiàn)的小刺激重新解釋成大事(“人們相信,哪怕只有這個或那個關節(jié)發(fā)生微不足道的升溫,蹈火就會變熱”),他從這種特性中得出結論,即夢很可能把白天未曾注意到的體內開始變化的先兆泄露給醫(yī)生。
眾所周知,亞里士多德之前的古人認為夢不是正在做夢的心靈的產(chǎn)物,而是來自神靈的靈感。而我們在估價夢樣狀態(tài)時會發(fā)現(xiàn)隨時存在的這兩種對立的潮流,在他們那里已經(jīng)產(chǎn)生作用。人們區(qū)分出真正、寶貴的夢,把它們賜予睡眠者,是為了警告他或者預示他的未來,人們把這些夢與空洞、虛幻、虛無的夢區(qū)分開來,后者的意圖是把睡眠者引入歧途或者使他陷入沉淪。
格魯佩(《希臘神話與宗教史》,1906年,第2卷,第930頁)復述了依據(jù)馬克羅比烏斯與(出自達爾迪斯的)阿特米多魯斯的這樣一種劃分:“人們把夢分成兩類。一類應該只受當前(或者往昔)影響,對未來卻無關緊要,它包括失眠,直接再現(xiàn)已有的想象或者其對立物,如饑餓或者解餓,包括幻象,幻想般地擴展已有的想象,如夢魘。另一類卻被視為決定未來,屬于這一類的有:⑴在夢中接受的直接預言(神的回話、神示)。⑵對面臨事件的預報(視力)。⑶象征性的、需要解釋的夢。該理論歷經(jīng)許多個世紀得以保存。”
與這種對夢的易變估價相關的是“解夢”的任務。因為人們一般期待夢有重要的啟迪作用,但并非直接理解所有的夢,無法知道,一個特定的費解的夢是否確實預示著意味深長之事,啟發(fā)人去努力,這種努力可能用一種明晰又意味深長的內容來代替夢的費解內容。在古典后期,出自達爾迪斯的阿特米多魯斯被視為解夢最高權威,其詳盡的著作(《解夢》)必定把內容相同的散失著作補償給我們。
在近代科學出現(xiàn)之前,古人對夢的見解必定與其全部世界觀完全一致,其世界觀慣常作為現(xiàn)實投射到外界,這只在內心生活內部有現(xiàn)實性。這種對夢的見解還考慮主要印象,清醒狀態(tài)通過早晨剩余的對夢的回憶得到主要印象,因為在這種回憶中,夢裝扮成陌生之事,仿佛源自另一個世界,跟其余的心理內容相反。此外,如果認為關于夢的超自然來源的學說在我們的時代缺乏擁護者,那就錯了;所有虔誠派與神秘主義作家除外——他們的確做對了的是,只要以前擴展的超自然領域的剩余部分未被自然科學的解釋占領,就占據(jù)它們——人們也還遇上了感覺敏銳、對一切冒險離奇之事反感的男人,在宗教上,他們信仰超人精神力量的存在與介入,試圖將其宗教信仰恰恰依托在睡夢現(xiàn)象的不可解釋性上(哈夫訥,《睡眠與做夢》,1887年)。某些哲學家學派,如謝林追隨者重視夢樣狀態(tài),這是夢在古典時期沒有爭議地具有神性的一種清晰余音,關于夢的預知性力量、預示未來的力量,探討也未結束,因為心理學的解釋嘗試不足以解決積累的材料,盡管每個致力于科學思想方法者有同感,明確傾向于駁回此類說?法。
要寫作我們對睡夢問題的科學認識的歷史,之所以如此困難,是因為這種認識盡管在個別處可能變得富有價值,但在這種認識中,卻覺察不出沿著某些方向有進展。沒有形成可靠結果的基礎,下一個研究者本來可以在此基礎上繼續(xù)建設,而每個新的著作者都重新并且如同從源頭再度著手同樣的問題。如果我想遵循著作者們的時間順序,摘錄報告各個著作者對做夢問題表達過哪些觀點,那我就得放棄勾畫對睡夢認識現(xiàn)狀的明了全貌;我因此寧可把描述與主題而不是與著作者相連,我會在每個睡夢問題上列舉,文獻中用來解決睡夢問題的材料中記下了什么。
但因為我未能成功地掌握這個題目上如此分散并且蔓延到其他事物上的文獻,只要我的描述中沒有丟失基本事實、沒有丟失重要觀點,我就不得不請我的讀者滿足于此。
直到不久前,多數(shù)著作者都發(fā)現(xiàn)自己有理由在同一關聯(lián)中論述睡眠與做夢,通常也要補充對相似情形的評價,這些情形延展到精神病理學里,著作者們還補充與夢類似的事件(諸如幻覺、幻視等)。而在最近的著作中,表現(xiàn)出的追求是,保持對主題的限制,比如把出自夢樣狀態(tài)領域的一個單獨問題作為對象。我愿把這種變化看成一種信念的流露,即在如此模糊的事物中,只能通過一系列細節(jié)研究獲得澄清與一致。我在此能夠提供的不過是這樣一種細節(jié)研究,別無他物,而且特別具有心理學性質。我鮮有契機致力于睡眠問題的研究,因為該問題本質上是個生理學問題,雖然在睡眠狀態(tài)的特性中必定同時包含了針對心理系統(tǒng)的機能條件的變化。那就是說,連睡眠文獻在此也不在考慮之列。
對睡夢現(xiàn)象本身的學術興趣導致以下在有些情況中是混合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