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晉南北朝是秦漢之后中國歷史上情況最復雜的時期,社會上各種矛盾交錯糾纏,大大小小的政治實體合縱連橫,《中國歷史:兩晉南北朝史》在現(xiàn)有學術成果的基礎上,通過一系列微觀考證和宏觀論述的結(jié)合,對這一時期具有時代特征的現(xiàn)象如門閥的興衰及背景、專役戶與社會階層的變動、田制的本質(zhì)及其在本時期突出之原因的剖析,進行了一些新的闡述;重新審視了這段歷史發(fā)展的前因后果及其在整個中國歷史中的地位影響。兩晉南北朝又是一個分裂與動亂充斥的時期,但其最后趨向于統(tǒng)一與融合,不能不歸于文化的強大力量。《中國歷史:兩晉南北朝史》的重點在于注意到文化在歷史演變中所起的作用。文化的影響雖常無形而遲緩,但深沉而不可抗拒,征服者總是被所征服者的較高文明與文化征服。作者還認為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實質(zhì)上也是一個文化問題,因為人們的利益不僅表現(xiàn)在物質(zhì)上,而且表現(xiàn)在精神上,所以民族與宗教的差別,往往成了這種利益沖突的特殊表現(xiàn)形式,令人耳目一新。
兩晉南北朝又是一個分裂與動亂充斥的時期,但其最后趨向于統(tǒng)一與融合,不能不歸于文化的強大力量。本書的重點在于注意到文化在歷史演變中所起的作用。文化的影響雖常無形而遲緩,但深沉而不可抗拒,征服者總是被所征服者的較高文明與文化征服。作者還認為民族問題和宗教問題實質(zhì)上也是一個文化問題,因為人們的利益不僅表現(xiàn)在物質(zhì)上,而且表現(xiàn)在精神上,所以民族與宗教的差別,往往成了這種利益沖突的特殊表現(xiàn)形式,令人耳目一新。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西晉,短暫的統(tǒng)一
第一節(jié) 西晉建立與全國統(tǒng)一
第二節(jié) 一統(tǒng)天下后的社會隱患
第三節(jié) 從“八王之亂”到“永嘉之變”
第三章 門閥與東晉政治
第一節(jié) 司馬氏南渡與東晉政局
第二節(jié) 門閥與門閥政治
第三節(jié) 移民與流民
第四節(jié) 社會階層的分隔和“專役戶”
第五節(jié) 從談玄到玄學,社會演變中的思想軌跡
第六節(jié) 道教、佛教及民間宗教
第四章 十六國紛爭與民族問題
第一節(jié) 中國古代的民族問題及其在兩晉南北朝的特點
第二節(jié) 十六國興亡
第三節(jié) 苻堅南下和淝水之戰(zhàn)
第四節(jié) 中西交通和北方兩側(cè)的邊地形勢
第五章 南朝政治與社會
第一節(jié) 宋、齊、梁、陳更迭與“禪讓”制
第二節(jié) 侯景之亂及其前因后果
第三節(jié) 在變動中形成的各種行政制度
第四節(jié) “寒人掌機要”之背景
第五節(jié) 崇佛與滅佛,僧官制度及三教會通局面的形成
第六節(jié) 嶺南、西南地區(qū)的經(jīng)略
第六章 平城至洛陽:北魏皇朝的興衰
第一節(jié) 拓跋鮮卑,一個游牧行國的興起
第二節(jié) 北魏開國與定都平城
第三節(jié) 北中國的統(tǒng)一與開創(chuàng)性的政治體制
第四節(jié) 南北對
第二章 西晉,短暫的統(tǒng)一
第一節(jié) 西晉建立與全國統(tǒng)一
一、西晉的建立
公元265年,司馬炎以“禪讓”的方式逼使魏元帝曹奐將皇位奉獻出來,建立了晉朝,是年定為泰始元年,他也就成了晉武帝。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司馬炎能當上開國皇帝,基業(yè)卻是他祖父司馬懿所打下的。公元249年,也就是魏嘉平元年,裝病在家的司馬懿趁輔政的大將軍曹爽與魏帝曹芳去洛陽城南祭祀魏明帝的高平陵之機,突然關閉城門,借太后名義發(fā)動政變,爾后設計使曹爽交出兵權(quán),再把他殺掉,并株連了一大批被指認為曹氏同黨的文武官員,史稱“高平陵之變”。從此司馬家族開始把持魏朝的軍政大權(quán)。
司馬懿死后,他的兩個兒子司馬師和司馬昭依次掌握政權(quán)。這期間還先后廢除曹芳和曹髦麗位魏帝,最后立曹奐為帝,形同傀儡。公元263年,時以大將軍秉政的司馬昭發(fā)兵滅蜀。次年,司馬昭晉爵為晉王。265年,諷魏帝命其“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蹕,乘金根車,駕六馬,備五時副車,置旄頭云罕,樂舞八佾”等“皆如帝者之儀”。然而就在即將按禮制一步步完成受禪過程時,當年八月司馬昭病逝,其長子司馬炎在四個月后,經(jīng)過一番形式上的禮讓,終于“升壇受禪,告類上帝”,實現(xiàn)了以晉代魏的鼎革大業(yè)。
晉朝建立之后,武帝忙著完成以下大事。一是追尊司馬懿等祖、父為帝,立皇后楊氏,封宗室為諸王,功臣為公侯,“其余增封晉爵各有差,文武普增位二等”。這是新朝開張所必須做的,讓擁戴者都得到好處。
二是創(chuàng)建新朝各種制度:1,“改《景初歷》為《泰始歷》,臘以酉,社以丑”。2,改雅樂樂章詞義,這和歌功頌德的具體內(nèi)容相關。3,大赦天下,頒布新律。“凡律令合二千九百二十六條,十二萬六千三百言,六十卷,故事三十卷”,其“條綱雖設,稱為簡惠”,也使“海內(nèi)同軌”。此外還命賈充等撰《晉令》四十篇。其中很突出二點:其一是有關官制的令特別多,除官品、吏員、俸廩等令外,還有專門的散騎中書、尚書、三臺秘書、王公侯、選吏等令;其二是與戰(zhàn)爭相關的多,如軍吏員、選將、宮衛(wèi)、選雜士、軍戰(zhàn)、軍水戰(zhàn),還有八個令全是有關軍法的。前者是與官制的改革同步,后者反映了當時戰(zhàn)事頻仍的時代特征。4,“更定元會儀”。但司馬昭于263年后“命茍顗因魏代前事”,“參考今古,更其節(jié)文”,再由羊祜等“并共刊定,成百六十五篇”,十五余萬言的新禮,竟未能頒定。5,設立一些有別于漢制的職官。如將東漢的太尉、司徒、司空三公,再加上歷代的有過的最高官位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將軍而擴展為“八公”。同時還設“從公”,以驃騎、車騎“等大將軍,左右光祿、光祿三大夫,開府者皆為位從公”。又將其中太宰等為文官公,大司馬等為武官公!爸T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還給絹綿、菜田,配置屬吏、兵卒等。上述這些措施并非僅是新朝初建時的一種形式,雖然必須有這些形式才有新朝之新。這些新制一般來說其新之處都是針對前朝的弊病或不足,若八公及諸從公之增設和優(yōu)厚待遇,是司馬氏對官僚士族支持其篡政和執(zhí)政的報答,同時也使居高位的文武官員有更多的互相牽制,以免別人也走專權(quán)篡位之路。即便如此,若舊房子換了新主人,修補一番,增添一些,裝飾一下對房子總是有好處的。如果老百姓必須得在這個大房子底下生活,那么對這座房子的改裝,就有了意義。但其中禮制系封建王朝政體之基礎,新禮不行,說明晉朝在建立之初政體就缺乏足夠的活力。
三是建常平倉,制戶調(diào)之式,立占田課田制等經(jīng)濟措施,內(nèi)容詳見本書田制部分。這些制度針對統(tǒng)一后人口少荒田多的現(xiàn)象,為皇朝國用收支打下了基礎。由于切合實際,被南朝所襲用,并被北朝均田制所參考,從而在中國經(jīng)濟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四是五等封爵制的實行。公元264年司馬昭“始建五等爵”,實際上是先為晉朝建立作了制度上的鋪墊。所謂五等爵,就是把爵位分成公、侯、伯、子、男五等,這是西周時名義上實行過的制度。秦實行的是二十等爵制,漢承秦制,一直到曹魏。因此恢復五等爵的周制是當時的一大變動。首先,河內(nèi)司馬氏“為東漢中晚以后之儒家大族”,在漢末遭遇亂世時,“此種家族往往懷抱一種政治理想,以救時弊”,因此復行五等爵制“是司馬氏實行其家傳之政治理想”。所以爵制的更改并非只是一些爵名的變換,而是具有實質(zhì)性的變化。西周的五等爵制是和宗法制、分封制緊密相連的,所以西晉實行的爵制也是一種分封制:“縣公邑千八百戶,地方七十五里;大國侯邑千六百戶,地方七十里;次國侯邑千四百戶,地方六十五里;大國伯邑千二百戶,地方六十里;次國伯邑千戶,地方五十五里;大國子邑八百戶,地方五十里;次國子邑六百戶,地方四十五里;男邑四百戶,地方四十里。武帝泰始元年,封諸王以郡為國。”此外“江左自西晉相承,諸王開國,并以戶數(shù)相差為大小三品。大國置上、中、下三將軍,又置司馬一人”。東漢末之軍閥,多出身州郡長官,以所部軍資投入混戰(zhàn),最后把漢朝葬送。此為司馬氏祖孫數(shù)代所親眼目睹,必以此為弊失,而按儒家親親之道分封親戚勛貴至各地為朝廷枝葉,雖然魏晉時所封戶數(shù)系虛數(shù),但“五等諸侯,坐置官屬,諸所廩給,皆出百姓”,領封地軍民則為實,故當時必以為此能“治致太平”。
上述事實表明,改朝換代并不是僅僅意味著換了一個掌權(quán)的家族或者集團,即使是相對最平和的禪讓形式來實現(xiàn)朝代鼎革,也會在體制上和政策上進行某些改變,而這些改變將始終影響著這個皇朝。
二、曹氏與司馬氏,并非偶然的皇權(quán)轉(zhuǎn)移
公元249年高平陵事變,是司馬氏得以執(zhí)掌魏朝軍政大權(quán),并在以后取而代之的轉(zhuǎn)折點。司馬懿政變能夠成功,是和大將軍曹爽識淺無謀,“駑馬戀棧豆”而束手屈服相關。但這件事情的性質(zhì)非僅系個人之間爭權(quán),曹爽之敗也不全在于其一時之懵懂。
與曹爽兄弟一起被司馬懿殺掉的還有尚書何晏、鄧飏、丁謐,司隸校尉畢軌,荊州刺史李勝,黃門都監(jiān)張當及大司農(nóng)桓范等,右將軍夏侯霸則懼而投蜀。除桓范外,其他人與高平陵事件均無直接關系,因此司馬懿之打擊的是一個集團。曹爽、何晏、夏侯霸等都是曹氏的宗室近臣,因此司馬懿在立意發(fā)動高平陵事變之時起,其矛頭所向,已經(jīng)可以明白了。
何晏等人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都有相當?shù)牟琶。如鄧飚“少得士于京師”,丁謐“博觀書傳,為人沈毅,頗有才略”,畢軌“文雅志意”,李勝“雅有才智”,桓范“有文學”,且“號為曉事”等等,何晏就更不用說了。曹操在漢末戰(zhàn)亂中孤軍奮起,力克群雄,其力量得以壯大起來的一個原則,就是曹操自己所說“唯才是舉,吾得而用之”,即使是“盜嫂受金”者也不計較,甚至“不仁不孝而有治國用兵之術”的人也可用。魏朝代漢后,雖然與吳、蜀之間進入相持狀態(tài),國政也漸漸走向文治,但其用人的傳統(tǒng)沒有大變,所以他們在曹爽執(zhí)政時同受重用并非偶然。
另一方面,曹丕稱帝后,注意到文教對治國的重要性,認為圣王之治“禮教優(yōu)乎昆蟲,仁恩洽乎草木”,才能使“金革不起,苛慝不作,風雨應時”。于是在短短幾年里有一系列的舉措:黃初二年(221年)正月詔令“議郎孔羨為宗圣侯,邑百戶,奉孔子祀”,并“令魯郡修起舊廟,置百戶吏卒以守衛(wèi)之,又于其外廣為室屋以舉學者”。三年正月,詔令“郡國所選,勿舉老幼,儒通經(jīng)術,吏達文法,到皆試用”。五年四月,“立太學,制五經(jīng)課試之法,置《春秋谷梁》博士”等等。并令陳群制九品官人之法。這樣兩漢以降通過官、學結(jié)合發(fā)展起來的世族勢力重新抬頭,與跟隨曹操南征北戰(zhàn)的宗室勛臣隱隱構(gòu)成朝中二大集團,曹丕駕崩時遺詔輔政的為曹真、陳群、曹休、司馬懿四人,明帝駕崩時輔政者則是曹爽與司馬懿,可說雙方各占一半。
文治與武功之間,由于出身和立場的不同,觀點往往會趨向?qū)α,由此則會引發(fā)權(quán)勢與利益之爭。如魏明帝“太和中,曹真表欲數(shù)道伐蜀,從斜谷人”,陳群則以師出無因。道險損兵為由加以反對,“帝從群言”。曹爽為曹真之子,類似的情形又在他與司馬懿之間發(fā)生了!埃ㄠ嚕╋r等欲令爽立威名于天下,勸使伐蜀,爽從其言,宣王(司馬懿)止之不能禁。正始五年(244年),爽乃西至長安,大發(fā)卒六七萬人,從駱谷人。是時,關中及氐、羌轉(zhuǎn)輸不能供,牛馬騾驢多死,民夷號泣道路。人谷數(shù)百里,賊因山為固,兵不得進”,曹爽只得“乃引軍還”。軍功集團需要以武功來維系其聲望與地位,但曹爽作為將門之子,領兵開展重大軍事行動無功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