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以豐富的訪談資料和經典案例解析對數據新聞的操作理念和規(guī)律進行系統(tǒng)研究。全書共分七章:什么是數據新聞、如何制作和傳播數據新聞、查詢和獲取公開發(fā)表的數據、采集未公開發(fā)表的數據、編輯室里的數據分析、認識數據可視化、如何在新聞中運用數據可視化。全書梳理了數據新聞的特征、興起背景和發(fā)展歷程,剖析了數據新聞的制作流程,并著重探討如何在中國的媒介環(huán)境下采集、整理、分析和呈現(xiàn)數據。
方潔,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講師,碩士生導師。
2008年畢業(yè)于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獲傳播
學博士學位。主要關注領域為數據新聞和新媒介
事件研究,曾參與編寫《新聞編輯學》(第三版),
在《國際新聞界》、《新聞與寫作》、《中國記者》
等刊物上發(fā)表了幾十篇學術論文。
第1章 什么是數據新聞
第1節(jié) 數據新聞的概念與特征
第2節(jié) 數據新聞產生的背景
第3節(jié) 數據新聞的發(fā)展歷程回顧
第2章 如何制作和傳播數據新聞
第1節(jié) 數據新聞的類型
第2節(jié) 從制作到傳播——數據新聞的操作環(huán)節(jié)
第3節(jié) 組建團隊——數據新聞的人才需求
第3章 查詢和獲取公開發(fā)表的數據
第1節(jié) 理解數據新聞中的“數據”
第2節(jié) 查詢和獲取公開發(fā)表數據的方法
第4章 采集未公開發(fā)表的數據
第1節(jié) 采訪和向有關部門、機構、個人索取
第2節(jié) 組織對新聞事件或話題的問卷調查
第3節(jié) 運用工具自動采集數據
第4節(jié) 發(fā)起用戶眾包
第5章 編輯室里的數據分析
第1節(jié) 數據會“說話”
第2節(jié) 數據分析前的預處理
第3節(jié) 學一點數據分析
第6章 認識數據可視化
第1節(jié) 數據可視化簡介
第2節(jié) 數據可視化的構成要素
第3節(jié) 數據可視化的標準
第7章 如何在新聞中應用數據可視化
第1節(jié) 新聞中數據可視化的解決方案
第2節(jié) 數據可視化的步驟
(三)如何申請政府信息公開
媒體記者編輯可以公民個人或媒體機構的身份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程序
一般包括以下幾步:
第一步:明確所需的數據屬于哪級政府部門或機構管轄的范疇,是中央級政府還是各
級地方政府,并明確這些數據隸屬哪個具體的政府部門或機構的業(yè)務管轄范疇。
第二步:如果所需的數據隸屬中央級政府管轄范疇,是國家級數據,可登錄相
應的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直屬事業(yè)單位或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所設立的
網站(見上一章的附錄),如果所需的數據隸屬各級地方政府管轄范疇,屬于地方
級數據,則需到登錄具體的地方政府政務公開網站申請。
第三步:登錄相應的政務公開的網站之后,首先可點擊首頁的“信息公開”或
“政府信息公開”頻道,了解所需的數據是否屬于公開信息的范疇。以國資委網站
為例(見圖4—1),登錄該網站后,點擊首頁的欄目條中的“信息公開”就可以進
入相應的頻道。
進入“信息公開”頻道,點擊頁面左側的“信息公開指南”,就可以了解國資
委的信息公開范圍和申請信息公開的方法。如果你想要的數據隸屬信息公開的范
疇,就可以提交申請了。
第四步:根據所登錄政府機構網站中的“信息公開指南”說明,下載各部門
的信息公開申請表,以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方式提交申請后就可等待政府部門的回復
了。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guī)定:“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
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
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
工作日!
中國媒體申請信息公開的嘗試開始于2006年。當年出現(xiàn)了中國首例記者起訴
政府部門信息不公開的訴訟。2006年4月,上!督夥湃請蟆氛ú坑浾唏R騁為
了采訪,先后以傳真和掛號信的形式向上海市城市規(guī)劃管理局遞交了采訪提綱,均
遭到拒絕。馬騁于是向上海市黃浦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法院判決上海市
城市規(guī)劃管理局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向其提供由自己申請應當公開
的政府信息。上海市黃浦區(qū)法院經過認定,于6月1日正式受理此案。這一案件引
起了國內外媒體的廣泛關注,眾多媒體紛紛予以報道或評論,認為該案具有破冰意
義。然而一周后,馬騁突然以“放棄對被申請人的采訪申請”為由,撤回了訴
狀。 ① 據媒體報道,馬騁起訴后受到了諸多壓力,因而被迫撤訴。即便他已經撤
訴,仍然被調整了工作崗位,被安排到《解放日報》集團下屬的《報刊文摘》做編
輯,脫離了采編的一線工作崗位。 ②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出臺后,馬騁再次以個
人身份于2008年4月8日向上海市規(guī)劃局申請信息公開,于當年5月16日獲取要
求公開的信息文件,但文件內容卻不符合他的申請要求。馬騁交涉未果后,6月26
日再次向法院起訴規(guī)劃局,7月9日法院明確表示對他的起訴不予受理。2010年2
月22日,馬聘因停車剮蹭的糾紛遭人嚴重毆打,上海市徐匯區(qū)警方4月27日做出
的處理認定為“互毆”。馬騁提起行政訴訟后被判決敗訴,繼而于8月向徐匯公安
分局申請公開相關治安處罰案件信息,申請未果后提起訴訟。2011年4月一審判
決馬騁敗訴,5月底二審維持了原判。 ③
馬騁的遭遇具有一定的典型性,證明目前國內媒體難以寄希望于完全通過政府
信息公開來獲得足夠的數據。如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主持人劉江就認為這種方
法目前很難在報道中奏效: “這種方式實際上是沒有辦法成功的,是一種很書生氣的
說法,政府部門完全可以不搭理你,你也是沒有辦法的。上次
有人和我們說可以去和政府部門打官司,讓他們必須公開。但
是,進入法律訴訟環(huán)節(jié)就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新聞往往是易碎
的,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因此,不論是從什么角度來說,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都是行不通的。而且,很多時候,地方政府和地
方分社之間的關系也很密切,分社的記者去申請信息公開,政
府就會出面干涉,一般來說,打個照面記者就不會再繼續(xù)要求
公開了! 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