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理論與實踐》闡述了灌區(qū)農民用水產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內涵與外延,提出了農民用水產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構成要素、目的、意義以及原則,確立了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過程、方法及具體內容,建立了一套適用于我國灌區(qū)農民用水產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指標體系,并對各指標的數據獲取途徑和計算方法進行了詳細闡述。
根據評價指標所涉及的具體要素,設計37種不同的調查表格,以漳河灌區(qū)為背景,開展數據調查分析,分別運用直觀對比分析、灰色關聯分析、模糊物元分析和投影尋蹤分類等四種方法對農民用水戶協會的現狀進行了績效綜合評價,比較了不同方法的優(yōu)劣,總結了農民用水戶協會在組建及運行管理中的經驗和教訓。
《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理論與實踐》可供從事灌區(qū)管理及相關工作的科技人員、管理人員及大專院校師生參考使用。
隨著我國政府實施灌區(qū)管理體制改革的步伐,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fā)展過程。但在其發(fā)展過程中,農民用水戶協會還存在著諸多問題,對協會的建設過程、組織運行機制以及已建協會的運行狀況等還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監(jiān)督與評價指標體系,也缺乏農民用水戶協會的績效綜合評價的有效方法,用水戶無法從整體上看到農民用水戶協會的實施效果,從而無法調動農民用水戶參與到灌溉管理中的積極性。因此,建立一套綜合評價的指標體系,對用水戶協會進行績效綜合評價,無論對研究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綜合評價理論及方法,還是對指導農民用水戶協會的實際建設、運行和管理,均具有重要意義;诖耍晕覈钤玳_展農民用水戶協會試點的湖北省漳河灌區(qū)為背景,開展了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研究工作,并在此基礎上撰寫了本書。
本書首先論述了國內外參與式灌溉管理的發(fā)展狀況,闡述了目前我國農民用水戶協會組建運行過程中普遍存在的一些問題,在剖析我國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及運行管理經驗的基礎上,探討了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內涵與外延,提出了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構成要素、目的、意義以及原則。
前 言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及意義
1.2 參與式灌溉管理在國內外發(fā)展現狀
1.3 本書主要內容
第2章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理論基礎
2.1 農民用水戶協會的概念.
2.2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內涵與外延
2.3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構成要素
2.4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目的
2.5 農民用水產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意義
2.6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的原則
2.7 本章小結
第3章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方法
3.1 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基本情況
3.2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過程與方法
3.3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評價指標體系的建立
3.4 本章小結
第4章 基于評價指標直觀對比分析的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評價
4.1 數據調查及指標計算
4.2 基于協會的指標直觀對比分析
4.3 基于用水戶的調查分析
4.4 基于典型單位的調查分析
4.5 有無用水戶協會條件下績效指標的調查分析
4.6 協會績效指標縱向對比分析
4.7 本章小結
第5章 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指標權重的確定
5.1 指標權重的確定方法
5.2 基于層次分析法確定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指標權重
5.3 基于熵值法確定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指標權重
5.4 指標綜合權重確定
第6章 基于灰色關聯法的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
6.1 基于灰色關聯法的綜合評價原理與方法
6.2 基于灰色關聯法的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
6.3 本章小結
第7章 基于模糊物元分析的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
7.1 模糊物元分析方法簡介
7.2 基于模糊物元分析的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
7.3 本章小結
第8章 基于投影尋蹤分類模型的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
8.1 投影尋蹤方法簡介
8.2 投影尋蹤分類模型
8.3 基于投影尋蹤分類模型的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綜合評價
8.4 本章小結
第9章 不同綜合評價方法評價結果比較
9.1 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不同評價方法結果比較
9.2 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績效評價指標的評價結果比較
9.3 本章小結
第10章 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運行中的經驗和教訓
10.1 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建設以來取得的績效
10.2 漳河灌區(qū)農民用水戶協會在建設運行中存在的若干問題
10.3 農民用水戶協會健康發(fā)展的經驗
參考文獻
(1)農民用水戶協會登記注冊難,法人地位無法確立。
造成這一問題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灌區(qū)管理機構、地方水利局和用水戶協會沒有充分認識到登記注冊對協會發(fā)展的意義,對登記注冊工作重視不夠,尋求注冊登記的努力不夠,方法不多;第二,相當一部分地方民政部門沒有把用水戶協會登記注冊工作作為農村民間組織管理的工作納入日程,即使啟動這項工作也有意無意地抬高登記門檻,使得登記注冊非常困難;第三,現有的民間組織管理工作還沒有明確地把農民用水戶協會作為一類登記主體提出來,水利部在推進農民用水戶協會登記注冊上也沒有具體的工作措施。
(2)工程不配套和老化破損影響農民用水戶協會的推廣和正常運行。
協會管轄的工程多為斗渠以下工程。協會的正常管理要求斗渠以下工程具備正常輸水、水量調度、量水的功能。但實際狀況卻有很大距離,其歷史原因主要為:我國骨干工程基本由中央政府投資,而斗渠以下的工程則主要靠地方政府投資及農民投勞建設,由于地方政府投資往往不到位,使得斗渠以下工程完好率普遍較低,相當一部分灌區(qū)由于多年來國家對支渠及其以下田間工程的更新改造基本上沒有投入,使得建設時先天不足,原本破損的田間水利基礎設施得不到改善,大面積推廣用水戶協會存在困難。
(3)“兩委會合一”限制了協會自主能力的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