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道德前景(第3版)》著重從兩個方面討論道德問題。第一是對道德問題進行理性的分析,用大家都同意的簡單邏輯來分析各種道德主張的矛盾性和一致性,指出每種主張隱含的出發(fā)點是什么,它可以推廣到何種程度,其界限何在。道德說教之所以蒼白無力就在于缺少理性分析。說教者板著面孔,說出一堆自己也不能自圓其說的主張。叫人覺得滑稽可笑。其實。道德問題中充滿著引人人勝的矛盾論證,它常引起喜歡思考的人的興趣。第二是大量結合我國經濟改革以來出現(xiàn)的各種社會現(xiàn)象來展開理性分析,而不是在純粹的形式邏輯里兜圈子。不僅報刊上有趣的新聞報道可以用作我們的素材,許多司空見慣的現(xiàn)象也是我們討論問題的出發(fā)點。越是我們熟視無睹的事,越能體現(xiàn)大家共同認可的規(guī)則。對這類現(xiàn)象作深層次的探討將有助于我們更透徹地了解自己、反省自己,并看出我們應朝什么方向來修正自己的道德觀念。
本書的第一版是1997年出版的。當時正是中國經濟全面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推進的時候。在這個滲透到社會方方面面的深刻的變化中,中國人的道德觀也經歷著重新定向的迷茫。過去所提倡的共產主義道德觀顯然和市場經濟相沖突。一個要無私奉獻,一個要追求利潤。究竟何者正確,理由何在,迫切需要回答。這本書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寫的。本書從1997年初版到2002年的五年中,銷售量估計已超過8萬冊。它不但在國內產生影響,也在美國和歐洲擁有許多讀者,有個人和組織與我聯(lián)系希望將此書翻譯成英文。這本書還獲得了1999年安東尼·費雪的國際紀念提名獎。
到了2002年。中國的市場化改革有了很大進展,但是社會的金錢至上思潮迅速泛濫.見利忘義的行為使社會的道德水準普遍降低。這時候需要強調的不再是維護個人利益的正當性.而是對金錢的正確認識.對自利的克制和對公共利益的重視。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做了第二版的修改。討論了為什么要克制自利。還增加了“道德與快樂”一章,旨在說明金錢并不是最終追求的目標。
六年后的今天,社會所關心的問題又轉向了公平和收入分配問題。公平是與道德有關的一個重要內容,我們應明確我們要追求的是什么樣的公平,一些公平貌似合理。其實是對社會有害的。所以我把近年來在這方面的思考呈現(xiàn)給大家。盡管這樣,這本書還談不上是完整的道德論述。我相信隨著中國改革的進一步深入,還會出現(xiàn)新問題。希望這本書能夠幫助大家認真地思考,探索不斷發(fā)展和變化中的中國人的道德前景。
茅于軾,著名經濟學家,被譽為“經濟學界的魯迅”。1929年出生于南京,抗戰(zhàn)時輾轉于大后方,1946年畢業(yè)于重慶南開中學,1950年畢業(yè)于上海交通大學機械系,以后20余年從事鐵道機車車輛研究。20世紀70年代中開始運輸經濟、數理經濟的研究。1984年從鐵道部科學研究院調到中國社會科學院美國研究所。1993年退休后創(chuàng)辦北京天則經濟研究所。曾在北京經濟學院、中國礦業(yè)學院研究生部、廣東外語外貿大學、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等院校教授經濟學,并以訪問學者的身份在美國哈佛大學從事經濟學研究。先后擔任亞洲開發(fā)銀行、非洲能源政策研究組、聯(lián)合國開發(fā)計劃署顧問,F(xiàn)任國內外十二種雜志的主編、顧問編輯和編委,2008年1月被聘為羊城晚報報業(yè)集團特別顧問。曾入選美國Marquis1993至1995年世界名人。著有《擇優(yōu)分配原理——經濟學和它的數理基礎》、《中國人的道德前景》、《經濟學的智慧》等書。發(fā)表了幾百篇有關經濟理論、經濟政策、能源、環(huán)境、道德等方面的論文和研究報告。
第一章 道德的悖論
1.君子國里的利益沖突
18至19世紀之間,我國文學家李汝珍寫了一本小說,名叫《鏡花緣》。書里講了一位叫唐敖的人,由于宦途受挫,跟隨他的妻弟林之洋到海外去游歷。途中經過了許多國家,見識了許多奇風異俗。他們經過的第一個國家就是“君子國”。
君子國里的人,個個都以自己吃虧讓人得利為樂事。小說的第十一回里描寫了君子國里一名隸卒(在衙門里當差的小兵,作者有意用隸卒作例,因為隸卒有點特權,往往欺侮百姓)買物的情況:
隸卒……手中拿著貨物道:“老兄如此高貨,卻討恁般低價,教小弟買去,如何能安!務求將價加增,方好遵教。若再過謙,那是有意賞光不肯交易了!
賣貨人答道:“既承照顧,敢不仰體!但適才妄討大價,已覺厚顏,不意老兄反說貨高價賤,豈不更教小弟慚愧?況貨并非‘言無二價’,其中頗有虛頭。俗云‘漫天要價。就地還錢’。今老兄不但不減,反要增加,如此克己,只好請到別家交易,小弟實難遵命。”
只聽隸卒又說道:“老兄以高貨討賤價,反說小弟克己,豈不失了‘忠恕之道’?凡事總要彼此無欺,方為公允。試問哪個腹中無算盤?小弟又安能受人之愚哩。”談了許久,賣貨人執(zhí)意不增。隸卒賭氣,照數討價,拿了一半貨物。剛要舉步,賣貨人哪里肯依,只說“價多貨少”攔住不放。路旁走過兩個老翁,作好作歹,從公評定,令隸卒照價拿了八折貨物,這才交易而去。
接著小說又描寫了另一筆交易。這筆交易中的買方認為貨色鮮美索
價太低,而賣方則堅持自己的貨色既欠新鮮,又屬平常。最后成交時買者盡挑了次等貨物,引起公眾議論,說買者欺人不公。買方只好將上等貨與下等貨各攜一半而去。第三筆交易的雙方是在銀子的成色和分量上發(fā)生了爭執(zhí)。付銀的一方硬說自己的銀子成色欠佳,分量不足。而收銀的一方則嫌成色超標,戥頭又過高。無奈付銀人已走遠,收銀人只好將他覺得多收的銀子稱出,送給了過路的乞丐。
小說中關于君子國的描寫,有兩點值得我們思考。
第一,雙方讓利和雙方爭利都會引起爭論。我們在現(xiàn)實生活中所遇到的爭論,都是由各方偏袒自己的利益引起的。因此。我們常常錯誤地認為,如果關心別人的利益勝過關心自己的利益,爭論就不會發(fā)生。而君子國里發(fā)生的事情,說明了以別人的利益作為自己行動的原則同樣會引起爭論,結果我們仍然得不到一個和諧、協(xié)調的社會。
進一步的觀察還可以發(fā)現(xiàn),在現(xiàn)實世界的商業(yè)往來中,雖然雙方都以牟利為目的,但通過討價還價可以達成協(xié)議,而在無私的君子國里,討價還價則不可能。小說里不得不借助于兩個路過的老翁或一個乞丐,用強制性的辦法來解決矛盾(幸虧乞丐是從外國來的。如果他也是君子國的人,則糾紛永無了結之時)。這里包含著一個極深奧而且非常重要的道理:以自利為目的的談判具有雙方同意的均衡點,而以利他為目的的談判則不存在能使雙方都同意的均衡點。所以利己是可以達到和諧的,而利他卻永遠不可能達成一致意見,其結果將是產生一個糾紛不斷的社會。這確實大大地出乎人們的意料。由于君子國內不能實現(xiàn)人與人關系的均衡,從動態(tài)變化來看,它最終必定轉變成“小人國”。因為君子國是最適宜于專門利己、毫不利人的“小人”們生長繁殖的環(huán)境。當“君子”們吵得不可開交時,“小人”跑來用使君子吃虧自己得利的辦法解決矛盾。但長此以往,君子國將被“小人國”取代而走向消亡。
從這一點來看,人是自利的生物實在是人類社會的大幸。由此,人類才有了創(chuàng)建大同世界的理想。如果人是利他的。則任何理想都不可能建立起來。
當然,從現(xiàn)實出發(fā),為了減少爭吵,每個人都應多一點關心別人,多一點克制自己的私欲?墒沁@一點如果變成了各方行為的目標。就會出現(xiàn)君子國里的另一種爭吵。也許有人會說君子國里滑稽的爭吵在現(xiàn)實生活中是不會發(fā)生的,可是本書的討論會逐漸揭示出現(xiàn)實生活中的種種問題,有一部分確實和君子國里發(fā)生的事情有類似的原因,或者說,是和利益原則的誤導有關。
第二,君子國里每個人的動機是什么?首先要問的是人們?yōu)槭裁匆灰?不論是原始的以貨換貨,或是現(xiàn)代社會的用貨幣換取商品,交換的動機都是改善自己的處境,使自己的生活更方便、更舒適些。如果沒有這一點動機,人們?yōu)楹尾晦o辛勞地去參加交換呢?我們每個人所得到的各種物質享受,從針頭線腦到冰箱彩電,都是通過交換才得到的。如果絕對避免交換,每個人就只能到農村去種糧種棉花,用土坯壘房子,向土地索取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物品了,當然這樣也可以勉強生存下去,我們的祖先曾經以這種方式生存了幾萬年。但他們絕對不可能享受任何代文明所提供的最起碼的成果。
君子國里的人已經有了國家。又有了市場,這就說明他們已經擯棄了自給自足的生活方式。選擇了通過交換來改善自己物質生活的道路。既然如此。他們又何以要在交換的時候拒絕考慮自己的利益呢?當然,如果交換一開始就是為了減少自己的利益增進他人的利益,“君子”們的行為或許還可能發(fā)生。可是每一個參與過交換、有過交換經驗的人都知道,交換雙方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去參加交換,而在交換進行的過程中卻又反對自己的利益,這種前后不一致的動機是自相矛盾的。
2.建立在互相服務基礎上的社會是否可行
過去在宣傳學雷鋒的時候,電視上經常出現(xiàn)這樣的畫面:一位學雷鋒的好心人義務為附近群眾修理鍋碗瓢盆,于是在他的面前排起了幾十個人的長隊,每個人手里拿著一個破損待修的器皿。電視臺作這樣的報道,目的在于宣傳那位學雷鋒的好心人,觀眾的注意力也被他所吸引。但是如果沒有那幾十個人的長隊,這種宣傳就毫無意義了?墒侵档盟伎嫉氖,這幾十個人完全不是來學雷鋒做好事的,恰恰相反,他們是來揀便宜的。用這種宣傳方式來教育大家為別人做好事,每培養(yǎng)出一名做好事的人,必然同時培養(yǎng)出幾十名揀便宜的人。過去人們以為宣傳為別人做好事就可以改進社會風氣,實在是極大的誤解,因為這樣附帶培養(yǎng)出來的專門揀別人便宜的人,將數十倍于為別人做好事的人。
從社會的經濟效益來看,這種義務做好事的行為也完全不值得推廣。免費修理招引來的人,手里拿的多半是破損得厲害、本已不值得再去修的東西,有的干脆就是從垃圾堆里撿來的,F(xiàn)在因為可以免費修理,修理花的工夫再大,用的材料再多,也都是別人的負擔,他們自己所花的代價只是排隊要用的時間而已。從整個社會來看,花了修理用的材料,花了修理的時間和排隊的時間,結果只是將一件很難再用的器皿修得勉強能用。如果將這些修理用的材料和時間,以及排隊用的時間去從事更有效的生產活動,一定能為社會提供更多的價值。所以從經濟效率看,這種義務修理的活動也是弊大于利。
更有甚者,如果再有一位學雷鋒的好心人替他去排隊,自己不必花費這個代價,等待修理的隊伍恐怕還會長幾倍。這將是一個十分可笑的情景,一部分人為另一部分人義務服務并且?guī)退麄兣抨。,而受服務人專門享受他人所提供的服務。可見義務為他人服務的制度,必須以有一批享受別人服務的人為前提條件。這大概是鼓吹義務為別人服務的人所從來沒有想到的吧。
義務幫別人修理器皿,還有一個意想不到的結果。即原來從事修理業(yè)并以此為生的人,被這些學雷鋒的好心人所排擠,他們可能是下崗的生活有困難的人。
我絲毫也不反對向雷鋒學習,他幫助有困難的人,這對社會是有益的,是完全必要的。但是要求人義務做好事,則把事情弄混亂了。這是歪曲了雷鋒精神。
在我們這個社會里有一些憤世嫉俗的人,討厭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有錢人趾高氣揚,頤指氣使,而沒錢的人不得不委曲求全。金錢扭曲了人和人之間的正常關系。因此他們希望建立一個彼此服務、不講價錢的社會。農民無償地為大家種糧食,工人無償地為大家織布、做衣服,理發(fā)師無償地為大家理發(fā)等。這樣一個理想社會是否可行,值得我們思考。這里涉及經濟學很深奧的資源配置理論,不是幾句話能夠講得清楚的。但是我們不妨做一個思想實驗。拿免費理發(fā)作例子,現(xiàn)在男人一般每三四個星期理一次發(fā),如果變成免費理發(fā),他們可能每星期都要理一次發(fā)。比較收費和免費,顯然收費能夠更有效地使用理發(fā)師的勞動。更深究一步,在收費的情況下收多少錢最合適,或者理發(fā)的價格決定了理發(fā)師的勞動在全社會中的份額。收費低,理發(fā)的人會增多,理發(fā)師的數量就需要增加。其他一切工種的多少都是這樣決定的。這就是資源配置理論。
我國農村的不少地方盛行著互相免費服務的習慣。某家需要蓋新房,親戚朋友都來幫忙。一般是不付報酬的,頂多有一頓帶肉的好飯。下次別人蓋房,就用自己的免費服務作回報。鄉(xiāng)間還有一些會修理電器用具的技工,他們?yōu)猷l(xiāng)親們服務往往也是免費的,只是過年過節(jié)鄉(xiāng)親們送一些禮作為補償。這種不用金錢的交換不能準確計量服務的價值,有價值的勞動不能得到發(fā)展,社會的分工得不到鼓勵?梢娊疱X和價格在人類社會發(fā)展中起了關鍵性的作用。至于金錢取代了人情。當然不是我們所希望的,但我們不能因為金錢侵蝕了人情就不要金錢。事實上人們?yōu)榱擞行褂觅Y源將永遠離不開金錢和價格,舍此別無他法。當然,我們也完全有可能建設一個既有人情又有效率的社會。
3.私心的均衡
甲、乙兩人分吃蘋果。甲捷足先登,一手拿走了大的。乙甚為不快,責怪甲說:“你怎么這樣自私?”甲反問道:“要是你先拿,你拿哪一個呢?”乙答:“我先拿就拿小的那個!奔仔Φ溃骸叭绱苏f來,我的拿法是完全符合你的愿望的!
在此,甲揀了乙的便宜,因為乙奉行了“先人后己”的原則;然而乙卻無法揀甲的便宜,因為甲并不奉行這個原則。所以當社會里只有一部分人奉行“先人后己”的原則時,必定這一部分人吃虧,另一部分人占利。長此以往,勢必引起爭吵。可見這種“先人后己”的原則如果只有一部分人愿意實行的話,最終是行不通的。
如果甲、乙兩人同時都奉行這個原則,上述這個分蘋果的問題仍舊無法解決。因為兩人都要先拿小的,又會在新的問題上爭執(zhí)不下,正如在君子國里發(fā)生的事。不但兩個人組成的社會里會發(fā)生這樣的問題,許多人組成的社會里也有這個問題。如果全社會中除了一個人以外,其他的人全都奉行“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原則,將全社會的利益都歸這一個人享用,至少在邏輯上還講得通。如果連這個唯一例外的人,也轉而奉行“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原則的話,則這個社會就無法存在下去,除非它的利益可以輸出。再從地球上的全人類的角度來看,輸出利益是沒有可能的。
產生這些矛盾的邏輯上的原因,在于從社會整體來看,不存在“別人”與“自己”的差別。雖然對某一個具體的張三或李四來說,自己就是自己,別人就是別人,二者絕不會混淆。但是就整個社會來說,每個人既是他自己,又是別人眼中的別人。當“先人后己”的原則應用于他自己時,他應該后于別人考慮自己的利害得失;可是當同一個原則應用于別人時,他又成了別人,他的利益又應先于別人(另一個自己)得到考慮。這樣同一個社會成員的利益究竟應該先于別人還是后于別人,就陷入了矛盾。所以“先人后己”和“毫不利己,專門利人”一類的要求包含著邏輯上的矛盾,不可能成為真正得以實施的處理人際關系的原則。當然這絕不是說,先人后己的精神不值得稱贊,或者這種行為不高尚。而是說,這種原則不能成為社會成員中利益關系的普遍基礎。
經歷過文化大革命的人一定還記得,當“斗私批修”的口號喊得震天響的時候,也正是一批野心家、陰謀家的私欲膨脹到極點,圖謀篡權殺人的時候。那時大多數善良天真的老百姓真的相信“斗私批修”可以成為普遍的社會準則,因而真心誠意地身體力行。與此同時又有一批投機分子,他們窺察出“君子可欺以其方”,別人“斗私批修”,正是他們大撈便宜的好機會。他們以打倒剝削為借口去抄別人的家,卻把抄來的金銀財寶裝進自己的口袋;他們號召別人“狠斗私字一閃念”,要別人為了革命的利益承認自己是叛徒、特務、反革命,以便在自己的功勞簿上加上一筆;他們甚至不惜置人于死地,只要自己能圖得一官半職。我們在前面只分析了“先人后己”在理論上的矛盾,而文化大革命的歷史又證明了此種原則普遍推行時在實踐上所出現(xiàn)的矛盾。
現(xiàn)在文化大革命已經過去,那時所提出來的許多口號正經受著質疑和批判。但是處理人與人之間利益關系的原則究竟是什么,似乎還沒有經過認真的重新思考。有不少宣傳材料仍舊用老一套的說教來要求群眾,在民事糾紛調解中,甚至在法庭審判案件中,陳舊的觀點仍然有著很大的影響。
善于思考的讀者對于前面提到的兩個人分蘋果的例子,一定會提出進一步的問題。如果說“先人后己”不能解決合理分配的問題,難道說“先己后人”或者說什么其他更高明的原則能解決這個難題嗎?蘋果是一大一小。參加分配的就這么兩個人,恐怕神仙也找不出好辦法來。
但是。在一個有交換的社會里,上述難題就不難解決。這兩個參與分配的人可以通過協(xié)商取得一個雙方都同意的解決辦法。
例如這一次甲拿大蘋果。下一次乙拿大蘋果;或者拿大蘋果的人向拿小蘋果的人支付一點補償。在有貨幣的社會里,用后一種方法一定可以找到一種雙方都同意的解決方案。只要將補償的金額從最小的單位(一分錢)算起,逐步增加,一直到任何一方首先同意拿小蘋果再加上補償為止。因為最初補償的金額很少,我們可以認為雙方都愿意拿大蘋果。當補償的金額多到某個程度,甲、乙雙方之中有一方同意拿小蘋果加補償時,另一方仍舊愿意拿大蘋果并支付補償,所以此方案是同時能被雙方接受的,而且我們還可以肯定,補償金額是有限度的,它不可能超過大蘋果價值的一半。因為在最極端的情況下,小蘋果的價值小到接近于零,拿小蘋果的一方也不會感到吃虧。此時他拿到半個大蘋果的價值,另一方拿到一個大蘋果同時支付了半個大蘋果的價錢,雙方拿到的價值是相等的。所以在有貨幣的情況下,補償的金額必定大于零,小于半個大蘋果。我們有把握說,只要雙方是理智地考慮這一問題,就不可能找不到解決問題的辦法。這就是具有利益的均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