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一部政治哲學典范之作,由牛津大學基督堂學院的哲學導師邁克爾·貝雷斯福德·福斯特于1935年所作,是其代表作之一。 本書主張“哲學思考就是哲學地研究哲學史”,它圍繞西方哲學史上的經(jīng)典名著柏拉圖的《理想國》和黑格爾的《法哲學原理》,嚴謹?shù)乜疾炝藘刹孔髌匪淼恼握軐W的延續(xù)與差異,提供了一種從法哲學的角度來理解黑格爾甚至西方政治思想的思路。值得特別指出的是,本書認為政治哲學與形而上學不可分割,甚至古今政治哲學的差異就在于形而上學上的不同。這一洞見,賦予本書一種宏觀的思想史視角,對于今天的讀者仍有不小的啟發(fā)意義。
作者簡介:
邁克爾·貝雷斯福德·福斯特(Michael Beresford Foster,1903—1959)是牛津大學基督堂學院的哲學導師,曾為艾耶爾(A. J. Ayer)的導師。他以研究關于基督教創(chuàng)世論與現(xiàn)代科學興起的關系聞名,同時也致力于政治思想史研究,著有《柏拉圖與黑格爾的政治哲學》(1935年),編著《政治思想大師》(第一卷)(1941年)等。
譯者簡介:
孫鐵根,北京大學哲學博士,現(xiàn)任教于外交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研究方向為現(xiàn)象學、政治思想史。
目 錄
I. 城邦和國家作為政治哲學的對象/ 1
附錄A 柏拉圖對城邦的三重劃分和勞動分工的混淆/ 35
附錄B “第二次教育”的產(chǎn)物是立法者(νομοθ?τη?)
還是護衛(wèi)者(φ?λαξ)?/ 37
II. 柏拉圖筆下的正義與自由/ 39
附錄C 柏拉圖那里的教育和統(tǒng)治/ 69
III. 黑格爾對柏拉圖的批評:“主體性要素”/ 71
附錄D 柏拉圖筆下的節(jié)制(Sophrosune)德性/ 96
附錄E 黑格爾對柏拉圖的批評,與其他關于“主體自由”的
引用等;它們的模糊性/ 99
IV. 法律作為國家中自由的條件/ 111
V. 黑格爾筆下的“市民社會”與國家/ 142
VI. 統(tǒng)治者與主權/ 178
術語表/ 202
譯后記/ 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