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徭薄賦,與民生息,漢初統(tǒng)治者既已初步確立這樣的治國方略,文、景二帝大力推行,并以身作則,將其貫徹到了實處。
漢文帝在位二十余年,宮室苑囿未曾新建,衣服車馬亦久不更新。他曾感動于緹縈救父,廢除肉刑;他曾開放皇家苑囿,讓百姓漁獵獲利;自己陵墓里的陪葬品全部使用瓦器,不許用金銀等貴金屬器物。
漢景帝在位十六年,他重農(nóng)抑商,將田租減半,大為減輕農(nóng)民負(fù)擔(dān);他輕刑慎罰,明確執(zhí)行刑法的目的是教化,不是懲罰;他鞏固中央集權(quán),平定七國之亂,為漢武帝徹底消除諸侯封國奠定基礎(chǔ)。
文景之治是中國歷史上公認(rèn)的一大盛世,更是帝制時代的第一盛世,受到后人的高度贊揚(y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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