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說:一部《貞觀律》成就了貞觀之治,在《貞觀律》基礎上修訂而成的《唐律疏議》,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
《唐律研究新思考》一書由在唐律研究領域深耕三十多年、對唐律研究厥功至偉的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錢大群先生撰寫,為國家出版基金資助項目。
本書由40篇關于唐律創(chuàng)新性研究的論文組成,為讀者展現(xiàn)了一個清晰的唐律學術面貌。作者在數(shù)個重點單元的努力中,把唐律研究推向了新的層面: 重點論述了唐代由《式》典規(guī)范的唐代法律體系及其理論;對《律疏》的書名、版式及條標提出了新的觀點與主張;對《律疏》中官吏權力管控的機制進行了系列的總結與評價,為防控官吏借助權力的經(jīng)濟犯罪提供歷史借鑒;對于唐律立法上貫徹刑罪相當原則對犯罪后果運用的量化技術予以總結;對唐律中一些專為官吏設置的以行政處罰抵當刑罰的重要制度如除免等的性質(zhì),作了新的認定與評析;對唐律閱讀中的難點服制中的疑難問題,與專家學者進行了歡暢的討論;對貞觀以來唐律中重要刑罰制度的變異,作了清晰的剖析與論述;對唐律原創(chuàng)內(nèi)容中存在的一些問題作了?迸c質(zhì)疑。在唐律閱讀的道路上,此書為讀者搬去了許多重大的攔路石,以達到更好地通讀并讀通的目的。
邏輯似磐 律論如泉 001序 《唐律研究新思考》細細春雨潤心田 滾滾春雷動地天 001《唐律疏義文白讀本》《唐律研究新思考》雙書自序閱讀與研究1. 讀律 :法律人歷史使命之要求 003一、 唐律 :盛唐依法治國的法律豐碑 / 003二、 讀律 :法律人歷史使命之要求 / 0072. 唐律現(xiàn)代研究的幾個問題 013一、 把唐律置于唐代法律體系的觀照中去研究 / 013二、 在比較中探求唐律的特色和擴展其研究領域 / 017三、 對唐律的實施應有的正確視角 / 021書名版式與條標3.《唐律疏義》結構及書名辨析 027一、 法律解釋帶來了《唐律疏義》的產(chǎn)生 / 027二、 注文的作用 / 029三、 疏文的作用 / 030四、 《律疏》從宋元起有《唐律疏義》與《唐律疏議》二稱 / 033五、 《律疏》在清朝的稱謂統(tǒng)而不一 / 034六、 《律疏》的疏文包括議及問答兩種內(nèi)容 / 036七、 從《律疏》的結構評議今傳《律疏》的名稱 / 037附件 :四庫全書收錄《律疏》之書名及版式 / 0404. 唐律書名及版式進行整合的理念與實踐 041一、 《律疏》以唐律疏義與唐律疏議兩種書名流傳 / 041二、 《律疏》書名的分異也反映在版式用語的分歧上 / 044三、 唐律疏義與唐律疏議的版式各有其長短利弊 / 045四、 在實踐中開創(chuàng)揚長避短,整合歸真的學術主張 / 046附件一 : 中華書局 1983 年版劉俊文先生點校之《唐律疏議》與顧廣圻(千里)親手臨摹的泰定本?比肆灥摹短坡墒枇x序》文 / 051附件二 :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9 年版錢大群編著之《唐律疏義文白讀本》的書名與版式 / 0555.《律疏》條標修改原因及修改實踐述論 056一、 《律疏》條標必須修改的原因 / 056二、 《律疏》條標修改例述 / 059附件 : 宋代孫奭校撰之《律附音義》 / 072唐代法律體系6. 律、令、格、式與唐代法律體系 075一、 律、令、格、式是不同性質(zhì)與種類的法律 / 075二、 唐律是刑律,不是諸法合體的法典 / 0847. 四刑書說是唐代法律體系研究中反主流的異動 090《新唐書》四刑書說辨析及回復涉于此論之有關觀點引 言 / 090一、 研究唐代法律體系的持論方法 / 091二、 《新唐書》唐之刑書有四說是違反時代主流的標新立異 / 093三、 《新唐書》四刑書說給唐代法律體系的研究造成障礙 / 100四、 對涉于四刑書說的幾種觀點的辨析 / 107結 語 / 1128. 唐代《式》典對法律種類及法律圖書分類管理的不同規(guī)范 114《新唐書》四刑書說辨析續(xù)篇一、 刑部職掌的《刑部式》在立法上概括四種法律為文法 / 115二、 《律疏》在司法實踐中對律、令、格、式的概括詞是法律 / 116三、 唐之圖書分類管理歸《式》典中由秘書省執(zhí)掌的《秘書式》規(guī)范 / 117四、 《新唐書》的要害是用目錄學意義上的刑法欄目名去混淆取代法律意義上的概括 / 121五、 幾點結論 / 122附錄 :唐律與唐令部分內(nèi)容對應表 124專為惑于《律》與《令》皆為刑法者編抄《律疏》的使用與修改9. 唐律在唐宋的使用及法例使用的特點 159一、 唐律使用的史證 / 159二、 唐代的《律疏》事實上行用于宋代 / 163三、 唐代法例在《律疏》體系內(nèi)外的使用 / 166四、 《律疏》抑制判例的產(chǎn)生與推行 / 16910. 唐代判例書趙仁本《法例》的行用與廢止論考 172答復并就教于高明士先生和池田溫先生引 言 / 172一、 池田先生認為《法例》是判例書的觀點是正確的 / 173二、 與池田及高明士二位先生進行商榷之數(shù)點 / 177三、 趙仁本《法例》書被廢止的主要原因試探 / 184后 記 / 18611.《龍筋鳳髓判》性質(zhì)及引疏分析考辨 188一、 《龍筋鳳髓判》是御史臺的案判選集 / 188二、 御史及大理辦案都是本《律疏》引疏分析 / 196三、 御史引疏分析的異動 / 20912. 對《關于〈唐律疏議〉三條律疏的修改》一文的附議與質(zhì)疑 218 與王永興及楊鴻烈、吳翊如等先生探討《律疏》內(nèi)亂罪中舅對甥是否已報小功問題一、 唐高宗對毒楊案的處置是正刑與命令改律同步一體 / 219二、 《律疏》確有必要明確對繼母改嫁身亡之服制 / 223三、 今傳《律疏》內(nèi)亂中未體現(xiàn)舅報甥被修改為小功之服 / 225權力管控之籠13. 強化對有職權者的法律監(jiān)督 237一、 有職權的官吏在法律上受從嚴監(jiān)督 / 238二、 經(jīng)濟犯罪以官吏利用職權之犯作為打擊重點 / 240三、 設置一系列以監(jiān)臨官身份為特殊主體的犯罪 / 243四、 在廣泛的領域內(nèi)監(jiān)督官吏的經(jīng)濟犯罪 / 247五、 認真查處官吏的經(jīng)濟犯罪及犯罪的經(jīng)濟后果 / 25314. 建立對官吏罪責追究的嚴密機制 256一、 追究監(jiān)臨官失卻統(tǒng)攝監(jiān)督的罪責 / 257二、 官署之公務錯失追究各級有罪官吏的罪責 / 259三、 課督性政務上的失職犯罪追究州、縣、鄉(xiāng)官的罪責 / 26215. 唐律中的贓罪及六贓對經(jīng)濟犯罪的統(tǒng)一規(guī)范 267一、 計贓為罪與不計贓為罪 / 267二、 贓的征還與沒收 / 273三、 贓罪之并罰法 / 279四、 共同犯贓中罪責之分擔 / 283五、 以六贓為綱使全律之經(jīng)濟犯罪得到統(tǒng)一規(guī)范 / 286六、 六贓立法上規(guī)范全律涉財犯罪的主要方法 / 29316. 阻卻冤假錯案產(chǎn)生的縱深防御 299一、 法律監(jiān)督依法告訴與受理 / 300二、 法律監(jiān)督司法官吏依法審理 / 304三、 法律監(jiān)督司法官吏依法判決 / 309四、 監(jiān)督以權限進行審理判決與執(zhí)行 / 314五、 確立和推行司法官吏罪責追究的基本原則 / 31717. 皇帝權斷制敕的使用及限制 320一、 皇帝常規(guī)的司法權力 / 320二、 皇帝制敕斷罪的法律化 / 322三、 權斷制敕的性質(zhì)特征 / 32618. 唐代吏治推動的一項重要思想建設 333貞觀君臣諍諫事例述評一、 支撐諍諫風氣形成的認識論基礎 :君臣共治 / 334二、 支持諍諫風氣形成的政治思想基礎 :忠與功的觀念 / 337三、 經(jīng)常就健康地進行諫諍的本身作諍諫 / 343四、 諍諫利于正確決策并使君臣的品格在其間得到錘煉 / 349《律疏》雜考19. 唐律立法量化技術運用初探 361一、 應用數(shù)量單位及等級檔次作為犯罪客觀方面的衡量尺度 / 361二、 量化技術擴展了唐律絕對確定的法定刑的靈活運用 / 366三、 五刑加減等的量化規(guī)則為刑罰判處的量化設置條件 / 370四、 唐律立法量化技術的作用和意義 / 37220.除免與官當性質(zhì)辨 374刑罰與行政處罰交叉相通下官吏的特權制度一、 唐代刑罰與行政處罰交叉相通的法律環(huán)境 / 374二、 除免是對犯特定罪名官吏的庇護制度 / 379三、 官當對行政處罰之抵沖及其與除免之比較 / 383四、 當贖除免制度使用上的制約與平衡 / 38521.贖章是否使官吏都不實受笞杖辨 388一、 官吏享有贖權一般都可避免實受笞杖之刑 / 388二、 官吏實受決杖或加杖之例 / 389三、 依《刑部格》官吏犯罪可加罰決杖 / 392四、 開元前后官吏受笞杖逐漸開放 / 39322.枉徒折役之要害在折而不賠 394一、 唐律正視對司法官枉判罪責的追究 / 394二、 枉判徒刑處置的基本原則 / 395三、 枉徒折抵課役之時效及刑種 / 39723. 唐代婦女流刑處置辨 401一、 女性犯流罪的處置是例不獨流 / 401二、 女性例不獨流原則之適用與阻卻 / 402三、 婦女可因夫配流而被強迫跟隨 / 405四、 婦女至配所之處置 / 40624. 唐律中的時效與時值略考 408一、 新舊法律之時效關系 / 408二、 特權及優(yōu)惠法律之時效 / 413三、 時間單位的時值 / 41625. 決死囚覆奏次數(shù)與時日考辨 422一、 決死囚之覆奏制創(chuàng)始于隋朝 / 422二、 唐太宗對三覆奏制度進行的改革 / 423三、 五覆奏執(zhí)行時日之存疑與試辨 / 42726.類舉與比附比較略論 430兼解舉輕以明重條何以不被刪除一、 類舉制度的淵源及法律地位 / 430二、 類舉與比附的同異 / 433三、 類舉有牽制法官擅斷之要求 / 435四、 不能依條數(shù)多寡論法之優(yōu)劣 / 43727. 唐律一罪二刑考 439兼與沈家本《論附加刑》一文討論一、 唐律流刑中原就包含一罪二刑的內(nèi)容 / 439二、 唐代的《格》《敕》有一罪二刑之制 / 44228.刑名考辨 448一、 唐代之前的刑名 / 448二、 唐律中刑名之義承齊隋而有特點 / 45329.例辨 457一、 與刑名相對而指罪例條例 / 457二、 例在《名例》范疇內(nèi)外的使用 / 45830.誤辨 464兼談如何理解沈家本誤是元有害心之說一、 古代犯罪心態(tài)論述中有誤一說 / 465二、 唐律中誤的概念與適用 / 46631.倍辨 471一、 倍在語言上的通常義 / 471二、 唐律中用作加以等同之數(shù)的倍 / 472三、 唐律中作折半使用的倍 / 47332. 對《律疏》中數(shù)處律義之解讀 476讀律散記一束一、 妻毆大功尊屬適用何條法律 / 476二、 為奴娶良人入籍為奴為什么處流三千里 / 478三、 受寄送公文為什么稽程重于徒一年才成主犯 / 479四、 問事打死無罪百姓為什么依法無罪 / 480五、 什么是奴賤自理訴得脫 / 481六、 奴婢部曲之流刑為什么不明言等級 / 482七、 殺人不合償死的情況 / 483八、 父祖妾為什么前《疏》與后《注》解釋不同 / 485九、 于本司及監(jiān)臨中于之義解 / 48633.《律疏》原創(chuàng)內(nèi)容質(zhì)疑試舉 489一、 立法史敘述與史載不符 / 489二、 增減詞語致律生歧義或程式不一 / 494三、 刑罰計算失錯并脫漏律疏重要內(nèi)容 / 502四、 外祖的服制《名例律》與法條處置不一 / 504五、 概念運用違反同典中的既定規(guī)范 / 507六、 《名例律》與罪條關系處置失當 / 511七、 因詞語省略而增加理解的困惑 / 515涉《律》史典數(shù)題34. 唐三審與秦三環(huán) 521一、 三審的性質(zhì) / 521二、 唐代的三審是防止妄告誣告的一種程序 / 522三、 秦代的三環(huán)是三審的歷史先現(xiàn) / 52435.士伍身份之辨 526一、 《史》《漢》中的士伍是有爵而因罪被奪免者 / 526二、 《舊唐書 · 刑法志》中的士伍非士卒 / 527三、 唐律中官吏除免待敘時的身份是士伍 / 52936. 唐代反逆緣坐制度變化軌跡考 531一、 武德與貞觀時期反逆罪的處置 / 531二、 反逆兄弟緣坐處死改配沒時間考 / 533三、 永徽《律疏》對反逆緣坐之再改 / 53537. 唐代斷趾行廢時間考 538一、 唐代斷趾法行廢之時間都在太宗朝 / 538二、 斷趾法行于武德被取代于貞觀六年說 / 540三、 斷趾復行與被加役流取代都在太宗為帝時 / 54038. 唐宋除、免、當官員告身之處置問題 543應答《天圣令》讀書班對一條《獄官令》之疑序 言 / 543一、 唐代官員的階品與告身 / 544二、 官員犯罪后官職的撤免與再敘由刑律規(guī)范 / 545三、 官吏犯罪中告身性質(zhì)的區(qū)分 / 547四、 除、免、當過程中涉及告身的處置 / 548五、 官員除、免、當案處置過程中用贖的情況 / 551余 論 / 55239.《唐六典》性質(zhì)論 554一、 《唐六典》是一部官修的官制書而非法律典籍 / 554二、 《唐六典》的體例及內(nèi)容不能成為行政法典 / 558三、 《唐六典》作為典籍沒有法律屬性 / 561四、 《唐六典》從未作為行政法典而行用 / 56640.《唐六典》性質(zhì)再論 570續(xù)駁行政法典說并商榷章太炎之憲典之綱說一、 《唐六典》不是法律典籍 / 571二、 皇帝不以專章入典實際是《唐六典》之自我定位 / 574三、 《唐六典》對宰相制度之記載不堪為行政法典 / 575四、 唐代國家與社會的憲綱性法規(guī)應是《令》典 / 579唐律閱讀與研究的起跑線 585《唐律疏義文白讀本》《唐律研究新思考》雙書跋言一、 重視律義的?迸c服務教學的需要 / 586關于《唐律疏義文白讀本》的編著二、 加強小分隊的裝備與實力并整編成一個系統(tǒng)集群 / 589關于《唐律研究新思考》的編寫及觀點提要三、 唐代法律體系理論的邏輯報告 / 5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