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新升級第五版
出版說明
法律法規(guī)新解讀叢書作為一套實用型法律圖書,歷經四版,以其專業(yè)、實用、易懂的優(yōu)點,贏得了廣大讀者的認可。自第四版后,相關法律規(guī)定已發(fā)生較大變化,司法實踐中也出現了不少新的法律問題,第五版立足實用,以關注民生、服務大眾為宗旨,切實提升內容實用性;致力易懂,使本叢書真正成為遇事找法者運用法律維護權利和利益的利器。本叢書選取與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領域,將各領域的核心法律作為主體法,并且將與主體法密切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匯編收錄。
法律法規(guī)新解讀叢書獨家打造七重法律價值:
1.出版專業(yè)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yè)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guī)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
2.條文解讀精煉到位
重難點法條以【條文解讀】形式進行闡釋,解讀內容在吸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人民法院等部門對條文的權威解讀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編寫,簡單明了、通俗易懂。
3.實務應用精準答疑
根據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的糾紛與難題,以【實務應用】形式提煉歸納出問題點,對標熱點難點,精準答疑解惑。
4.案例指引權威實用
專設【案例指引】板塊,選取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典型案例、各地區(qū)法院公布的經典案例以及中國裁判文書網的終審案例等,以案說法,生動地展示解決法律問題的實例。同時,原文收錄一部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指導性案例,指導實踐更準確、更有力。
5.關聯(lián)參見檢索便捷
除精選與主體法相關聯(lián)的法律規(guī)定外,在主體法中以【關聯(lián)參見】的方式鏈接相關重要條文,幫助讀者全方位理解相關規(guī)定內容。
6.附錄內容實用豐富
書末收錄經提煉的法律流程圖、訴訟文書、糾紛處理常用數據、重要法律術語速查表等內容,幫助讀者大大提高處理法律事務的效率。
7.超值贈送增值服務
掃描圖書后勒口二維碼,免費使用中國法制出版社【法融】數據庫。讀者可查閱國家法律法規(guī)欄目和案例解析欄目中的法指導案例和檢指導案例的內容。
中國法制出版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編總則
章刑法的任務、基本原則和適用范圍
條【立法宗旨】
第二條【本法任務】
第三條【罪刑法定】
第四條【適用刑法人人平等】
第五條【罪責刑相適應】
第六條【屬地管轄權】
第七條【屬人管轄權】
第八條【保護管轄權】
第九條【普遍管轄權】
第十條【對外國刑事判決的消極承認】
第十一條【外交代表刑事管轄豁免】
第十二條【刑法溯及力】
第二章犯罪
節(jié)犯罪和刑事責任
第十三條【犯罪概念】
第十四條【故意犯罪】
第十五條【過失犯罪】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的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特殊人員的刑事責任能力】
第十九條【又聾又啞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責任】
第二十條【正當防衛(wèi)】
第二十一條【緊急避險】
第二節(jié)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第二十二條【犯罪預備】
第二十三條【犯罪未遂】
第二十四條【犯罪中止】
第三節(jié)共同犯罪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概念】
第二十六條【主犯】
第二十七條【從犯】
第二十八條【脅從犯】
第二十九條【教唆犯】
第四節(jié)單位犯罪
第三十條【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
第三十一條【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
第三章刑罰
節(jié)刑罰的種類
第三十二條【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條【主刑種類】
第三十四條【附加刑種類】
第三十五條【驅逐出境】
第三十六條【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yōu)先原則】
第三十七條【非刑罰性處置措施】
第三十七條之一【利用職業(yè)便利實施犯罪的禁業(yè)限制】
第二節(jié)管制
第三十八條【管制的期限與執(zhí)行機關】
第三十九條【被管制罪犯的義務與權利】
第四十條【管制期滿解除】
第四十一條【管制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第三節(jié)拘役
第四十二條【拘役的期限】
第四十三條【拘役的執(zhí)行】
第四十四條【拘役刑期的計算和折抵】
第四節(jié)有期徒刑、無期徒刑
第四十五條【有期徒刑的期限】
第四十六條【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zhí)行】
第四十七條【有期徒刑刑期的計算與折抵】
第五節(jié)死刑
第四十八條【死刑、死緩的適用對象及核準程序】
第四十九條【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
第五十條【死緩變更】
第五十一條【死緩期間及減為有期徒刑的刑期計算】
第六節(jié)罰金
第五十二條【罰金數額的裁量】
第五十三條【罰金的繳納】
第七節(jié)剝奪政治權利
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的含義】
第五十五條【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
第五十六條【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獨立適用】
第五十七條【對死刑、無期徒刑犯罪剝奪政治權利的適用】
第五十八條【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計算、效力與執(zhí)行】
第八節(jié)沒收財產
第五十九條【沒收財產的范圍】
第六十條【以沒收的財產償還債務】
第四章刑罰的具體運用
節(jié)量刑
第六十一條【量刑的一般原則】
第六十二條【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
第六十三條【減輕處罰】
第六十四條【犯罪物品的處理】
第二節(jié)累犯
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
第六十六條【特別累犯】
第三節(jié)自首和立功
第六十七條【自首和坦白】
第六十八條【立功】
第四節(jié)數罪并罰
第六十九條【數罪并罰的一般原則】
第七十條【判決宣告后發(fā)現漏罪的并罰】
第七十一條【判決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罰】
第五節(jié)緩刑
第七十二條【緩刑的適用條件】
第七十三條【緩刑的考驗期限】
第七十四條【累犯不適用緩刑】
第七十五條【緩刑犯應遵守的規(guī)定】
第七十六條【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后果】
第七十七條【緩刑的撤銷及其處理】
第六節(jié)減刑
第七十八條【減刑條件與限度】
第七十九條【減刑程序】
第八十條【無期徒刑減刑的刑期計算】
第七節(jié)假釋
第八十一條【假釋的適用條件】
第八十二條【假釋的程序】
第八十三條【假釋的考驗期限】
第八十四條【假釋犯應遵守的規(guī)定】
第八十五條【假釋考驗及其積極后果】
第八十六條【假釋的撤銷及其處理】
第八節(jié)時效
第八十七條【追訴時效期限】
第八十八條【不受追訴時效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的計算與中斷】
第五章其他規(guī)定
第九十條【民族自治地方刑法適用的變通】
第九十一條【公共財產的范圍】
第九十二條【公民私人所有財產的范圍】
第九十三條【國家工作人員的范圍】
第九十四條【司法工作人員的范圍】
第九十五條【重傷】
第九十六條【違反國家規(guī)定之含義】
第九十七條【首要分子的范圍】
第九十八條【告訴才處理的含義】
第九十九條【以上、以下、以內之界定】
百條【前科報告制度】
百零一條【總則的效力】
第二編分則
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百零二條【背叛國家罪】
百零三條【分裂國家罪】
【煽動分裂國家罪】
百零四條【武裝叛亂、暴亂罪】
百零五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百零六條【與境外勾結的處罰規(guī)定】
百零七條【資助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活動罪】
百零八條【投敵叛變罪】
百零九條【叛逃罪】
百一十條【間諜罪】
百一十一條【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
密、情報罪】
百一十二條【資敵罪】
百一十三條【危害國家安全罪適用死刑、沒收財產的規(guī)定】
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
百一十四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百一十五條【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失火罪】【過失決水罪】【過失爆炸罪】【過失投放危險物質罪】【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百一十六條【破壞交通工具罪】
百一十七條【破壞交通設施罪】
百一十八條【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百一十九條【破壞交通工具罪】【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
【過失損壞交通工具罪】【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
【過失損壞電力設備罪】【過失損壞易燃易爆設
備罪】
百二十條【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
百二十條之一【幫助恐怖活動罪】
百二十條之二【準備實施恐怖活動罪】
百二十條之三【宣揚恐怖主義、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
百二十條之四【利用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
百二十條之五【強制穿戴宣揚恐怖主義、主義服飾、標志罪】
百二十條之六【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主義物品罪】
百二十一條【劫持航空器罪】
百二十二條【劫持船只、汽車罪】
百二十三條【暴力危及飛行安全罪】
百二十四條【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過失損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
百二十五條【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危險物質罪】
百二十六條【違規(guī)制造、銷售槍支罪】
百二十七條【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
百二十八條【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非法出租、出借槍支罪】
百二十九條【丟失槍支不報罪】
百三十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百三十一條【重大飛行事故罪】
百三十二條【鐵路運營安全事故罪】
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
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
百三十三條之二【妨害安全駕駛罪】
百三十四條【重大責任事故罪】
【強令、組織他人違章冒險作業(yè)罪】
百三十四條之一【危險作業(yè)罪】
百三十五條【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百三十五條之一【大型群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
百三十六條【危險物品肇事罪】
百三十七條【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百三十八條【教育設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百三十九條【消防責任事故罪】
百三十九條之一【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節(jié)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
百四十一條【生產、銷售、提供假藥罪】
百四十二條【生產、銷售、提供劣藥罪】
百四十二條之一【妨害藥品管理罪】
百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百四十四條【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百四十五條【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yī)用器材罪】
百四十六條【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
百四十七條【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
百四十八條【生產、銷售不符合衛(wèi)生標準的化妝品罪】
百四十九條【對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行為的法條適用】
百五十條【單位犯本節(jié)規(guī)定之罪的處理】
第二節(jié)走私罪
百五十一條【走私武器、彈藥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罪】
【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
百五十二條【走私淫穢物品罪】
【走私廢物罪】
百五十三條【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
百五十四條【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的特殊形式】
百五十五條【以走私罪論處的間接走私行為】
百五十六條【走私共犯】
百五十七條【武裝掩護走私、抗拒緝私的刑事處罰規(guī)定】
第三節(jié)妨害對公司、企業(yè)的管理秩序罪
百五十八條【虛報注冊資本罪】
百五十九條【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
百六十條【欺詐發(fā)行證券罪】
百六十一條【違規(guī)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百六十二條【妨害清算罪】
百六十二條之一【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
百六十二條之二【虛假破產罪】
百六十三條【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百六十四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
【對外國公職人員、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
百六十五條【非法經營同類營業(yè)罪】
百六十六條【為親友非法牟利罪】
百六十七條【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
百六十八條【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失職罪】【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
百六十九條【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
百六十九條之一【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第四節(jié)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百七十條【偽造貨幣罪】
百七十一條【出售、購買、運輸罪】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以換取貨幣罪】
百七十二條【持有、使用罪】
百七十三條【變造貨幣罪】
百七十四條【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準文件罪】
百七十五條【高利轉貸罪】
百七十五條之一【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
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百七十七條【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
百七十七條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百七十八條【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yè)債券罪】
百七十九條【擅自發(fā)行股票、公司、企業(yè)債券罪】
百八十條【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
百八十一條【編造并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信息罪】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
百八十二條【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
百八十三條【職務侵占罪】
【貪污罪】
百八十四條【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受賄犯罪如何定罪處罰的規(guī)定】
百八十五條【挪用資金罪】
【挪用公款罪】
百八十五條之一【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罪】
【違法運用資金罪】
百八十六條【違法發(fā)放貸款罪】
百八十七條【吸收客戶資金不入帳罪】
百八十八條【違規(guī)出具金融票證罪】
百八十九條【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
百九十條【逃匯罪】
百九十一條【洗錢罪】
第五節(jié)金融詐騙罪
百九十二條【集資詐騙罪】
百九十三條【貸款詐騙罪】
百九十四條【票據詐騙罪】
【金融憑證詐騙罪】
百九十五條【信用證詐騙罪】
百九十六條【信用卡詐騙罪】
百九十七條【有價證券詐騙罪】
百九十八條【保險詐騙罪】
百九十九條
第二百條【單位犯金融詐騙罪的處罰規(guī)定】
第六節(jié)危害稅收征管罪
第二百零一條【逃稅罪】
第二百零二條【抗稅罪】
第二百零三條【逃避追繳欠稅罪】
第二百零四條【騙取出口退稅罪】
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
第二百零五條之一【虛開發(fā)票罪】
第二百零六條【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
第二百零七條【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
第二百零八條【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
第二百零九條【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發(fā)票罪】
【非法出售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
【非法出售發(fā)票罪】
第二百一十條【盜竊罪】
【詐騙罪】
第二百一十條之一【持有偽造的發(fā)票罪】
第二百一十一條【單位犯危害稅收征管罪的處罰規(guī)定】
第二百一十二條【稅收征繳優(yōu)先原則】
第七節(jié)侵犯知識產權罪
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注冊商標罪】
第二百一十四條【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第二百一十五條【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
第二百一十六條【假冒專利罪】
第二百一十七條【侵犯著作權罪】
第二百一十八條【銷售侵權復制品罪】
第二百一十九條【侵犯商業(yè)秘密罪】
第二百一十九條之一【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商業(yè)秘密罪】
第二百二十條【單位犯侵犯知識產權罪的處罰規(guī)定】
第八節(jié)擾亂市場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一條【損害商業(yè)信譽、商品聲譽罪】
第二百二十二條【虛假廣告罪】
第二百二十三條【串通投標罪】
第二百二十四條【合同詐騙罪】
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
第二百二十六條【強迫交易罪】
第二百二十七條【偽造、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
【倒賣車票、船票罪】
第二百二十八條【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第二百二十九條【提供虛明文件罪】
【出具證明文件重大失實罪】
第二百三十條【逃避商檢罪】
第二百三十一條【單位犯擾亂市場秩序罪的處罰規(guī)定】
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
第二百三十三條【過失致人死亡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條之一【組織出賣罪】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致人重傷罪】
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奸罪】
第二百三十六條之一【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
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罪】
【猥褻兒童罪】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
第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
第二百四十一條【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
第二百四十二條【妨害公務罪】
【聚眾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罪】
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
第二百四十四條【強迫勞動罪】
第二百四十四條之一【雇用童工從事危重勞動罪】
第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
第二百四十七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
第二百四十八條【虐待被監(jiān)管人罪】
第二百四十九條【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
第二百五十條【出版歧視、侮辱少數民族作品罪】
第二百五十一條【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
第二百五十二條【侵犯通信自由罪】
第二百五十三條【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罪】
第二百五十四條【報復陷害罪】
第二百五十五條【打擊報復會計、統(tǒng)計人員罪】
第二百五十六條【破壞選舉罪】
第二百五十七條【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
第二百五十九條【破壞軍婚罪】
第二百六十條【虐待罪】
第二百六十條之一【虐待被監(jiān)護、看護人罪】
第二百六十一條【遺棄罪】
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兒童罪】
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一【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
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
第五章侵犯財產罪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罪】
第二百六十五條【盜竊罪】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
第二百六十七條【搶奪罪】
第二百六十八條【聚眾哄搶罪】
第二百六十九條【轉化的搶劫罪】
第二百七十條【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一條【職務侵占罪】
第二百七十二條【挪用資金罪】
第二百七十三條【挪用特定款物罪】
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罪】
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財物罪】
第二百七十六條【破壞生產經營罪】
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