緒論
一、研究背景
二、研究現(xiàn)狀述評
三、概念界定
四、研究方法
五、關于調研情況的簡要說明
六、創(chuàng)新與不足
第一章語境主義與法律解釋
一、語境思維與主體性問題
(一)語境的三種理解
(二)分析、對話與主體性問題
(三)主體間性與關系結構中的主體
二、概念考察方法與本土問題意識
(一)概念的理解與理解的表達及論證
(二)概念的徹底解釋
(三)解釋的時間維度:語用語境與解釋語境
(四)概念考察:規(guī)范性基礎與法學本土化
三、漢語法律概念的作用機制
(一)本質主義概念觀與概念分析方法的難題
(二)語境主義對概念分析方法的彌補
(三)漢語法律概念固有的整體主義方法對分析方法的補充
(四)漢語法律概念與法學的中國化
第二章中華民族文化與統(tǒng)一法制
一、國家的文化意象與制度表達
(一)通過政治法律機制的國家認同
(二)公民權利與互助平等
(三)族群文化權利的解釋原則
(四)作為公共文化的民族文化
(五)中華民族文化的法律化
二、中華民族文化與價值共識
(一)經驗主義的價值相對論
(二)理性論與價值共識
(三)尋找共識和選擇共識
(四)中華民族的價值共識
(五)憲法價值共識的內部結構分析
三、中華民族文化:概念體系與知性思維重建
(一)概念的形成機制
(二)日常概念與法律概念
(三)知性思維重建的關鍵:主體概念背后的文化精神
(四)概念分析與概念的體系化
第三章多元文化與公共領域建設的法治化
一、民族區(qū)域自治的法治化
(一)民族區(qū)域自治法治化的內涵
(二)民族區(qū)域自治法治化的理論基礎:族群地方性知識
(三)民族區(qū)域自治法治化的歷史基礎
(四)自治權與法制統(tǒng)一
(五)族群地方性知識的法律表述
二、自治法規(guī)與族群地方性文化
(一)族群文化在現(xiàn)行國家制定法中的地位
(二)自治立法中的族群文化
(三)文化個性與共性
三、公共領域的制度建構與文化基礎
(一)族群關系與公共領域的功能定位
(二)公共領域的制度基礎:平等
(三)公共領域與公共文化
(四)公共領域的法治建構
(五)自主領域
第四章糾紛解決中的公共性問題
一、糾紛解決中的公共權威問題
(一)非正式權威的類型
(二)正式權威主導下的官民合作
(三)差異文化互動背景下的糾紛解決與權威之間的合作
二、糾紛解決過程中的國家制定法與少數(shù)民族習慣法
(一)牛肉面、族群文化與公共性
(二)習慣法與國家制定法
三、判決書中的日常語言和法律語言
(一)身份、語言與公共性
(二)案件事實敘述的風格
(三)案件事實敘述中的方言俚語問題
(四)說理風格與公共性的維護
四、說理依據(jù):基于法律的說理和基于文化的說理
(一)多元族群文化與法律理由的公共性
(二)法律理由與民族文化中的公共性問題
(三)外來詞、公共性與說理問題
(四)概念邊界、可能生活與判決的可接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