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手的手
東君
有兩件事讓王手見知于世:一是小說寫得棒,一是肌肉發(fā)達。
一身沉默的肌肉,一雙厚實的大手,加上一個響亮的名字,這便是王手。認識王手的人幾乎都會驚訝地注視著他的手:一只可以提起重磅石錘的手如何會寫出那么細膩、綿實的文字?不認識王手的人讀了他的文字,恐怕也會想見識一下那雙王手的手吧。
王手的手據(jù)說是一雙化骨為綿的手。他的手勁很大,但很少有人跟他較量過。王手說,他年輕時在鹿城近郊一家手工作坊上班,閑時喜歡玩啞鈴、石鎖,也學過點拳腳功夫。他后來在一篇文章里講述過這樣一樁事:有一回,廠里有位同事與人發(fā)生爭執(zhí),對方跳出個練家子,要以掰手腕的方式一決雌雄。那名同事便把王手(那時候他還叫吳琪捷)請了過去。對方跟王手一接觸,就知道他的手勁有多大,拱手稱服,也就不在話下。王手一戰(zhàn)成名,就不乏一些人找他挑戰(zhàn),但王手不論對方手勁大小,一律以平手示人,求個和氣。這份仁厚跟他的江湖歷練有關,也可能跟他少年時期經常翻閱祖母留下的那本《圣經》有關。至于他后來何以如此耽悅于佛學,我就不便深問了。但可以肯定,他內心深處的仁厚是不曾變過的。
王手是以看得見的手賺錢,看不見的手來觸摸漢語(這只手并不是藏在袖管或口袋里,而是隱藏在內心深處)。在無人關注的時刻他會伸出手來,打造漢語這塊質樸而又古老的石頭。他曾經說自己就像一個手藝人,手頭要有活兒,一天不寫點什么就手癢。
有一回,我與王手、馬敘、瞿煒、哲貴等溫州作家吃飯閑聊時,談到了強迫癥的話題。瞿煒說,他每回如廁時一定要把草紙的四個角對折得嚴絲合縫。王手說,他每回去食堂吃飯都要站在筷子盒前發(fā)一會兒呆,因為他要從五顏六色的筷子里挑出一雙顏色相同的筷子。作家薩拉·沃特斯說過,很多作家都有點強迫癥。他援例說明:格雷厄姆·格林一天必須寫五百個詞;讓·布雷迪必須趕在午餐前寫五千個詞;而薩拉·沃特斯本人規(guī)定自己每天至少要寫一千個詞,哪怕是垃圾他也要寫出來,因為他會選擇適當?shù)臅r機把那些文字重新打磨一遍。這么多年來,王手養(yǎng)成了一種隨時隨地都能寫點什么的習慣。當然,這算不上強迫癥,而是習慣使然。他的口袋里經常裝著以備不時之需的紙筆,有時坐在車上、飛機上,突然想到什么他就寫上幾筆,仿佛他的手要盡可能快地寫作連腦袋都不知道的事情。有一次開會,他坐在主席臺上,一邊聽報告,一邊在筆記本上飛快地記錄著什么。會后,我問他,這種官方的講話你也是有聞必錄?他坦然一笑說,其實我在寫小說中的某個片段。每天都寫點什么,在王手看來,這一天就不算虛度。在某些時刻,一只被物質生活磨損過、被汗水浸泡過的粗壯的手,悄無聲息地通過文字變成了一只貫注靈氣的手。
電腦在我們的生活中已是須臾難離的日用工具,但王手很少跟電腦打交道,至今仍然堅持手寫。他的字通常很小,很勻凈,仿佛能讓人覺出硬漢的柔情。我總覺得,他那些細小的字與小說中那些豐沛的細節(jié)有著相互牽纏的關系,仿佛他的字要是大一點,文字的表述就會出現(xiàn)某種空疏。他還寫得一手漂亮的毛筆字,幾乎每天堅持抄一段佛經。至于佛經里面講些什么,他也沒有深究,他只是為書寫而書寫。柔翰一支,是手的延伸,是內心那根觸須的外化。書寫之于他,想必是一樁心手雙暢的事。寫過之后,他的心境通常會趨于澄凈,在這種狀態(tài)中,他又繼續(xù)自己的寫作。他的那些有分量的作品似乎只有被這只手掂量過,才會擺放在別人面前。
這是一雙作家的手,一雙會思的存在者的手。在海德格爾看來,思本身是人類至為簡單也是至為費力的一項手藝活手連接著思,而思從屬于在,因此作為根植于思的手的產物(文學作品),自然也就聽命于在一直以來,王手也是同樣把寫作當作一門既簡單而又費力的手藝活兒。他堅持手寫,并以這種原始、樸素的方式親近思。
這只手,與物相觸即帶物性(比如,石頭的堅硬、水的柔軟);與文字相觸,文字也是及物的。是這只手教會王手寫作。就像我們所見到的出色的匠人那樣,是他的手先于思想摸索到漢語的開關這個開關,通向內心的秘密花園。他的文字通過這只手來說話,于是他的話里面就有了一只手的強勁的力量。讀他的小說,你會有一種我手寫我口的感覺。他那些傾向于口語化的語言跟別的作家(包括溫州作家)很容易區(qū)分開來,很顯然,他已經找到了自己的調子和一種獨特的發(fā)聲方式。有一次,我跟他聊文學時說,我讀他的小說時,讀著讀著就想用溫州方言來念。這就對了,他微笑著說,我寫完一篇小說,就習慣于用溫州方言念一遍,發(fā)現(xiàn)什么地方不對勁,我的舌頭能感覺得出來。
他有老虎般的體能,貓須般的觸覺。他的手雖然粗壯,卻分布著貓須般的觸覺,以至于我每次讀到他小說中那些精妙的細節(jié),都會感嘆:原來如此粗壯的手,也可以做到如此細膩!峨p蓮橋》中有這樣一個細節(jié):一個年輕人閑來無事,就在雙蓮橋埠頭給人司秤定價,人人敬他,時不時地遞給他煙,他站著,也不接,那些人就把煙放在臺階上,或塞在邊上的石縫里。王手是這么寫的:好像這里的每一寸地方都是我的,放在這里就像放在我的倉庫里。語氣淡定、自足、幽默,只有經過歷練的人才能道得出來。有些人的小說里,你或許能看到一個智者的腦袋,那里面裝著很多奇妙的想法;有些人的小說里,你或許能看到一只直接與現(xiàn)實打交道的手,它能十分穩(wěn)妥地抓住日常生活的核心部分。在王手的小說中,日常生活的經驗之談往往跟一些有意味的細節(jié)打成一片:十三張兩張怎么玩,頭薪怎么抽,卸貨埠頭有幾個,在埠頭行事要有什么規(guī)矩,等等,他都有一套自己的說法。貓須般的觸覺,使他對溫州每條街市幾乎都很熟悉。我跟他在街頭閑逛時,他就如數(shù)家珍般地跟我講述那些鞋店、服裝店的特色。有一天晚上,他坐我的車去拜訪一位詩人,我對市區(qū)的路徑不甚了然,他就給我做向導,他知道哪條路是捷徑,哪條路設置了單行線,更讓人吃驚的是,他可以在黑燈瞎火的拐角處告訴我哪些地方有坑洼,哪些地方有一道高坎。他像熟悉自己的手那樣,熟悉溫州城里的每一寸地方。
見過王手的硬漢形象之后,你大概會斷定他像海明威那樣,對筆下的人物毫不手軟,非要弄死幾條人命。但王手不是,他知道在什么地方該留一手。我讀他的小說,總感覺那些人物像是在走鋼索,隨時都有可能發(fā)生傾覆的危險。結果呢,緊繃著心弦讀到結尾,作者還是引而不發(fā)!峨p蓮橋》《軟肋》《阿瑪尼》寫得險象環(huán)生,終都是以化險為夷收場。他喜歡寫那種江湖中人,而且對他們是傾注溫情的。我總疑心,王手當年也干過這些活兒。有時我甚至會作此懸想:如果王手不寫作,他可能會做什么?他可能會是一名健美教練、民間拳師、傳道者、居士、鞋店老板、江湖大佬?有一回,我問王手,你眼中的江湖是什么樣子的?王手說,江湖是沒有的。又有一回,他說,江湖是有的。他在《軟肋》里對江湖作了這樣的詮釋:有些事,放在規(guī)章和措施上,都是解決不好的,一旦染上了江湖的色彩,就不一樣了,就有了另外一套程序,簡單起來非常簡單。
王手也是那種簡單起來非常簡單的人:他酒量好,但不跟人拼酒;他力氣大,但不跟人較勁;他能說會道,但不喜歡夸夸其談;他看上去五大三粗,但心細如發(fā)。一個可以用肌肉說話的人,為了避免給人造成強勢的錯覺,他常常會盡量降低自己的聲調、斟酌自己的措辭。他給我發(fā)短信,口氣總像是跟你商量一件事。有一回,他大清早發(fā)來短信,先問一聲:東君,起床了嗎?能否跟你說個事?我以為有什么重大事件,一問才知道,他是讓我把本年度發(fā)表的作品上報作協(xié)備案。他為人審慎、細膩的一面,由此可見。如果他覺得自己的聲音會驚擾到你,他會盡可能動用幾根粗壯的手指給你發(fā)一條短信。他喜歡把自己的聲音藏起來,就像他習慣于把雙手和雙手所攜帶的力量藏到口袋里。
手:一臂加五指,但他給自己注入的不僅僅是力量,還有一種與力量相稱的東西。
當一只手戴上拳擊手套,它的力量就凸現(xiàn)出來了;當一只手戴上綿軟的手套,它的力量就收了起來。在王手作品里我能看到這樣一雙獨異之手。這樣的手,既能打老虎,也能捉跳蚤。
我因此而記住了王手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