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托·邁耶所處的時代,是德國從封建專制國家向具有專制和民主因素國家轉(zhuǎn)變的時期。在法學理論中,奧托·邁耶研究的目標在于克服極權國家或者警察國家的弊端以及建立法治國家。盡管他的理論不可避免的帶有時代的局限性,但是他所確立的理論框架至今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積極意義。他的代表作《德國行政法》奠定了奧托·邁耶在德國行政法學界的地位,不僅對德國、歐洲甚至對全世界都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
本書是邁耶的代表作,奠定了邁耶在德國行政法學界的地位,不僅對德國、歐洲甚至對全世界都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
奧托·邁耶(18461924),被稱為德國行政法學之父。他的代表作《德國行政法》奠定了奧托·邁耶在德國行政法學界的地位,不僅對德國、歐洲甚至對全世界都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
導論
章 行政的概念
第二章 行政法與行政法學
總論
編 德國行政法的歷史發(fā)展附錄
第三章 邦君權國
第四章 警察國
第五章 法治國
第二編 行政法制的基本特點
第六章 法治
第七章 行政法規(guī)的拘束力
第八章 行政法之淵源
第九章 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章 公法上之權利
第十一章 行政法制度及其與民法之分立
第三編 行政事務中的法律保護
第十二章 訴愿權
第十三章 行政審判的概念
第十四章 當事人
第十五章 行政爭議的種類
第十六章 行政事務中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章 民法院對行政的管轄
第十八章 違法職權行為的責任
附錄一 縮略語
附錄二 原書分論部分目錄
附錄三 原書引用書目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