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作者在牛津大學的一部講稿,更具體地貫徹了《古代法》的基本思路,通過分析古愛爾蘭法,即所謂的“布雷亨法律”,深入闡述了法律有其自身復雜的演化過程。作者從社會人類學的角度入手,把視野投向最原初的社會部落,考察從親緣關系、部落機構中如何逐漸萌發(fā)出法律,最初的法律形態(tài)又是如何規(guī)定家庭關系、土地關系等;最后,再反過來看這些法律因素對帝國的影響。具體而言,前十一講通過分析有一千多年歷史的愛爾蘭“布雷亨法律”,深入闡述法律有其自身復雜演化過程的思想,最后兩講則可見到梅因將法學史研究與分析重大的現(xiàn)實立法問題相結合的精湛功力。
梅因是英國歷史法學派的代表人物,他的《古代法》對中國法學界產生了廣泛和長期的影響,本書作為梅因的講義,延續(xù)了《古代法》的基本觀點并進一步發(fā)展。在本書中,梅因將法學史研究與分析重大的現(xiàn)實立法問題相結合,其方法和問題,對當前中國法學仍然具有很大的啟發(fā)意義。
亨利·薩姆納·梅因(Henry Sumner Maine,1822-1888),19世紀英國著名的法學家、英國現(xiàn)代歷史法學和比較法學的奠基人。其一生經(jīng)歷豐富,兼涉法律實務、法學研究與時評,著述頗豐。其法學著作多以講義形式面世,傳世名著《古代法》便是由他在倫敦四大律師會館的講稿修訂而成,甫一問世即成經(jīng)典,在西方法學界的影響經(jīng)久不衰。
第一講 早期制度史的新材料
第二講 古愛爾蘭法律
第三講 作為社會基礎的血親關系
第四講 部落與土地
第五講 首領及其地位
第六講 部落首領與土地
第七講 古代的家族分配
第八講 原始觀念的發(fā)展及傳播
第九講 法律救濟的原始形式(一)
第十講 法律救濟的原始形式(二)
第十一講 已婚婦女約定財產的早期史
第十二講 主權
第十三講 主權與帝國
索引
術語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