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元濟先生是中國現(xiàn)代出版事業(yè)的奠基人,著名古籍研究專家,曾任商務印書館董事長,著述頗豐。其后人張人鳳先生將其著作收集、整理、按體裁分類編輯出版。全集共十卷,包括書信、詩文、日記、古籍研究著作四類。本書為《張元濟全集》之第十卷,收錄張元濟先生的古籍研究著作,主要編入:1.浙江嘉興、海鹽先哲著述,刊刻典籍的序、跋、識語。2.其他古籍的序跋或相關的文章等等。
浙江嘉興、海鹽先哲著述,海鹽張氏先人著述及藏彝、刊刻典籍序、跋、識語、校勘記等著作
經(jīng)部
明汲古閣刊本《說文解字》識語
史部
明嘉靖間刊本《荊川先生精選批點漢書》識語
清柘柳草堂鈔本《客舍偶聞》識語
明嘉靖元年浙江官刊本《嘉靖元年浙江鄉(xiāng)試題名錄》識語
明嘉靖二年官刊本《嘉靖二年會試登科錄》跋
清光緒二十四年重刊本《嘉靖海寧縣志》跋
清道光二十五年海寧楊氏述鄭齋重刊本《西臺奏議》
《黃門奏疏》識語
清抄本《續(xù)澉水志》跋
清嘉慶十四年刊本《徽縣志》跋
排印本《入告編》跋
張元濟手鈔本《清綺齋藏書目》跋
瞿熙邦手鈔本《清綺齋書目》跋
清呂無黨抄本《金石錄》題記
子部
宋刊本《纂圖互注荀子》跋
宋刊本《纂圖互注南華真經(jīng)》跋
明隆慶五年葉恭煥手鈔本《負暄野錄》跋
稿本《山居雜識初稿》跋
清嘉慶九年劈荔軒刊本《飛帛錄》識語
舊鈔本《北窗炙裸錄》識語
清康熙漱六閣刊本《清異錄》識語
清康熙漱六閣刊本《名句文身表異錄》識語
集部
明萬歷十五年休陽程氏刊本《陶淵明集》跋
明嘉靖東壁圖書府刊本《王摩詰集》跋
《杜工部集》識語
清雍正十年松柏堂刊本《讀杜隨筆》跋
明嘉靖二年刊本《李文公集》識語
清乾隆六年海鹽張氏清綺齋刊本《王荊公詩箋注》識語
景印元大德本《王荊文公詩》跋
景印元大德本《王荊文公詩》識語
明嘉靖十八年刊本《淮海集》識語
明嘉靖三十六年刊本《孫尚書內(nèi)簡尺牘編注》識語
清康熙精刊本《白石詩鈔》識語
明正德十五年重刊本《滄浪先生吟卷》跋
景印明萬歷刻本《橫浦文集》跋
《橫浦文集》《橫浦心傳》《橫浦日新》《孟子發(fā)題》
《橫浦家傳》?庇
舊鈔本《江月松風集》識語
清道光二十五年刊本《龜巢稿》識語
明萬歷刊本《恬致堂集》識語
明萬歷刊本《端簡鄭公文集》跋
鈔本《朱西村詩稿全集》跋
明萬歷二十九年修補嘉靖三十一年刊本《西村詩集》識語
清乾隆三年重刻本《西村詩集》識語
手寫正本《明彭孟公先生萬歷庚子浙江鄉(xiāng)試卷》跋
明科場原卷本《明彭德符先生萬歷乙卯科朱卷》跋
手稿本《茗齋集》跋
清康熙十九年序刊本《清嘯堂集》跋
清乾隆八年刊本《澹慮堂遺稿》識語
抄本《石壑詩草》識語兩則
清康熙四十九年精刊本《徐蕷村全稿》識語
清乾隆刊本《南陔堂詩集》識語
清乾隆海鹽張慎寫刊本《春星草堂詩稿》識語
清朱光暄十三古印齋鈔本《陸太沖詩鈔》跋
清刻本及鈔校本《敬業(yè)堂詩集》跋
涵芬樓秘笈本《敬業(yè)堂集補遺》跋
排印本《西泠鴻爪》跋
清嘉慶二十四年刊后印本《榕園吟稿》跋
拜經(jīng)樓鈔本《吾亦廬文稿》識語
稿本《蒼山堂詩集》跋
舊鈔本《東齋詩刪》識語
張元濟手鈔本《補梅居士詩選》識語
石印本《海鹽張東谷先生遺墨》跋
清同治七年刊本《瑞芍軒詩鈔》識語
排印本《寄廡樓詩》跋
張元濟手鈔《寄廡樓詩補遺》篇目及識語
排印本《寄吾廬初稿選鈔》跋
稿本《檢齋詩稿》跋
排印本《半農(nóng)村舍詩選》跋
稿本《徐樹百先生遺著》跋
排印本《常萼樓詩草》跋
清海鹽張宗楠手鈔本《唐人詩選》跋
清康熙三十四年汪立名刻本《唐四家詩》跋
清康熙十年吳氏鑒古堂刊本《宋詩鈔初集》跋
稿本《明詩選》跋
鈔本《胥溪朱氏文會堂詩鈔》識語五則
張元濟輯匯裝刊本《海鹽闔縣歷科試卷》目錄
清乾隆四十年海鹽張氏涉園刊本《詞林紀事》題辭及跋
清道光十五年乙未夏重修本《詞林紀事》識語
影印清道光乙未夏重修本《詞林紀事》跋
排印本《海鹽張氏涉園叢刻》跋
排印本《張氏藝文》序
排印本《涉園題詠續(xù)編》序
《涉園圖詠手卷》題記
其他古籍序跋
經(jīng)部
宋紹熙刊本《禮記正義》殘二十八卷跋
明嘉靖三十三年刻本《春秋繁露》跋
宋本《韻補》跋
史部
景印宋本《漢書》第七十八至八十一卷識語之一
景印宋本《漢書》第七十八至八十一卷識語之二
《宋槧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志》跋
《馮夢禎重校宋書》跋
南宋紹熙間建陽刊本《隋書》殘卷跋
明新建李克家校刊本《國語》跋
清抄本《三朝北盟會編》跋
手稿本《翁文端公日記》跋
附摘錄凡例
影印稿本《翁文恭公日記》跋
排印本《鄂軺載筆》序
《劉氏傳忠錄補編》序
題《張豫泉同年六十年前鄉(xiāng)榜題名錄》
景印《永樂大典本水經(jīng)注》跋
……
附錄
編后記
【7】岫廬先生閣下:十一月廿二日、廿九日疊上兩函,計先后達覽。前月杪,拔翁函告近日扶助會又來糾纏,并將所要求之事函達尊處。翌日久蕓兄來詳述該會近日舉動,大有挾黨部以相陵之意,并交閱該會致拔翁之信,信中“請勿更調(diào)外埠”及“公司歧視”,又“同人福利反多摧殘”之語固屬不合,然若使當時即行退回,必致立起沖突,甚或激成事變。故拔翁權充收下,并允代達,且告以公司情形,不應為此要求之語。久蕓兄謂要求三事,弟一條為正文,其余二條不過用作陪襯,見好同人。又該信云港政府已正式承認分會,頒給鈐記證(究竟港廣近日有何舉動?)。以前示港府舉動恐屬虛言,一虛則無往不虛,即該信所舉之批示、批令恐亦不足置信。即令不虛,而本館并未接到予以便利之函,自可不認。即有來函,是否可以接受,亦大有考慮之余地。弟恐尊處接拔翁信即時答復,而該會來信如何處置一時無所指示,則該信留存館中似已默認,該會不免更多糾纏。故于昨日電陳數(shù)語,文日:“拔艷日函陳同人要求事,請緩復,函詳。濟。”計當達到。鄙意擬請我兄將該信逐層駁斥,并請拔翁將該信退回。前日拔翁之暫收,正可見經(jīng)理之不欲專擅,將來我兄之退回亦可見總經(jīng)理之正當主張,彼此權責正自分明,拔翁必不致有所誤會。且此后應付,拔翁亦更易于措置也。是否有當,敬乞卓裁。敬頌潭福,并請老伯母大人頤安。
弟張元濟頓首
(1938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