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誰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即便是總統(tǒng)也不例外。
☆ 彈劾是極為強大的武器,但彈劾一位總統(tǒng)為何如此之難?
☆ 誰可以被彈劾?誰又能彈劾總統(tǒng)?彈劾程序為什么被設計得如此復雜?
☆ 一個卑劣的總統(tǒng),能否被罷免?一個失去理智的總統(tǒng),可以被彈劾嗎?
☆一個人們并不陌生,卻極少有人了解的制度;一位當今美國極富影響的法學家;一個簡明、通俗的普及性讀本。
這是個古老的故事,甚至可能是真的。當美國新憲法的制憲者們在費城討論幾個月后,宣布終于達成共識時,一位鮑威爾夫人向受人尊敬的、時年81歲的本杰明·富蘭克林喊道: “富蘭克林博士,你們?yōu)槲覀冊O立了什么?——君主制還是共和制?”他回答說:“共和制,如果你們能堅守得住的話!
僅三言兩語,富蘭克林就轉移了問題的重點。當然,他沒拒絕回答,他說的是“共和制”而非君主制。但在他看來,問題不在于偉大卓越的制憲者們?yōu)槊绹嗣駝?chuàng)設了什么。憲法不是禮物,關鍵在于“我們?nèi)嗣瘛睂χ茟椪咴O計的制度能做些什么。
美國歷史上最重要的角色,真正的主人公,無論過去和現(xiàn)在都是“你們”。你們的任務就是堅守。你們要堅守的是共和制,是經(jīng)過美國獨立革命浴血拼搏所建立的共和制,它與北美十三州所反對的君主制相反,那是由無法被解職、可能會成為暴君的國王所統(tǒng)治的!丢毩⑿浴沸Q:“當今大不列顛國王的歷史,就是反復傷人和篡權的歷史,他所有的行為,直接目標,都指向在這些邦里建立獨裁暴政!
要是早幾十年,富蘭克林講的這些話可是大逆不道的。但他抓住了他所在時代的精神。亞歷山大·漢密爾頓在《聯(lián)邦論》第一篇文章中為美國憲法辯護,當時整個國家在是否批準美國憲法上存在嚴重分歧。漢密爾頓的話聽起來跟富蘭克林很像,但更為沉重:
人的社會,是否真的通過反思和選擇,建立良好政府?還是命中注定,要依賴機遇和暴力,建立政治制度?人們反復指出,這個重大問題,看來,是留給這個國家的人民,要他們采取行動,樹立榜樣。若果真如此,我們當前所處的危機之際,恰是解決這個問題之時;由此觀之,倘若我們選錯了要扮的角色,理當視為人類普遍的不幸。
富蘭克林、漢密爾頓和他們的同事們對彈劾有很多想法。在他們看來,彈劾的權力對“通過反思和選擇來建立一個良好政府” 至關重要。沒有彈劾的權力,“我們?nèi)嗣瘛笨赡苁紫葧芙^認可憲法。彈劾權居于國父一代復雜且宏偉的成果的核心,旨在平衡共和主義者恪守自由、平等和自治的明確承諾,以及對通過強大有力的國家政府進行自治的信念。他們以憲法的多樣性特征實現(xiàn)了這種平衡,包括總統(tǒng)四年任期制、選舉管理、權力分立制度和個人權利體系。諷刺的是,彈劾在1787年被視為權力平衡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現(xiàn)在卻很少被“這個國家的人民”所理解。
想一下時任國會議員、后來的美國總統(tǒng)杰拉爾德·福特在1970年的聲明,即一個可彈劾的罪行“無論眾議院的大多數(shù)人是否”相信它,都是“歷史上的特定時刻”。再想一下當時眾議院少數(shù)黨領袖兼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在2017年的主張,即除非總統(tǒng)違反法律,否則他不可被彈劾。正如我們所見,福特和佩洛西都完全錯了。他們的主張嘲弄了憲法制度設計。這些觀點也都是反共和主義的。
在美國歷史上,曾對三位總統(tǒng)啟動過彈劾程序:安德魯·約翰遜、理查德·尼克松和比爾·克林頓。對尼克松總統(tǒng)進行彈劾時,我只有十幾歲。在某種程度上說,爭論令人歡欣鼓舞!拔覀?nèi)嗣瘛?起來反對一位明顯釀成大錯的總統(tǒng)。但由于我喜歡尼克松總統(tǒng),而且不喜歡民主黨人,所以我很傷心。我被全國性的辯論所吸引,很想知道:人們是因為討厭尼克松和他的政策而彈劾他?還是因為他確實做了一些大錯特錯的事情?
像數(shù)百萬美國人一樣,我也想知道:彈劾到底是什么?這個詞很生僻,看起來像是屬于過往時代的遺物。20世紀70年代的美國(和尼克松總統(tǒng)本人) 領教了一堂難忘的公民教育課,但我不太確定,對于這兩個問題,我們是否得到了全面的解答。幾年后,我決定去讀法學院,不能說自己完全是受尼克松彈劾案的激發(fā),但它肯定激起了我對憲法制度的興趣。像法學院的許多其他同學一樣,我相信有些課程會關注尼克松辭職引起的有趣問題。其中最重要的是:制憲者們設計彈劾條款的用意何在?什么是“重罪和嚴重行為不端”?但卻沒有哪門課在彈劾問題上花費超過一分鐘的時間。似乎整個彈劾議題都是無關緊要的———就像一塊歷史垃圾,不過是憲法真正問題中微不足道的腳注。當然,我們會討論總統(tǒng)的權力、他何時可以發(fā)動戰(zhàn)爭、哪些方面他可以自行其是、他何時需要國會的授權,以及法院如何控制他。
但如果他搞砸了,或闖了大禍,怎么罷免他呢?
在20世紀80年代,作為一位年輕法學教授,我與人合著了一本憲法案例集,這本書內(nèi)容翔實,被認為是非常全面的大部頭書籍,有1500多頁。在第一版的初稿中,沒有任何關于彈劾的內(nèi)容——別說一頁紙,甚至連一個段落都沒有。我本人對該書的那一部分負責,所以疏忽的責任在我。為了表示重視,我添加了簡短的討論,大約有兩頁紙,只囊括了基礎性的知識。在我的課堂上,我也沒在彈劾問題上花時間;彈劾似乎與學生將來職業(yè)生涯中要做的事情非常遙遠。
20世紀90年代,當彈劾克林頓的程序提速時,法學教授的觀點突然走俏了。報紙、廣播電臺、國會,甚至是白宮都給我們這些法學教授打來了電話。如今,彈劾尼克松的爭議已經(jīng)成為古老的歷史,對于那些記得尼克松所作所為的人來說,克林頓總統(tǒng)的行為似乎沒那么糟糕。但他可能發(fā)了假誓,妨礙了司法公正,從而犯下了真正的罪行。最重要的是,人們想知道該案是否符合彈劾的憲法標準。
我并不是這個復雜法律問題的專家,于是決定臨時抱佛腳。我閱讀了所有與該問題有關的新舊書籍和第一手資料,包括制憲會議的辯論記錄。而且,因為有太多東西需要學習,這個問題也讓人如癡如醉,仿佛是一把未用過的、可以解鎖整個共和國的鑰匙,我廢寢忘食地研究著這個問題。讓我驚訝的是,命運曲折離奇,最終我成了克林頓總統(tǒng)彈劾程序的積極參與者。我在國會里就“重罪和嚴重行為不端” 進行闡述,與許多國會議員私下會面(我想差不多有幾十個議員),在電臺和電視臺上露臉。我在白宮待了一小段時間,獨立進行工作,同時也與總統(tǒng)的法律團隊相協(xié)商,與他們的步伐基本上保持一致。但當一位總統(tǒng)顧問差不多是以命令的口氣讓我在報紙上寫一篇特定主題的專欄文章時,我差點拂袖而去。直接聽命于白宮的想法在我看來與腐敗無異。
克林頓彈劾案所引起的全國性關注一點都不弱于尼克松案的爭議。憲法標準的含義以及“重罪和嚴重行為不端” 這個含義不明的用語成為了大家討論的話題。而與此同時,大多數(shù)全民討論都集中在其他方面——總統(tǒng)是否是個糟糕的人?他是怎么明目張膽做出那些事情的?毫無疑問,彈劾克林頓總統(tǒng)是基于政治動機;對于他的政敵來說,整個彈劾過程似乎令人振奮,非常刺激,是他們?nèi)松械母吖鈺r刻(尼克松彈劾案亦如此)?肆诸D與莫妮卡·萊溫斯基的關系以及他是否曾為此撒謊的全國辯論之無足輕重,與本杰明·富蘭克林話語的深遠意義及他和他的同事們在費城想方設法創(chuàng)設之物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而克林頓總統(tǒng)彈劾案僅過了幾年,真正的爭議,無論是大是小,都開始被某種迷霧籠罩住了。
真遺憾。”緯饕哪繕耸窃噲D消除這層迷霧,并在這個過程中重新找回我們國家的初心和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