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六至一九七三年間,這位后來被稱為“恐怖小說之王”的大作家有兩個分身,一個是創(chuàng)作驚悚短篇并將它們賣給《騎士》和《亞當》這類粗俗雜志的斯蒂芬·金,另一個是創(chuàng)作了一系列長篇卻沒有把它們出售給任何人的理查德·巴克曼。《布萊澤》是那一時期以巴克曼之名創(chuàng)作的最后一部,直至三十年后的二○○七年,作者才將其重新修訂出版,并一舉銷出數(shù)十萬冊。
杰拉德莊園里發(fā)生了一樁大案:有人深夜?jié)撊,殘忍殺害了一名老婦,并綁架了一個僅數(shù)月大的男嬰,也就是這個大富之家的繼承人,向其家人索要巨額財富。從現(xiàn)場痕跡判斷,該嫌犯系男性,身形巨大,行動敏捷。這本是一起計劃周密的犯罪,然而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卻總能輕易發(fā)現(xiàn)嫌犯的行蹤。一切線索均指向數(shù)年前從某家孤兒院逃離的小布萊頓·布萊斯德爾,綽號“布萊澤”。
前言 徹底解密
親愛的忠實讀者:
這是一部翻箱倒柜找出來的小說,明白了嗎?我要趕緊告訴大家這一點,免得你們把購物單據(jù)扔了,或者將肉汁或冰淇淋滴落在上面,最后很難或者根本無法退貨。 這是一部經(jīng)過修改、經(jīng)過完善的小說,但它仍然是翻箱倒柜找出來的,這是無法改變的基本事實。它的上面掛著巴克曼這個名字,因為這是那位先生在其最高產的一九六六至一九七三年間創(chuàng)作的最后一部長篇小說。
我在那幾年里應該算是兩個人,一個是創(chuàng)作驚悚短篇小說并將它們出售給諸如《騎士》和《亞當》這種粗俗雜志的斯蒂芬·金, 另一個是創(chuàng)作了一系列小說卻沒有將它們出售給任何人的巴克曼。這些長篇小說包括《怒火》c《路漫漫》《道路施工》和《魔鬼阿諾》。a 這四部小說全以平裝原創(chuàng)小說的形式出版。
《布萊澤》是那些早期創(chuàng)作的長篇小說中的最后一部……如果你們愿意的話,可以將它稱作第五季。當然,如果大家硬要堅持的話,也可以將它稱作某知名作家的另一部翻箱倒柜找出來的小說。它完成于一九七二年底與一九七三年初之間。我當初寫它時覺得它非常棒,完成后回過頭來看它時卻覺得它簡直是垃圾。我記得我沒有把它交給任何一家出版社,包括我的朋友威廉·G. 湯普森所在的雙日出版公司。比爾后來慧眼識珠,發(fā)現(xiàn)了約翰·格里沙姆;同樣也是比爾與我簽約,促使我創(chuàng)作了《布萊澤》之后的那本書——講述緬因州中部某班級舞會的一個復雜但饒有趣味的故事。
《布萊澤》被我遺忘了好幾年。后來,在巴克曼的其他早期作品紛紛問世之后,我將它找出來,細細看了起來?赐曜钋懊娴亩囗摵,我認為自己當初的評價沒有錯,于是繼續(xù)將它束之高閣。我覺得書本身寫得不錯,但故事情節(jié)卻讓我想起了奧斯卡·王爾德曾經(jīng)說過的一句話。他說每次看《老古玩店》都會情不自禁地流下含笑的漣漣淚水。 結果,《布萊澤》被遺忘了,但是一直沒有遺失,而是被孤孤單單地塞在緬因大學福格勒圖書館的某個角落里,與斯蒂芬·金/ 理查德·巴克曼的其他手稿在一起。
在此后的三十年里,《布萊澤》都是在黑暗中度過的。我接著又出版了一本蹩腳的平裝原創(chuàng)小說——《科羅拉多的孩子》,而且書的封面上有了一個新出版社的名字——大犯罪案出版社。
這類書籍是一個名叫查爾斯·阿戴的非常聰明、非?岬募一锵氤鰜淼,旨在復興那些“黑色”、經(jīng)典的平裝犯罪小說,并且出版此類小說的新作!犊屏_拉多的孩子》肯定不是經(jīng)典之作,但查爾斯還是決定將它出版,并且配上了那種經(jīng)典平裝書的封面。 整個項目非常成功……只可惜他們付我版稅時不夠爽快。
大約一年后,我覺得我或許想回歸到“大犯罪案出版社”的路子上來,或許可以由一部鋒刃更利的小說開始。我的思緒多年來第一次重新回到了《布萊澤》上,可隨之而來的又是奧斯卡·王爾德評價《老古玩店》時的那句話。我記憶中的《布萊澤》不是那種經(jīng)典的“黑色”小說,而是一部催人淚下的作品。不過,我覺得再看一遍也沒有壞處,當然條件是還能找到那部作品。我記得那個硬紙盒,也記得那方形的字體(那是我妻子塔比莎讀大學時用的舊打字機,是那種怎么用也不會壞的好利獲得牌便攜式打字機),但我根本想不起來本該放在那個硬紙盒里的手稿到哪兒去了。我只知道它不見了,天哪,不見了。
當然沒有遺失。我那兩位得力助手之一——瑪莎——在福格勒圖書館里找到了它。她不敢再把手稿原件交給我(我,呃,有些丟三落四),而是復印了一份給我。我在寫《布萊澤》時肯定用了一條快壽終正寢的色帶,因為復印件幾乎看不清,而寫在頁邊上的注解更是一片模糊。不過我還是捧著它坐了下來,開始閱讀,準備像所有人那樣忍受自己年輕時的自以為是所帶來的尷尬的劇痛。
可是我覺得它還不錯——肯定好于《道路施工》,盡管我在寫《道路施工》時認為那是美國小說的主流!恫既R澤》不是“黑色”小說,而是對詹姆斯·M. 卡恩和霍拉斯·麥科伊在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嘗試過的那種自然主義加犯罪情節(jié)的小說的回應。 我覺得書中對往事回憶部分的描寫比故事主線寫得更好,常常能使我想起詹姆斯·T. 法雷爾的《斯塔茲·朗尼根》三部曲以及已經(jīng)被人遺忘(但很有品位)的《貧民區(qū)的麥克金蒂》。這本書的確包含了三P 要素c,可它出自一個年輕人(我當時只有二十五歲)的筆下,而且這個年輕人相信自己的作品能流芳百世。
我覺得如果我將《布萊澤》修改一下后出版的話,我可能不會感到太丟臉,但這部作品顯然不適合放在大犯罪案出版社。從某種意義上說,它甚至都不能算是犯罪小說。如果我大刀闊斧地進行修改的話,我覺得它應該是下層社會的一個小悲劇。為了達到這一目的,我采用了最優(yōu)秀的“黑色”小說所具有的那種平淡、干澀的語氣,甚至使用了一種名叫“美國打字機”的字體來提醒自己在做什么。我修改的速度很快,不再去展望未來也不再去回憶過去,而是一心只想著其他一些書籍中所表現(xiàn)出來的那種沖勁(我在這里與其說心中想的是卡恩、麥科伊或法雷爾,還不如說想得更多的是吉姆·湯普森和理查德·斯塔克)。我想我會用鉛筆進行修改,而不是按現(xiàn)在時髦的做法在電腦上進行編輯。既然這本書要成為一部回歸之作,我便想將其發(fā)揮到極致,而不是躲躲閃閃。我還決定盡可能去掉書中所有多愁善感的成分,希望最后的成書能像一座空屋那樣光禿禿的,連一塊小地毯都沒有。我母親可能會說“我希望它毫無遮擋地露出它的臉”。只有讀者有權評判我是否做到了這一點。
如果大家很看重我是否做到了這一點(應該不會—— 希望大家買書是想看一個精彩的故事,也希望大家看到了一個精彩的故事),《布萊澤》的所有版稅或其他收益都將被捐給黑文基金會。該基金會是專門為幫助那些不走運的自由職業(yè)藝術家而設立的。
趁著大家現(xiàn)在還愿意聽我啰嗦,我還想再說一點。我盡量將《布萊澤》中的時間范圍寫得含糊一些,免得日期過于具體。不過,我無法將全部標有日期的素材都刪除掉,保留其中一些日期對整個情節(jié)至關重要。如果大家將這部小說的時間范圍看做“不久前的美國”,我認為是合適的。
能否允許我再回到這篇序言的開始處? 這是一部舊小說,但我相信我最初認定它很糟糕是錯誤的。大家可能會不同意……可它絕對不是《賣火柴的小女孩》。我忠實的讀者朋友們,我像從前一樣祝大家萬事順利,感謝大家閱讀這部小說,希望大家能喜歡它。我就不說我希望淚水會模糊大家的視線了,可是——
好吧,好吧,我還是這么說吧,只要不是含笑的淚水就行。
斯蒂芬·金(為理查德·巴克曼而寫)
佛羅里達州薩拉索塔市
二〇〇七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