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元斷例輯考》以宋元兩朝基礎性法律史料為基礎,兼考其他史料,全面反映了宋元斷例這種法律形式的性質、特點、作用等,同時反映了宋元斷例在不同時期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宋元斷例輯考》對宋朝斷例,元朝斷例,宋元斷例的性質、歷史地位及興起原因進行了考述,并輯錄了宋元兩朝所見史料中與斷例有關的材料。
《宋元斷例輯考》在中國古代法律形式、傳統判例制度的研究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學術價值,對當今中國案例指導制度建設中借鑒、吸收中國傳統判例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胡興東,教授、法學博士后,云南大學“一帶一路”研究院貧困治理研究室負責人,兼任中國法律史學會理事、中國法律思想史學會理事。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法律史、西南少數民族糾紛解決機制和社會治理等。主持參與多項課題,著有《生存范式:理性與傳統——元明清時期南方民族法律變遷研究》、《中國古代判例法運作機制研究:以元朝和清朝為比較》等,發(fā)表論文40余篇。
導論1
一研究概述及“例”的諸問題 2
二本書的研究方法 9
三本書的結構和主要內容 10
四本書的基本觀點 15
五本書的創(chuàng)新點及意義 16
第一編宋朝斷例考述
第一章宋朝諸例考述25
一一般例 27
二行政判例 38
三司法判例:斷例 57
第二章宋朝斷例創(chuàng)制考59
一宋朝司法案件的分類體系 59
二宋朝斷例創(chuàng)制的法定原因 63
三宋朝斷例創(chuàng)制的非法定原因 82
第三章宋朝斷例編撰問題91
一《慶歷斷例》 91
二《嘉祐刑房斷例》 92
三《熙寧法寺斷例》 92
四《元豐刑名斷例》 93
五《元祐法寺斷例》 94
六《紹圣斷例》 95
七《元符刑名斷例》 96
八《宣和刑名斷例》 97
九《紹興刑名斷例》 98
十《乾道新編特旨斷例》 100
十一《乾道強盜斷例》 101
十二《淳熙新編特旨斷例》 102
十三《嘉泰刑名斷例》 102
十四《開禧刑名斷例》 103
十五《繩墨斷例》 103
十六《大理寺例總要》 103
第四章宋朝斷例的性質及司法適用問題105
一宋朝斷例的性質 105
二宋朝斷例與例的關系 106
三宋朝斷例的適用問題 107
第二編元朝斷例考述
第五章元朝諸例的結構和關系126
一元朝諸例的含義與特征 126
二元朝諸例的性質與關系 142
第六章元朝斷例淵源考144
一元朝斷例的含義 144
二元朝法典的體例淵源 145
三元朝斷例的形式淵源 159
四元朝斷例的表達形式 168
第七章元朝斷例的編撰問題172
一《大元通制》中的“斷例” 172
二《至正條格》中所見“斷例” 174
三《元典章》中所見“斷例” 195
四《刑統賦疏》和《無冤錄》中所見“判例” 210
五《經世大典·憲典·驗尸》遺文所見“判例” 213
第八章斷例在元朝法律體系中的地位214
一元朝成文法與判例法的結構問題 214
二元朝“斷例”的性質 217
三元朝“斷例”的特征 218
四元朝判例成為法律的主體 220
第三編宋元斷例的性質、歷史地位及興起原因
第九章宋元斷例的特點和異同225
一宋元斷例的含義和性質 225
二宋元斷例的編撰體系 226
三宋元斷例與判例的關系 227
四宋元斷例的篇名淵源和變遷 228
五宋元斷例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作用 230
六宋元斷例在中國古代判例法中的地位 231
七宋元斷例的異同 231
第十章法律形式變遷史視野下的宋元斷例233
一經義化:律令的興起與法典化 233
二隨時隨事損益:格后敕與斷例的興起 237
三經義權變的協同:律典、條例與成案 244
第十一章宋元以斷例為主的判例法興起的原因252
一士大夫官僚群體與胥吏群體在法律運行中的重構 252
二隋唐宋時期法律形式分類的繁雜化 268
附錄271
參考文獻522
后記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