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壽寺史料匯編》勾稽明代以來北京萬壽寺的現(xiàn)存史料,分為諭旨奏折、碑記、方志文集筆記、日記、詩詞、民國檔案及其他等七大部分,梳理萬壽寺的發(fā)展歷程,解讀它與明清兩代政治、經(jīng)濟的關(guān)系以及對當時社會生活的影響。本書的出版,對于北京史地研究有一定的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
張樹偉,北京藝術(shù)博物館原館長,研究館員。曾主編《中國古瓷窯大系》、《民國瓷》、《首屆中國木板年畫展作品集》、《時空穿越:紅山文化出圡玉器精品展》、《天子之雅:清代帝王生活側(cè)影展》等作品;主持“毛家灣出土瓷器珍品展”、“唐風一脈——鞏義窯陶瓷藝術(shù)展”等古陶瓷展覽和“神圣與精致——良渚文化玉器展”等玉器類展覽。
第一編 諭旨奏折
萬歷七年四月初四日皇帝諭旨
萬歷初年皇帝賜經(jīng)敕諭
和碩莊親王等奏為照例支給萬壽寺等處香供銀兩事折
賜給萬壽寺“慧日長輝”綾匾文
賜萬壽寺方丈“如如不動”匾
造成大悲菩薩萬壽寺供一分
和碩莊親王臣等謹奏為移安萬壽寺鐘事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六日乾隆諭旨
每月官給養(yǎng)贍銀兩
蘇和訥奏為派員外郎常保等監(jiān)修萬壽寺廟等處工程事
總管內(nèi)務府(掌儀司) 奏為粘修萬壽寺房間等項核減銀兩事
總管內(nèi)務府等奏為皇太后壽圣節(jié)于中正殿等處誦經(jīng)事折(滿文)
乾隆二十五年御旨再修萬壽寺
奏為揀選謹慎辦事諸練者二十員預備帶領(lǐng)引見
萬壽寺、正覺寺及高粱橋行宮應修理拆挪之處錢糧數(shù)目事
莊親王允祿等奏為萬壽寺、正覺寺念萬壽經(jīng)喇嘛、和尚飯食事
總管內(nèi)務府奏為核銷拆去萬壽寺太湖石用過工料銀兩事
總管內(nèi)務府奏為新造萬壽寺懸掛歡門幡帳請旨遇時換掛事
總管內(nèi)務府就舉薦萬壽寺住持給乾隆皇帝奏折
嘉慶壬寅諭內(nèi)閣
奏為添建萬壽寺碑亭并請御制碑文事
萬壽閣圍屏頌文壽聯(lián)是否御制請旨
總管內(nèi)務府呈紫竹院、萬壽寺等處拆搭橋板官員、兵丁清單
奏為懿旨賞紫竹院河道、萬壽寺、倚虹堂備差銀兩謝恩事
奏為接據(jù)英呋照會并籌辦情況恭折密奏
奕䜣等奏英法聯(lián)軍焚掠民房擾踞園庭情形折
慶親王奕劻為德兵撤出萬壽寺擬接收事宜咨內(nèi)務府文
光緒二十四年皇太后至萬壽寺拈香
第二編 碑記
敕建萬壽寺碑記
敕建萬壽寺碑記
重修藥王殿記
御制敕修萬壽寺碑記
御制重修萬壽寺碑文
永聞禪師生塔銘 (摘錄)
通濟浚禪師自治祭田碑
闊如施香火地碑
重建萬壽寺碑文
重建紫竹院碑記
第三編 方志文集
酌中志
帝京景物略
萬歷野獲編
普陀山志
名山勝跡記
仰節(jié)堂集
文直行書詩文
九龠集
長安客話
燕都游覽志
燕邸紀聞
楊忠烈公文集
循滄集
鄭中丞公益樓集
媚幽閣文娛
北游錄
談氏筆乘
宛署雜記
欽定日下舊聞考
天府廣記
客窗閑話
欽定續(xù)文獻通考
嘯亭雜錄
文端集
萬壽圣典初集
若庵集
古今圖書集成
(雍正)畿輔通志
閱微草堂筆記
藤蔭雜記
京城古跡考
茶馀客話
水曹清暇錄
萬壽寺八景唱和詩
晚翠軒筆記
梅庵文鈔
夜雨秋燈錄
宸垣識略
天咫偶聞
蕉軒隨錄
郎潛紀聞初筆
燕京歲時記
清稗類鈔
欽建護國萬壽寺皇戒戒壇同戒錄
異辭錄
太后與我——德齡公主清宮回憶錄
棲霞閣野乘
花隨人圣盦摭憶
唐土名勝圖會
燕山楚水
北京市志稿
碑傳集補
耶穌會士中國書簡集
北京寺廟歷史資料
第三編 詩詞
袁中郎全集
定陵注略
帝京景物略
長安客話
留夷館集
嶧桐詩集
四朝詩
古今圖書集成
青芙蓉閣詩鈔
林屋詩文稿
天府廣記
舟車集
有懷堂筆
閑青堂詩集
蘭韻堂詩文集
花鈿集選
馬太史匡庵集
賜書堂詩鈔
文端集
午亭文編
國朝畿輔詩傳
傳恭堂詩集
晚晴簃詩匯
定齋詩鈔
皇清文穎
稽古齋全集
南華山房詩鈔
鄭板橋集
上湖詩文編
宋婉全集
乾隆御制詩
明善堂詩集
萬壽寺頌景詩
萬壽寺八景唱和詩
延芬室集殘稿
芝庭詩文稿
萚石齋詩集
澄秋閣集
惜抱軒詩文集
夢堂詩稿
勉行堂詩集
潛研堂集
寶閑堂集
南廬詩鈔
培蔭軒詩文集
靈嚴山人詩集
白樺前稿
晚翠軒筆記
復初齋集外詩
靜退齋集
甜雪詞
虛白齋存稿
悅親樓詩集
葆沖書屋集
小峴山人集
亦有生齋集
月滿樓詩集
校禮堂文集
連云書屋存稿
清代回文集
雪橋詩話
獨學廬稿
存素堂詩初集錄存
秋水閣詩文集
船山詩草
三槐書屋詩抄
白鶴山房詩鈔
尚網(wǎng)堂集
文靖公遺集
龍壁山房詩草
鴻雪詞
抱沖齋詩集
陳沆集
簡學齋詩存
泰云堂集
天游閣集
清代北京竹枝詞
北山樓集
敦夙好齋詩全集
怡志堂詩初編
遜學齋詩鈔
小歐波館詩鈔
求是堂詩集
梅莊詩鈔
兩浙輶軒續(xù)錄
于湖小集
第五編 晚清日記
曾國藩日記
翁同龢日記
那桐日記
忘山廬日記
鄭孝胥日記
澄齋日記
有泰駐藏日記
金鑾瑣記
琉璃廠雜記
第六編 民國檔案
北京國際學校與萬壽寺訴訟案
民國十九年萬壽寺廟會批文
僧人力宏、真源登記廟產(chǎn)事
民國二十年常惺接任主持事
僧人道禪以萬壽寺房租捐助平民學校事
民國二十年萬壽寺提交的寺廟登記表
五臺山普濟佛教會育幼院狀告萬壽寺
北平市警察局郊六分局二分所巡官呈報
北平市公安局關(guān)于各區(qū)署查獲毒犯的訓令
第七編 其他
付怳眾恢天禪上座源流
郊外西區(qū)五月十二、十三日萬壽寺講演報告
北京萬壽寺之復興
萬壽寺之游
北平萬壽寺事已結(jié)局
西山之秋 (摘錄)
常惺法師
引用文獻
北京佛教會關(guān)于萬壽寺住持被國際大學驅(qū)逐請鑒核的函
函地審廳智誠、鄧潔民互控等情一案,正移送地檢廳訊辦,請查照逕啟者接準涵稱:鄧潔民訴智誠違約一案,請將原卷及合同送廳等因。查此案前據(jù)智誠控鄧潔民侵占,毀損官剎;后據(jù)鄧潔民控智誠妨害名譽各等情,當將兩造及案內(nèi)合同一并函送京師地方撿察廳訊辦在案。茲準前周,相應函后,貴座查照。
此致京師地方審判廳總監(jiān)朱、處長浦志中、科長李若曾、科員任佩章
中華民國十四年四月十六日。
北京市檔案館 J181-019-46849 P23-24
鄧潔民校長給京師警察廳的函
呈為游僧流航、普化、樂山、樾塵私伐樹木,霸種空地,懇請依法嚴辦事緣。敝校于去歲十一月十七日與西直門外萬壽寺住持僧清華,訂立合同租用該寺空房、空地作為敝校校舍,不□有僧人普泉、冒映、流航等控詞誣告毀壞敝校名譽。業(yè)經(jīng)敝校在地方檢察廳起訴,而該寺住持僧清華、智修、智誠等均先后被該游僧迫走。以逐其私伐樹木,霸種空地之謀,該寺久無住持負責,致對敝校訴該寺普泉等案屢傳不到,而游僧十余人盤踞寺內(nèi),霸種空地,私伐樹木,毫無顧忌。昨由敝校報知萬壽寺西郊警察分所,業(yè)由梁巡官訊明,確系該僧等所為。查敝校業(yè)與該寺在地撿廳及地審廳,均發(fā)生訟案。現(xiàn)在,尚未判決。該寺既無住持僧主辦一切事務,于訴訟進行之中,似不應任由游僧私種空地,砍伐樹木。為特具呈懇乞鈞廳依法制止嚴辦致公便。謹呈京師警察廳。
北京國際大學校長鄧潔民。
中華民國十四年四月十四日。
北京市檔案館 J181-019-46849 P26-28
北京國際大學呈為租用萬壽寺空地糾葛
現(xiàn)在審檢廳訟案未決,有游僧流航等私鐘該寺空地、伐樹乞制止(司字第417號民國十四年四月十七日),鄧潔民、游僧流航等僧種萬壽寺空地應自赴法庭呈訴訟,仰知照。
原具呈人國際大學校長鄧潔民,呈一件為游僧流航等霸占萬壽寺空地私伐樹木,請依法制止由。呈悉查此案既在法庭涉訟,應由該具呈人自赴法庭呈訴所請。應毋庸以,仰即知照。此批。
北京市檔案館 J181-019-46849 P31
呈為地方檢察廳會同釘封萬壽寺內(nèi)佛殿情形具報事
竊據(jù)第三分署呈稱:據(jù)第三分駐所巡官梁溥元保稱本月十七日下午三時,除有地方檢察廳檢察官盛世弼,書記官曾昭明,帶同司法巡長吳鼎和等到所聲請會同前往萬壽寺,檢查國際大學所占房間暨毀損情形。當即會往該寺。眼同知客僧人流航,國際大學校長鄧潔民檢查萬壽樓內(nèi)砸毀之菩薩、韋馱復至前院,天王殿左、右配房,均有國際大學所釘?shù)谝、第二儲藏室木牌。查視室?nèi)所存,皆系西行宮拆毀之隔扇、截斷、橫楣、玻璃等物。
又查,西行宮及各殿所拆情形,據(jù)鄧潔民聲稱,所拆各物有用者修補配殿門窗,以作學生宿舍;無用者盡行收存儲藏室內(nèi)。并無運走情事。
又,東行宮后院因系鄧潔民住宅,并未檢查。其前院原有游擊第三大隊修蓋鉛板房子十五間。該校拆毀作為廚房,因未呈報,已飭停工。逐將所檢查各處均用封條釘封,并由檢察官飭知鄧潔民等于星期一赴廳回話等情形,呈報到署,理合據(jù)情備文呈報。
鑒核謹呈京師警察廳總監(jiān)。
西郊警察署署長劉鳳藻
民國十四年四月十九日
北京市檔案館 J181-019-46849 P34-37
北京佛教會關(guān)于萬壽寺住持被國際大學驅(qū)逐請核的函
為劣僧清華涉及刑事被訴在案,今復侵入寺內(nèi),意懷不測。請求迅行驅(qū)逐出寺,免滋危害,以保治安事。
緣西郊萬壽寺前任住持清華,素違清規(guī)。去年十二月間,被宛平縣聞知函,委托北京佛教會調(diào)查。委系有處分寺產(chǎn)、侵占公款,濫居法位,違犯清規(guī)之行為。業(yè)經(jīng)該會具復宛平縣在案,并一面通知本臨濟宗(泉等)業(yè)將清華住持撤退,斥逐出寺等情呈明在案。該清華不自檢束,反于彼時勾串鄧潔民,拆毀萬壽寺佛像、建筑物等情節(jié),經(jīng)萬壽寺遁去之智誠暨(泉等)聯(lián)名前后呈請鈞廳查辦在案。繼經(jīng)萬壽寺執(zhí)事昌映、流航等以清華勾串鄧潔民,拆毀佛像、建筑系干犯刑章,逕赴地檢廳告訴,業(yè)經(jīng)偵查在案,該清華既在刑事嫌疑被訴之中,又屬要犯,忽于本月三日下午,自攜被褥,不商萬壽寺執(zhí)事僧是否許可,公然侵入宿食。寺僧見清華突乎其來,情狀甚兇?謶岩馔,不敢與較。查清華前充萬壽寺住持,竟敢將該寺違法處分,致鄧潔民敢施拆毀佛像、建筑物之不法行為,是清華為之罪首!乃今被訴在案,仍懷不軌,公然侵入萬壽寺其宿食尚小,與鄧潔民同謀將萬壽寺一部或全部,暗施手段銷毀或滋意外重案,是不堪設想為是。請求鈞廳俯準。迅將清華驅(qū)逐寺外或驅(qū)逐寺外或拘送地檢廳訊辦,以維治安,而保名剎是為公便。
謹呈京師警察廳鈞鑒。謹此報明。
民國十四年五月五日。
舉報人普泉等。
北京市檔案館 J181-019-46849 P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