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作出的一項重要部署。作為其核心組成部分,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所要實現(xiàn)的就是讓靜態(tài)的法律制度在實踐中得到良好實施!吨袊ㄔ耗甓劝咐穮矔膬r值追求,即公開精品案例,研究案例所體現(xiàn)的裁判方法和價值理念,提煉裁判規(guī)則,助推司法標準統(tǒng)一。
《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是國家法官學院于2012年開始編輯出版的一套大型年度案例叢書。叢書由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fā)研究中心具體承擔編輯工作,每年年初定期出版。此前,該中心堅持20余年連續(xù)不輟編輯出版了《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近90卷,分中文版和英文版在海內(nèi)外發(fā)行,頗有口碑,享有贊譽。作為一種全新的案例研究產(chǎn)品,《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加強完善中國特色案例指導制度,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出版物的不足。該叢書2012~2019年已連續(xù)出版8套,一直受到讀者的廣泛好評,并迅速售罄。為更加全面地反映我國司法審判執(zhí)行工作的發(fā)展進程,順應審判執(zhí)行實踐的需要,響應讀者需求,2014年度新增3個分冊即金融糾紛、行政糾紛、刑事案例,2015年度將刑事案例調(diào)整為刑法總則案例、刑法分則案例2冊,2016年度新增知識產(chǎn)權糾紛分冊,2017年度新增執(zhí)行案例分冊,2018年度、2019年度將刑事案例擴充為4個分冊,F(xiàn)國家法官學院及時編撰推出《中國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叢書,共23冊。
當前市面上的案例叢書百花齊放,又有裁判文書網(wǎng),可以查詢各級法院、各類的裁判文書,還有各種專門領域的案例匯編書籍,以及各種案例指導、案例參考等讀物,各具特色。而《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則以開放務實的態(tài)度、簡潔明快的風格,試圖把案例書籍變得“好讀有用”,故在編輯中堅持以下方法:一是高度提煉案例內(nèi)容,控制案例篇幅, 每個案例基本在3000字以內(nèi);二是突出爭議焦點,剔除無效信息,盡可能在有限的篇幅內(nèi)為讀者提供有效、有益的信息;三是注重對案件裁判文書的再加工,大多數(shù)案例由案件的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后語”,高度提煉、總結案例的指導價值。
同時,《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還有以下特色:一是信息量大。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fā)研究中心每年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典型案例近萬件,使該叢書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可提供給讀者新近發(fā)生的全國各地多種類型的代表性案例。二是方便檢索。為體現(xiàn)以讀者為本,叢書分卷細化,每卷下還將案例主要根據(jù)案由分類編排,每個案例用一句話概括裁判規(guī)則、裁判思路或焦點問題作為主標題,讓讀者一目了然,迅速找到目標案例。
中國法制出版社始終全力支持《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的出版,給了作者和編輯們巨大的鼓勵。2018年、2019年連續(xù)推出數(shù)據(jù)庫增值服務,2020年繼續(xù)提供數(shù)據(jù)庫增值服務并充實完善數(shù)據(jù)內(nèi)容。購買本書,掃描前勒口二維碼,即可在本年度免費查閱往年同類案例數(shù)據(jù)庫。我們在此謹表謝忱,并希望通過共同努力,逐步完善,做得更好,真正探索出一條編輯案例書籍、挖掘案例價值的新路,更好地服務于學習、研究法律的讀者,服務于社會,服務于國家的法治建設。
本叢書既可作為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司法實務工作人員的辦案參考和司法人員培訓推薦教程,也是社會大眾學法用法的極佳指導,亦是教學科研機構案例研究的精品素材。當然,案例作者和編輯在編寫過程中也難以一步到位實現(xiàn)最初的編寫愿望,可能會存在各種不足,甚至錯誤,歡迎讀者批評指正,我們愿聽取建議,并不斷改進,不斷擴大案例研究領域,實現(xiàn)中國特色案例研究事業(yè)新發(fā)展。
從今年起,《中國法院年度案例》改由國家法官學院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共同編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編辦批準設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專門研究機構,與國家法官學院合署辦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領導下,秉持服務司法審判實踐、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法學教育研究、中外法學交流、法治中國建設的辦院宗旨,堅持“服務、創(chuàng)新、合作、開放、共享”工作原則,依托國家法官學院開展司法案例的收集、生成、研究、發(fā)布和國際交流工作。司法案例研究院的加入,必將使本套叢書的編輯力量更加壯大,案例質(zhì)量將進一步提升。
一、交通事故中的主體問題
1肇事車輛名為“委托掛牌”實為掛靠經(jīng)營的認定
——蒙城縣永大物流倉儲服務有限公司訴臨沂利華運輸有限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與實際駕駛人應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黃某剛訴邵某敏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系列”出借的機動車肇事,“首借”出借人的過錯認定
——江魏等訴楊剛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信號燈未按規(guī)定進行設置對交通事故的發(fā)生構成過錯的,管理部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李某華等訴陳某君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因道路缺陷致交通事故,建設方、養(yǎng)護方、駕駛人需按份擔責
——葉某訴北京市通州區(qū)交通局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6乘客與駕駛員因共同侵權承擔連帶責任的,其賠付屬于商業(yè)三者險賠付范圍
——楊某某訴蔡某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7本車人員不因主動下車而轉化為第三人
——黃某珍等訴張某等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案
8多車連環(huán)撞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
——馬某新、賈某芝訴張某驍?shù)葯C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9上班途中駕駛公車肇事認定為職務侵權行為的司法判斷標準
——吳某蘭訴侯某興、溫州市龍灣區(qū)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0駕駛員酒后駕駛車輛超速、闖紅燈致第三人死亡,同飲且同乘人員對死者不承擔侵權責任
——徐某華等訴冉某強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1好意同乘情形下可酌定減輕駕駛人責任
——高某靜訴鄧某興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2道路交通限速標識無法辨認,駕駛人超速行駛的處理
——張某、趙某霞訴羅某、王某存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3原車主轉讓車輛未辦理過戶登記發(fā)生交通事故不承擔連帶責任
——崇某萍訴周某、王某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4交通事故未被交警部門處理有過錯應擔責
——許某新等訴黃某恒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5“闖黃燈”車輛與“駕駛證被暫扣”者所駕車輛發(fā)生碰撞,如何認定駕駛者的過錯
——鄭某訴何某斯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6改裝車在有缺陷道路上行駛致行人損害的民事責任劃分
——李某陽訴陳某楊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
17與受害人形成事實扶養(yǎng)關系或家庭成員關系的親屬可主張死亡賠償金
——歐某焱訴劉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8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的計算標準應當根據(jù)受害人的實際情況確定
——邱某訴張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19胎兒受撫養(yǎng)權的認定與保護
——雷某訴華泰財產(chǎn)保險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0計算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時,是否考慮受害人的年齡因素
——姜王氏等訴合眾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某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1完全護理依賴中護理期限的認定
——顏某龍訴齊齊哈爾中通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2二輪電動車非因所有人原因未投保交強險,發(fā)生事故后不適用交強險的賠償規(guī)則
——儲某芳訴秦某榮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案
23侵權責任中外傷參與度的認定
——包某娣訴甘某貴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4交通事故治療終結賠償完畢后傷情惡化可再次鑒定并繼續(xù)請求賠償
——金某清訴楊某、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興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案
25計算和調(diào)整年賠償總額時不考慮受害人勞動能力喪失程度
——古某群訴萬某建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6受害人體質(zhì)狀況對認定侵權人賠償責任的影響
——劉某金訴曾某洪、天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7與產(chǎn)假期重疊部分的誤工期應否從誤工時間中扣除
——林某娥訴傅某松、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泉州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8交通事故中機動車一方車輛維修損失及間接損失能否向非機動車一方索賠
——文某紛訴賀某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29交通事故中賠償車輛重置費用的條件
——陳某保訴韓某、中國平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0因出交通事故自殺,是否支持死亡賠償金等費用
——徐某生等訴李某祥、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1替代性交通工具費用的處理原則
——張某莉訴高某起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2死者部分近親屬與侵權人達成賠償協(xié)議并領取賠償款后其他近親屬能否請求侵權人再次賠償
——韓某龍、黃某訴北京雷龍出租汽車有限公司交通事故責任案
33“輕松籌”募款是否影響受害人主張侵權損失的賠償
——夏某之訴某樂耕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三、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程序
34“非醫(yī)保不賠”的舉證程度認定
——黃某美訴葛某峰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5交通事故致本車人員損害,事故車輛駕乘關系的舉證責任和認定
——劉某禮等訴劉某生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6改變車輛使用性質(zhì)的認定
——楊某華訴何某華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7倒車致追尾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
——楊某蓉訴周某才、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雙柏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8交通事故致傷后死亡是否存在中斷因果關系因素的認定標準
——楊某婧等訴侯某偉、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39交通事故責任案件中電動車為機動車或非機動車的判斷
——孫某良、孫某訴崔某生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0待證事實真?zhèn)尾幻鲿r的證明責任分配
——宋某高、曾某蘭訴劉某飛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1二次碰撞交通事故次數(shù)與責任的認定
——陶某鳳訴包某峰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四、交通事故保險理賠
42駕駛證超過有效期限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應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限額內(nèi)承擔賠償責任
——龔某國訴周某芳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3肇事車輛未予年檢不宜一概認定保險公司在商業(yè)三者險范圍內(nèi)免責
——劉某貞等訴李某朋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4保險人就駕駛員駛離事故現(xiàn)場屬于免責情形未盡提示義務,免責條款不生效
——錢某月等訴呂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5肇事車輛駛離現(xiàn)場不適用商業(yè)保險中離開現(xiàn)場免賠的約定
——張某江訴田某霞、中國平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揚州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6順風車是否因具有營運性而導致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
——朱某舉訴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頂山市分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7保險公司能否以肇事駕駛員駕駛證記分滿12分屬無證駕駛為由拒賠商業(yè)險
——梁某好訴陳某華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8保險公司不得以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無交通運輸從業(yè)資格而拒賠商業(yè)三者險
——蔡某元訴關某揚、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鳳臺縣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49順風車是否具有實質(zhì)營運行為及是否適用商業(yè)險免賠條款的認定
——覃某容、胡某潮訴熊某根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0投保人在同一保險人處對同一車輛依不同營運性質(zhì)投保時賠償范圍的認定
——陳某軍訴北京鵬合佳順運輸服務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懷柔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1投保人虛構車輛號牌投保并被刑事立案偵查,交通事故的賠償案件是否應中止訴訟?保險公司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
——周某芬等訴趙某軍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2駕駛人未依法采取措施駕駛被保險機動車離開事故現(xiàn)場并不必然導致保險公司免責
——虞某平訴王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3非醫(yī)保免責主張不成立
——張某漢訴劉某亮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4“超標”電動車被認定為機動車后的交強險處理規(guī)則
——趙某群等訴王某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5電瓶車被認定為機動車是否應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承擔責任
——龍某林等訴劉某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6保險公司未盡審慎義務提供保險應當承擔保險責任
——姜某平等訴鄧某龍、天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宜賓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7保險人在網(wǎng)絡投保中履行提示說明義務的審查標準
——張某均等訴王某兵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8保險人將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的禁止性規(guī)定情形作為保險合同的免責事由應履行提示義務
——黃某金訴占某來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59保險公司通過概括式格式條款的設定排除對投保人停運損失的賠償責任的裁判規(guī)則
——張家港市佳安汽車出租有限公司訴謝某萍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60未繳納交強險未年檢車輛的轉讓人對交通事故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楊某慧等訴李某、彭某民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61全損車輛交強險保險費是否為交通事故造成損失的認定
——孟某然訴中國人民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市分公司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62車主未投保交強險,侵權人已賠款項應優(yōu)先抵扣其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外的賠償責任
——夏慧之訴李樂耕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6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第三者的身份應以事故發(fā)生時的特定時空狀態(tài)確定
——汪某剛等訴支某海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
64投保人因車輛故障下車查看被撞,本車保險公司應否承擔交強險責任
——蔡某鴿等訴黃某強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