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世紀前,資本主義開動了經濟生產力的一種爆發(fā)。市場和私有財產存在了數(shù)千年,但是,是其他何種關鍵制度培育了資本主義在相對近世的出現(xiàn)?直到現(xiàn)在,可用于回答這個問題的概念工具箱仍然是不夠的,經濟學家和其他社會科學家的注意力已不再放在識別這些關鍵制度上。在本書中,杰弗里·霍奇森向讀者提供了一個更加準確的概念框架,他采用一種被稱為法律制度主義的新的理論方法,強調了法律和國家的重要作用。雖然私有財產和市場處于資本主義的中心位置,但它們要依賴于一個有效的法律框架的發(fā)展。把這個基于法律的方法應用于分析資本主義在18世紀歐洲的出現(xiàn),霍奇森明確了與它的興起相吻合的關鍵的制度發(fā)展,包括18世紀重要的金融制度的發(fā)展。這種分析使他站在了一種普遍看法的對立面,即資本主義是人類社會自然的、必然的結果。與此相反,資本主義是一個相對新近的現(xiàn)象,并且是視一個保護私有財產和執(zhí)行契約的特定形式的國家而定。本書然后考察了這個更準確的概念框架就資本主義在21世紀可能的未來能告訴我們什么,其中一些蕞重要的問題是全球化的影響、不平等的持續(xù)增長以及中國和其他國家對美國霸權的回應。
無論資本主義會得以保持,或是有所變革,還是會被取代,我們都必須要理解資本主義是什么以及它是如何運行的。這需要敏銳的分類,也需要確鑿的知識。資本主義是不同制度的一個復雜的組合,要領會它,我們需要清晰地理解財產、交換、市場、貨幣、資本和其他元素。我曾想過寫一部現(xiàn)代版的托馬斯·羅伯特·馬爾薩斯(Thomas Robert Malthus)的《政治經濟學定義》(Definitions in Political Economy, 1827),在其中去追溯這些觀念的含義。但2008年的經濟崩潰使我改變了想法,此后我集中于研究資本主義觀念及其本質。
這本書講的是資本主義的性質。我認為,我們對這個體制的理解受到了社會科學中財產、交換和資本這類關鍵概念的深度腐朽化的不良影響,也受到將數(shù)理技術凌駕于真實世界內容之上的、經濟學家無法扭轉的先入之見的不良影響。概念上的精確性與數(shù)學上的精確性同樣重要,但經濟學家對前者的關注度相對較小 。
我一直受到論述資本主義的偉人們的啟發(fā)——包括卡爾·馬克思(Karl Marx)、馬克斯·韋伯(Max Weber)、約瑟夫·A.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約翰·梅納德·凱恩斯(John Maynard Keynes)和弗里德里希·A.哈耶克(Friedrich A. Hayek),但他們的思考都是有局限的,這一點將在后面解釋。這本書是折中的,在其中,我采用了一種截然不同的理論方法;這種方法把法律放到中心位置,同時又沒有減少法律之外的其他元素的作用。這種方法可以稱為法律制度主義(legal institutionalism)。它對法律的現(xiàn)實性的強調,有助于確立更加清晰的、更具優(yōu)勢的財產、交換、市場、企業(yè)和資本的概念。
本書的諸多核心表述和基本結構在2011年中國山東大學舉辦的一系列講座上,得到了一批經濟學界同仁的檢驗。在一些熱心人的促使下,寫作本書的計劃得以誕生。本書的源于2012年杜克大學政治經濟學史研究中心的一次研討會,當時布魯斯·考德威爾(Bruce Caldwell)誠懇地就本書的提綱與我進行充分的討論。2012年,在山東大學同樣如此,同仁們一樣充滿熱情,甚至糾正了我的某些錯誤觀點。2014年初在巴黎第一大學舉辦的基于本書的一系列講座期間,同仁們也提出了頗有助益的反饋。在討論和評論中對我有所幫助的人有:里奇·阿德爾斯坦(Richie Adelstein)、阿米泰·阿維拉姆(Amitai Aviram)、克里斯蒂安·巴雷里(Christian Barrère)、詹斯·貝切特(Jens Bechert)、彼得·貝特克(Peter Boettke)、馬賽爾·鮑曼斯(Marcel Boumans)、羅伯特·巴特勒(Robert Butler)、布魯斯·考德威爾、安娜·卡斯特羅(Ana Castro)、拉特格·克拉森(Rutger Claassen)、邁克爾·D.科恩(Michael D. Cohen)、讓—菲利普·科林(Jean-Philippe Colin)、弗蘭克·科里(Frank Currie)、胡亞·達格德維林(Hulya Dagdeviren)、約翰·B.戴維斯(John B. Davis)、西蒙·迪金(Simon Deakin)、弗蘭克·德克(Frank Decker)、克里斯汀·迪珊(Christine Desan)、羅納德·多爾(Ronald Dore)、加里·戴姆斯基(Gary Dymski)、克里斯托弗·恩格爾(Christoph Engel)、查克伍龍夫·埃米納羅(Chukwunonye Emenalo)、斯蒂夫·弗利特伍德(Steve Fleetwood)、尼古拉·福斯(Nicolai Foss)、大衛(wèi)·弗里德曼(David Friedman)、弗朗西斯卡·加里亞蒂(Francesca Gagliardi)、皮埃爾·熱爾韋(Pierre Gervais)、大衛(wèi)·金蒂斯(David Gindis)、查爾斯·古德哈特(Charles Goodhart)、阿維納·格雷夫(Avner Greif)、杰里·霍夫(Jerry Hough)、安妮—克萊爾·霍伊格(Anne—Claire Hoyng)、黃凱南(Kainan Huang)、杰弗里·英厄姆(Geoffrey Ingham)、托布恩·努森(Thorbj?rn Knudsen)、理查德·朗格盧瓦(Richard Langlois)、約翰·林娜里莉(John Linarelli)、理查德·利普西(Richard Lipsey)、維尼·洛根(Vinny Logan)、塔里克·馬利克(Tariq Malik)、雷利特·美因茨(Renate Mayntz)、迪爾德利·麥克洛斯基(Deirdre McCloskey)、佩里·默林(Perry Mehrling)、克勞德·梅納德(Claude Ménard)、菲利普·米納德(Philippe Minard)、莫志宏(Zhihong Mo)、保羅·莫里拉·弗朗科(Paolo Moreira Franco)、格里莫特·納尼(Grimot Nane)、吉尼維爾·內爾(Guinevere Nell)、理查德·納爾遜(Richard Nelson)、克勞斯·尼爾森(Klaus Nielsen)、巴特·努特鮑姆(Bart Nooteboom)、烏哥·帕加諾(Ugo Pagano)、凱瑟麗娜·皮斯特(Katharina Pistor)、巴拉特·龐亞比(Bharat Punjabi)、歐內斯特·斯克里龐蒂(Ernesto Screpanti)、伊泰·塞內德(Itai Sened)、J.—C.斯彭德(J.—C. Spender)、羅伯特·斯坦菲爾德(Robert Steinfeld)、羅爾夫·斯泰帕奇爾(Rolf Steppacher)、維吉爾·斯托爾(Virgil Storr)、阿瑟·斯汀克坎布(Arthur Stinchcombe)、沃爾夫岡·斯特里克(Wolfgang Streeck)、安德魯·泰里克特(Andrew Tylecote)、理查德·范登堡(Richard Van Den Berg)、德里克·沃爾(Derek Wall)、蘭迪·雷伊(Randy Wray)、張雪琪(Xueqi Zhang)和匿名審稿人們。
我要感謝進化經濟學會、愛德華·埃爾加出版集團和劍橋政治經濟學會信托基金,感謝它們允許我在第3章、第5章和第7章使用已發(fā)表的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