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法學(本科):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在體系上分為緒論(基本理論)、行政法主體、行政行為、監(jiān)督救濟、行政訴訟五部分,從而保持體系的完整性。同時,鑒于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課程與學科內容龐雜、行政法沒有統(tǒng)一完整法典、課時數(shù)與教材字數(shù)的限制等情況,有所取舍、有所突出,在保持教材體系完整性的基礎上,重點突出行政法基本原則、行政行為和行政救濟等內容,使之與現(xiàn)代行政的發(fā)展趨勢相吻合。緊密結合公安行政執(zhí)法實際、突出公安特色,《21世紀公安高等教育系列教材·法學(本科):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學》在全面、系統(tǒng)闡述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及基本規(guī)范的基礎上,根據(jù)公安機關的性質、職責和現(xiàn)代法治社會對公安執(zhí)法的要求,突出行政法原理對公安行政執(zhí)法的指導作用、突出與公安執(zhí)法密切相關的內容、增加公安行政執(zhí)法的理論與規(guī)范內容,使之盡力突出公安特色、區(qū)別于普通院校的同類教材,更加適合公安高等院校使用。
第一編 緒論
第一章 行政法概述
第一節(jié) 行政與行政權
第二節(jié) 行政法的概念
第三節(jié) 行政法的淵源
第四節(jié) 行政法的體系
第五節(jié) 行政法的作用
第二章 行政法基本原則
第一節(jié) 行政法基本原則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合法性原則
第三節(jié) 行政合理性原則
第四節(jié) 正當程序原則
第二編 行政法主體
第三章 行政法主體
第一節(jié) 行政法主體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主體
第三節(jié) 行政公務人員
第四節(jié) 行政相對人
第五節(jié) 多元化行政法主體的構建
第三編 行政行為
第四章 行政行為概述
第一節(jié) 行政行為的概念與特征
第二節(jié) 行政行為的分類
第三節(jié) 行政行為的類型
第五章 抽象行政行為
第一節(jié) 行政立法
第二節(jié) 其他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第六章 具體行政行為
第一節(jié) 具體行政行為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處罰
第三節(jié) 行政強制
第四節(jié) 行政許可
第五節(jié) 行政檢查
第六節(jié) 行政主體的其他行政決定與行為
第七章 行政程序
第一節(jié) 行政程序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則
第三節(jié) 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第四節(jié) 公安行政執(zhí)法程序
第四編 監(jiān)督與救濟
第八章 行政違法與行政責任
第一節(jié) 行政違法
第二節(jié) 行政責任
第九章 行政法制監(jiān)督
第一節(jié) 行政法制監(jiān)督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法制監(jiān)督的類型
第三節(jié) 公安執(zhí)法監(jiān)督
第十章 行政復議
第一節(jié) 行政復議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復議與相關概念的聯(lián)系與區(qū)別
第三節(jié) 行政復議的基本原則與制度
第四節(jié) 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
第五節(jié) 行政復議機關與管轄
第六節(jié) 行政復議參加人
第七節(jié) 行政復議程序
第十一章 行政賠償
第一節(jié) 行政賠償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賠償?shù)姆秶?br>第三節(jié) 行政賠償?shù)臍w責原則與構成要件
第四節(jié) 行政賠償請求人與賠償義務機關
第五節(jié) 行政賠償程序
第六節(jié) 行政賠償?shù)姆绞胶蜆藴?br>第十二章 行政補償
第一節(jié) 行政補償概述
第二節(jié) 行政補償?shù)姆秶?br>……
第五編 行政訴訟
1.行政權的享有者是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授權的社會組織。在現(xiàn)代國家,行政權不為國家行政機關所獨享,國家授權的社會組織也享有行政權。但國家行政機關和國家授權的社會組織享有行政權的側重點不同,與國家和社會重大利益密切相關的管理職能或權力由國家行政機關獨享,如國防、外交、財政、治安、規(guī)劃、經(jīng)濟調控、市場監(jiān)管等職能;大量的執(zhí)行性、可操作性事務尤其是公共服務的供給職能則可由國家授權的社會組織行使,如行業(yè)協(xié)會對其成員的培訓、考核、懲戒等。隨著國家與社會的進一步分離,公權力社會化的趨勢將更加明顯,社會組織行使行政權的比重也會日益提升。
2.行政權的內容是管理公共事務和提供公共服務。行政權的傳統(tǒng)內容是執(zhí)行法律、管理公共事務,但在當代社會,行政權不僅僅是消極地執(zhí)行法律、管理公共事務,除此之外,行政權要不遺余力地為社會成員提供優(yōu)質的公共服務。正如德國行政法學家福斯多福所說,現(xiàn)代行政權應當是“一個為照顧公民生活所需,而積極提供服務、給付行為的主體”。可見,在行政權的含義中加入公共服務的內容無疑具有鮮明的時代特色與意義。
3.行政權的顯著特征是直接性和主動性。與立法權、司法權相比,行政權具有直接性和主動性,行政權要直接、主動地管理公共事務或提供公共服務,因而對公民和組織權益的影響是直接的、主動的,而立法權、司法權對公民和組織權益的影響則為間接的、被動的。行政權的直接性、主動性的特征,體現(xiàn)了與其他國家權力之間的差別。
4.行政權不同于行政職權。行政權與行政職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行政權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是對現(xiàn)實生活中諸多行政權力的理論概括,是國家權力的一種;而行政職權則是指特定的行政機關或國家授權的社會組織對某一具體的行政事務進行管理的權力,是行政權的具體表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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