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技術品格論》在編排體例上由四篇十三章構成,其內在的法理邏輯結構包括商法的立法技術與商法的司法方法或技藝兩大部分。其中,*篇、第二篇從商法的個別技術到商法的體系化構建,全面討論了商法的立法技術;第三篇、第四篇具體討論了商法方法和技藝在司法領域的應用!渡谭夹g品格論》旨在促進商事立法精細化,提高商法規(guī)范質量和調整功能,指導法官準確適用商法作出公正裁判,呼吁進一步拓展和深化商事法律技術和方法的研究,不斷地推動我國商事領域法治現(xiàn)代化的進程。
長安,帶著濃重的歷史印記,成為中國悠久歷史和輝煌文明的象征。歷經十三朝,延續(xù)近千年的古都歷史,使這片從秦嶺北坡向渭河平原上鋪展開來的土地,如一幅歷史長卷,浸透著周秦風骨與漢唐血脈。以文景、貞觀、開元為代表的一個個盛世的文明、安定和繁榮,令時人驚羨;在當時歷史背景下所能達至的人類思想文化交流、包容的自由境界,令今人神往。
郭富青,1962年11月26日生,河南開封人。獲西北政大學法學學士學位,華東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學位,南京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現(xiàn)任西北政法大學教授,從事商法學教學研究工作,尤其對于企業(yè)法、公司法領域的理論與實務研究,有較深的造詣。兼任中國商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主要論著有《公司權利與權利二元配置論》《中國非公司企業(yè)法研究》《合伙企業(yè)法論》《商法學案例教程》《公司法教程》《企業(yè)法》等10部。并曾在《法律科學》《法商研究》《比較法研究》《法學》等刊物發(fā)表法學專業(yè)論文90余篇。其中,有10篇被中國人民大學報刊復印資料全文轉載,3篇被收入《中國商法精粹》,1篇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轉載。
第一篇 商法推定與擬制技術
第一章 論商事法律推定
一、引言
二、商事法律推定本體論
。ㄒ唬┥淌路赏贫ǖ膬群、形式與構成
。ǘ┥淌路赏贫ǖ念愋
三、商事法律推定的價值取向及理論基礎
。ㄒ唬┥淌路赏贫ㄕ蔑@了商法追求交易迅捷、高效的價值理念
。ǘ┥淌路赏贫夹g能矯正信息不對稱引起的利益失衡,體現(xiàn)實質公正
。ㄈ┥谭ㄍ庥^主義理論蘊含著法律推定的立法技術需求
四、商事法律推定性質、地位及適用
。ㄒ唬┥淌路赏贫ǖ男再|
(二)商事法律推定在商法中的地位
。ㄈ┥淌路梢(guī)范的適用
五、我國商事法律推定評析
。ㄒ唬┪覈淌路赏贫ㄟm用的范圍
。ǘ┪覈淌路赏贫ǖ闹饕螒B(tài)
。ㄈ┪覈淌峦贫ǖ牧⒎ㄈ毕菁捌淇朔
六、結論
第二章 商法擬制的類型化研究與價值評判
一、引言
二、法律擬制的方法、本質與功能
。ㄒ唬┓蓴M制:法律規(guī)范創(chuàng)制的重要技術之一
(二)法律擬制的本質與功能
三、商事法律擬制的類型考察與解析
。ㄒ唬⿺M制法理、司法擬制與法定擬制
。ǘ┩贫ㄊ綌M制與非推定式擬制
。ㄈ┥淌路ǘ〝M制的進一步類型化分析
四、商事法律擬制價值取向的正當性
五、我國商法擬制技術運用評析
六、結論
第三章 金融消費者身份的擬制性與傾斜保護機制創(chuàng)新
一、引言
二、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保護對象界定的依據
。ㄒ唬┙缍ń鹑谙M者的思路
(二)金融消費者界定的方式與依據
三、金融消費者傾斜保護的法律措施
(一)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原則
。ǘ┍Wo金融消費者具體措施的法律設計
四、建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創(chuàng)新爭議解決機制
(一)建立獨立的金融消費者保護機構
(二)創(chuàng)新金融消費爭議解決機制,有效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利益
五、結論
第二篇 商法體系構建技術
第四章 論現(xiàn)代商法的立法基點和表現(xiàn)形式
一、關于中世紀商人法和近代商法立法基點的反思
(一)商人階層是中世紀商人法產生和發(fā)展的階級基礎
。ǘ╆P于近代商法立法基點的檢討
二、現(xiàn)代商法立法基點的重新定位
三、商法的獨立性及其表現(xiàn)形式
四、完善我國商法體系的路徑選擇
第五章 論我國商法體系的建構技術
一、商法體系構建模式的技術分析
(一)民商分立體例下的商法體系
。ǘ┟裆毯弦惑w例下的商法體系
(三)單行法形成的商法體系
。ㄋ模┤N商事立法模式的比較優(yōu)勢
二、商法體系營造的方法與商法體系的評價標準
。ㄒ唬┥谭w系的營造方法
。ǘ┥谭w系的評價標準
三、我國商法體系的技術缺陷及其成因
。ㄒ唬┟穹ǖ渲苽渲懊瘛⑸谭ㄖg的關系缺乏法律定位
。ǘ┥淌铝⒎ㄉ胁唤∪,仍然留有空白地帶
(三)整個商法大系統(tǒng)與單行法子系統(tǒng)缺乏連接紐帶
。ㄋ模﹥H有實質意義的商法體系,缺少整體的可綜覽性
四、我國完善商法體系的法技術思考
。ㄒ唬┩晟莆覈谭w系應處理好兩大關系
(二)健全我國商法體系路徑選擇
第六章 中國特色商法體系評估與構建技術反思
一、引言
二、我國商法體系形成的基本評價
(一)我國商法體系的三維透視
。ǘ┪覈谭w系形成的標準化評析
三、我國商法體系形成的歷史背景和建構特點
。ㄒ唬┪覈谭w系形成于經濟體制改革轉型時期
。ǘ┪覈谭w系的建構特點
四、我國商法體系建構技術的檢討
。ㄒ唬┥谭w系仍然不健全
(二)商法規(guī)范之間的有機統(tǒng)一和協(xié)調性不夠
五、我國商事法律體系完善的立法技術反思
。ㄒ唬┩晟莆覈谭w系的理念和目標
。ǘ┩晟莆覈谭w系的途徑
。ㄈ┩晟莆覈谭w系的著力點
六、結論
第七章 論民法典的體例對商法現(xiàn)代化的影響
一、私法法典化與私法現(xiàn)代化
。ㄒ唬┧椒ǚǖ浠c現(xiàn)代化的目標與路徑
(二)私法現(xiàn)代化的理論依據
。ㄈ┟穹ㄅc商法現(xiàn)代化的非同步性
二、民法典、商法典分立與商法現(xiàn)代化
三、民商合一法典與商法現(xiàn)代化
四、民法典與民、商單行法并存及商法現(xiàn)代化
五、我國民法典體例的選擇與商法現(xiàn)代化的現(xiàn)實路徑
(一)民法典與民、商單行法并存是我國民法典編纂的現(xiàn)實選擇
。ǘ┟穹ǖ渑c民、商單行法并存是我國商法現(xiàn)代化的客觀要求
第三篇 商法類推方法
第八章 論商法類推適用的依據、范圍和正當性
一、法律類推適用的內涵界定及其辨析
(一)法律類推適用的內涵界定
。ǘ┓深愅七m用與法律解釋
二、對法律類推適用在不同法域中地位的透視
。ㄒ唬┕ㄅc私法領域的類推:一種制度兩種態(tài)度
。ǘ┐箨懛ㄏ蹬c英美法系的類推適用:截然不同的定位
三、商法類推適用的依據與適用范圍
(一)禁止司法沉默原則
。ǘ┦跈嗍筋愅七m用規(guī)范
。ㄈ┥谭ㄖ蓄愅七m用的范圍
四、商法類推適用的正當性
。ㄒ唬┥谭愅七m用的條件
(二)商法類推適用的事實判斷與價值判斷
。ㄈ┓ü僮杂刹昧繖嗟南拗
第九章 類推適用《公司法》第20條:揭開實際控制人的面紗
一、引言
二、公司面紗背后的主體
。ㄒ唬┕久婕喌臉嫵杉捌鋬擅嫘
。ǘ┓蛛x原則:公司面紗存在的合法前提
。ㄈ┦芄久婕啽幼o的主體范圍
三、揭開公司面紗責任主體的條件與范圍
。ㄒ唬┙议_公司面紗責任主體須是公司的控制者
。ǘ┛刂普邔嵤┝藶E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責任的行為
。ㄈ┛刂普邔е鹿緜鶛嗳说膫鶛酂o法實現(xiàn)
四、實際控制人應為揭開公司面紗的適格責任主體
。ㄒ唬⿲嶋H控制人有能力濫用公司人格和有限責任
。ǘ⿲嶋H控制人不適用揭開公司面紗將產生法律漏洞
(三)對實際控制人應類推適用揭開公司面紗的規(guī)定
五、結論
第四篇 商法解釋與裁判方法
第十章 論外觀主義思維模式與商事裁判方法
一、外觀主義法理及其立法思維模式特征
(一)外觀主義法理及其構成要素
。ǘ┩庥^主義法律規(guī)范的思維模式特征
二、外觀主義對商事審判尋找和選擇適用法律規(guī)范的要求
三、外觀主義與商事裁判的事實、法律判斷
四、外觀主義與商事裁判的價值判斷及利益平衡
第十一章 公司創(chuàng)制章程條款效力的司法認定
一、引言
二、公司創(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含義、方法與地位
。ㄒ唬┕緞(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含義
。ǘ┕緞(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方法
。ㄈ┕緞(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法源地位
三、公司創(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法律空間
。ㄒ唬┕緞(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自由
(二)公司創(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限制或禁止
四、公司創(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性質及對其效力的支配
。ㄒ唬┕菊鲁绦再|諸學說評述
。ǘ┕緞(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合同性質及其效力解釋路徑
(三)公司創(chuàng)制章程條款的自治法規(guī)性及其效力解釋路徑
五、公司創(chuàng)制章程條款效力的司法認定
。ㄒ唬┡袛喙緞(chuàng)制章程條款效力的一般原則
。ǘ┕菊鲁虅(chuàng)制條款效力的個案認定方法
六、結語
第十二章 股權善意取得依據與法律適用
一、引言
二、股權善意取得的依據:從物權到股權
三、股權善意取得的前提要件:從股權變動到無權處分股權
。ㄒ唬⿵奈餀嘧儎涌垂蓹嘧儎
。ǘ┕蓹嗟臒o權處分及善意取得的適用范圍
四、股權善意取得構成要件及法律效力
。ㄒ唬┕蓹嗯c物權善意取得的共性與差異
(二)股權善意取得的法律效力
五、結論
第十三章 股東違反出資義務與公司債權人求償路徑
一、引言
二、股東出資義務的性質與資本繳納制度
。ㄒ唬┕蓶|出資義務的性質
。ǘ┕蓶|出資義務與資本繳納制度
三、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情形與后果
(一)股東違反出資義務的類型
。ǘ┕蓶|違反出資義務的后果
四、股東違反出資義務對公司債權人的責任
。ㄒ唬┊敼揪哂袃敻赌芰r,股東只對公司承擔責任
。ǘ┊敼静痪邇敻赌芰r,才觸發(fā)股東對債權人的責任
五、債權人對違反出資義務股東行使追索權的路徑探析
。ㄒ唬﹤鶛嗳舜磺髢敊
(二)債權人越過公司直索求償權
。ㄈ﹤鶛嗳朔裾J公司人格求償權
六、結論
后 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