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 價:92 元
叢書名:抗日戰(zhàn)爭時期中國人口死亡和損失調研叢書
- 作者:李忠杰,李蓉,姚金果 等 編
- 出版時間:2016/1/1
- ISBN:9787509832387
- 出 版 社:中共黨史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K265.07
- 頁碼:707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開
中國是受戰(zhàn)爭摧殘*為嚴重的國家。從1931年到1945年的14年間,日本侵略者先后占領了東北、華北、華中、華南等大片中國*重要的經濟政治文化戰(zhàn)略地區(qū)。在整個戰(zhàn)爭進程中,日軍到處屠殺、焚燒、搶掠、奸淫,使中國人民的生命財產慘遭蹂躪;大量使用生化武器,進行殘酷的細菌戰(zhàn)和化學戰(zhàn);把大批中國平民和俘虜當作細菌和毒氣的試驗品;對無辜的中國平民施放毒氣,或在河流、湖泊、水井中投毒;掠走大批中國勞工,強迫他們筑路、開礦、拓荒,從事大型軍事工程,使其大批凍、餓、病、累而死;強征中國婦女作為“慰安婦”,嚴重殘害婦女的身心健康;對抗日根據地實行“燒光、殺光、搶光”政策,企圖摧毀抗戰(zhàn)軍民起碼的生存條件;在許多地方還制造了一系列觸目驚心的大慘案。直至今天,曰本侵略所造成的后果還難以完全消除,日軍遺留的毒氣彈還不時地威脅著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
發(fā)生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的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是中華民族抵抗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的一場規(guī)模巨大的戰(zhàn)爭,是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東方主戰(zhàn)場,是近代以來中國反對外敵入侵取得完全勝利的民族解放戰(zhàn)爭。中國人民抗日戰(zhàn)爭的勝利,成為中華民族由衰敗走向振興的重大轉折點,也對世界各國人民取得反法西斯戰(zhàn)爭的勝利、爭取世界和平的偉大事業(yè)產生了巨大影響。
這場戰(zhàn)爭,作為世界反法西斯戰(zhàn)爭的一部分,從根本上來說,是反法西斯正義力量與法西斯侵略勢力之間的一場大決戰(zhàn),是文明與野蠻的一場大搏斗。日本侵略者,站在法西斯陣營一邊,不僅與中國人民為敢,而且與世界人民為敵,肆意踐踏人類的公理和正義,企圖以殘暴殺戮的手段,將中華民族置于自己的鐵蹄之下。日本侵略者先后占領了中國、東南亞、南亞、大洋洲許多國家的領土,殺害居民,掠奪物資,強征勞工,施放毒氣,蹂躪婦女和兒童,毀壞和竊取文物,造成了大量人員和財產的損失,給中國人民和亞洲其他許多國家人民留下了巨大的創(chuàng)傷,給世界文明造成了空前的破壞。
中國是受戰(zhàn)爭摧殘最為嚴重的國家。從1931年到1945年的14年間,日本侵略者先后占領了東北、華北、華中、華南等大片中國最重要的經濟政治文化戰(zhàn)略地區(qū)。在整個戰(zhàn)爭進程中,日軍到處屠殺、焚燒、搶掠、奸淫,使中國人民的生命財產慘遭蹂躪;大量使用生化武器,進行殘酷的細菌戰(zhàn)和化學戰(zhàn);把大批中國平民和俘虜當作細菌和毒氣的試驗品;對無辜的中國平民施放毒氣,或在河流、湖泊、水井中投毒;掠走大批中國勞工,強迫他們筑路、開礦、拓荒,從事大型軍事工程,使其大批凍、餓、病、累而死;強征中國婦女作為“慰安婦”,嚴重殘害婦女的身心健康;對抗日根據地實行“燒光、殺光、搶光”政策,企圖摧毀抗戰(zhàn)軍民起碼的生存條件;在許多地方還制造了一系列觸目驚心的大慘案。直至今天,曰本侵略所造成的后果還難以完全消除,日軍遺留的毒氣彈還不時地威脅著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
日本侵略者的罪行,違背了起碼的人類良知和國際公法,不僅是對人權和人道主義的踐踏,而且是對人類文明的挑戰(zhàn)。它決不是如某些日本右翼分子所說是解放亞洲和太平洋地區(qū)人民的行動,而是亞洲和太平洋地區(qū)歷史上最黑暗的一幕,是人類文明史上的一場浩劫。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根據《波茨坦公告》的規(guī)定,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在東京對日本首要戰(zhàn)犯進行了國際審判,確認侵略戰(zhàn)爭為國際法上的犯罪,策劃、準備、發(fā)動或進行侵略戰(zhàn)爭者為甲級戰(zhàn)犯。此外,盟軍還在馬尼拉、新加坡、仰光、西貢、伯力等地,對日本的乙、丙級戰(zhàn)犯進行了審判。中國也先后對日本的有關戰(zhàn)犯進行了審判。這些審判,與歐洲的紐倫堡審判一起,使發(fā)動侵略戰(zhàn)爭的罪犯受到了應有的懲處,代表了全世界一切愛好和平人民的共同愿望。這是正義的審判,歷史的審判!這一審判的結果是不容挑戰(zhàn)的!
策劃和制造當年這場戰(zhàn)爭的,是一小撮日本軍國主義和法西斯分子。而日本人民,從根本上來說,也是受害者。所以,日本人民也用不同方式對這場戰(zhàn)爭進行了抵制和反抗。不少參加侵華戰(zhàn)爭的士兵認識到戰(zhàn)爭的性質,幡然悔悟,積極參加了國際和日本國內的反戰(zhàn)活動。
總序
《抗日戰(zhàn)爭時期中國人口傷亡和財產損失》課題調研工作規(guī)范和要求
一、貴州省抗日戰(zhàn)爭時期人口傷亡和財產損失
調研報告
(一)調研工作概述
(二)全國抗戰(zhàn)前及戰(zhàn)爭中貴州省經濟社會簡況
(三)日軍侵略貴州的主要罪行
(四)人口傷亡情況
(五)財產損失情況
(六)結論
調研報告附表
二、資料
(一)檔案資料
(1)貴州防空處每月經常費支付預算書(1937年8月17日)
(2)貴陽防空演習經費支付預算書(1937年8月17日)
(3)貴州省防空協會購置防毒器具等預算表(1937年8月17日)
(4)議決省府捐款慰勞淞滬南口抗戰(zhàn)將士的申請(1937年8月20日)
(5)議決財政廳關于本省省內外各級公務員各公立學校教職員攤募救國公債辦法及關于撥款援助上海慈聯救災會的申請(1937年9月14日)
(6)貴州省政府委員會第375次會議議程(議決關于救國公債等事項的報告)(1937年10月19日)
(7)議決建設廳保安處秘書處關于籌建防空壕及預設防空偽裝工料費及動支方式的申請(1937年10月26日)
(8)建設廳關于修建各處防空壕所需經費的申請(1937年10月26日)
(9)貴州國民軍事訓練委員會關于核發(fā)新增人員經費的申請(1937年10月26日)
(10)議決秘書處關于省救護委員會經費的申請(1937年11月16日)
(11)議決支付抗敵后援會關于軍事救護訓練班經費的申請和建設廳關于建筑省府各廳處防空壕設計圖及工料費的提案(1937年11月19日)
(12)郭思演關于設立警報專用電臺所需經費及運費的申請(1938年2-5月)
(13)議決協濟委員會關于成立鎮(zhèn)遠散兵游勇收容所及省會警察局
關于增加救濟慰勞捐月支經費的請示(1938年6月-1939年4月)
(14)抗敵后援會關于為過境之五十八軍發(fā)放服裝所需費用的
申請(1938年6月-1939年4月)
(15)議決貴定縣政府、軍管區(qū)司令部、中央賑濟委員會運送
(2)貴陽市市民何佳齡的證言及照片
(3)貴陽市市民楊麗容的證言
(4)貴陽市市民孟昭慈的證言
(5)貴陽市市民趙繼昌的證言
(6)獨山縣熊慶興證言
(7)獨山縣李白于證言
(8)獨山縣袁朝陽證言
(9)都勻市蒙世花證言
(10)獨山縣周錦江證言
(11)三都縣潘玉昌證言
(12)三都縣潘芝明證言
(13)三都縣潘老阡證言
(14)三都縣潘秀德證物證言
三、大事記
后記
總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