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套書是中國音樂考古學的第一部重典,由中國藝術研究院、國家文物局、中國社會科學考古研究所、中國科學院聲學研究所組織,由全國數百名音樂、考古、歷史學界的專家編纂,是國家社會科學重點研究項目。所收錄的文物包括:大量考古發(fā)現的和傳世的各種古代樂器舞具,反映音樂內容的器皿飾繪、磚雕石刻、紙帛繪畫、俑人泥塑、洞窟壁畫、書譜經卷等等。全書分省編寫,第一期工程已出版10冊(12卷),第二期工程已出版湖南卷、內蒙卷。
《中國音樂文物大系》終于迎來了其續(xù)編的問世。
《中國音樂文物大系》作為國家“七五”社會科學重點研究項目,自1988年由先師黃翔鵬先生立項至今,已經歷了長達18年的曲折歷程。追溯著名的音樂家呂驥、考古學家夏鼐的首倡之功,已近三十載。逝者如斯夫!
本書之所以還要有一個“續(xù)編”,實為時勢使然。18年歷程的本身,已充分說明問題。作為一個國家科研項目,一般周期不能超過3年。但是作為一部“中國音樂文物資料總集”這樣的鴻篇巨制,豈是三二年內可以完成的?項目的階段性成果,即已出版的《中國音樂文物大系》前12卷,曾匯集了全國數以百計的音樂學、考古學、歷史學方面專家指導或參與編撰工作.其工程之浩大,工作之艱巨,不難想象,實在難以在國家現行的科研體制所框定的計劃中實施。所以1998年,筆者不得不以“中國音樂文物大系Ⅱ期工程”的名義,申報為國家“九五”藝術科學重點研究項目;并且在兩年以后的2000年,又不得不如期“結題、驗收”,于是就有了現在的“續(xù)編”。結題歸結題,驗收是驗收,從行政管理角度,續(xù)編已經完成;但實際的編撰和出版工作一如既往,直至今日。預計自今年起,以每年出版二至三卷的速度,續(xù)編的出版工作還要持續(xù)數年。如要出齊全國內地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的分卷,甚至加上港、澳、臺和海外等各卷,以及長期地修訂和補遺,是否還要有“Ⅲ期工程”,很值得考慮。
1988年7月,我承擔項目《湖北卷》主編工作的時候,翔鵬師對這個項目的性質及其終端成果,有過明確的意見:“《中國音樂文物大系》的性質,是‘集成’而不是‘精選’!”所以我在編定首卷《湖北卷》,以及后來長期主持《中國音樂文物大系》項目,先后起草《中國音樂文物大系編撰體例》、《中國音樂文物大系工作條例》、《中國音樂文物大系音樂文物命名法》、《中國音樂文物大系音樂文物分類方法》等一系列文件時,堅定地貫徹了先生的思想。1996年《湖北卷》面世之際,先生對該書的內容和形式均表贊同,并在重病之中專為該書撰寫了前言。1997年5月,先生不幸與世長辭。筆者在其后多年的工作中,自始至終堅持了“集成”的方針。
繼《湖北卷》之后,北京、陜西、天津、上海、江蘇、四川、河南、新疆、甘肅、山西等省(市、區(qū))各卷陸續(xù)出版。待到《山東卷》出版時,時間已經到了公元2001年年底。12個省卷分10冊裝訂,共收錄了文字及數據資料近200萬言,彩色、黑白照片及各類拓片、線描圖5000余幅。該書采用全彩印刷,八開本豪華裝幀,以盡可能博大的氣派,再現我國優(yōu)秀的民族音樂文化遺產,可以說是中國有史以來規(guī)格最高、規(guī)模最大的一套專業(yè)音樂書籍。1999年,《中國音樂文物大系》獲得了第四屆國家圖書大獎,2005年又獲得了第二屆文化部文化藝術科學優(yōu)秀成果一等獎。這是社會對包括翔鵬師和我在內的全體工作人員的肯定和最高的獎賞。
Ⅱ期工程自1998年立項以來,總編輯部全面繼承了前期的宗旨、體例和工作方法,并繼續(xù)得到了國家財政支持和國家文物局及有關省、市文博部門的協助,實現了預期的目標。當然,要讓這部續(xù)編一一擺上書架,無疑是一副歷史的重擔。續(xù)編給后人留下的,同樣應該是一筆有用的學術財富,而不能是一種難以彌補的遺憾。
本書收錄的文物包括:大量考古發(fā)現的和傳世的各種古代樂器、舞具,反映音樂內容的器皿飾繪、雕磚石刻、紙帛繪畫、俑人泥塑、洞窟壁畫、書譜經卷等等。所收錄的文物中,不乏歷見著錄的傳世名器,也不乏聞名于史的重大考古發(fā)現;但更多的是以往鮮為人知的文物,它們在本書中是第一次集中面世。這些文物的年代,從約10000年前的新石器時代直到清代末期。充分體現了中國音樂文化的源遠流長和豐富多彩。作為中國音樂考古學方面的一部重典,它對中國音樂史學的推動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