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課概論
物成而麗,交錯發(fā)形,分動而明,剛柔判象,在物僉然,文亦猶之。惟是捈欲通嚍,纮埏實同,偶類齊音,中邦臻極。何則?準聲署字,修短揆均,字必單音,所施斯適。遠國異人,書違頡誦,翰藻弗殊,侔均斯遜。是則音泮輊軒,象昭明兩,比物丑類,泯踦從齊,切響浮聲,引同協(xié)異,乃禹域所獨然,殊方所未有也。
此一則明儷文律詩為諸夏所獨有,今與外域文學競長,惟資斯體。
《易大傳》曰:“物相雜故曰文。”《論語》曰:“郁郁乎文哉!庇伞兑住分f,則青白相比、玄黃厝雜之謂也;由《語》之說,則會集眾彩、含物化光之謂也。嗣則洨長《說文》,詁逪相詮;成國《釋名》,即繡為辟。準萌造字之基,顧正名之指,文匪一端,殊途同軌。必重明麗正,致飾盡亨,綴兆舒疾,周旋矩規(guī),然后考命物以極情性,觀形容以況物宜,故能光明上下,劈措萬類,未有志白賁而翰如,執(zhí)素功以該繢事者也。
中國中古文學史講義此一則申明文詁,俾學者顧名思義,非偶詞儷語,弗足言文。
文區(qū)科臬,流衍萬殊:董賈摛詞,未均羨絀;彥和綜律,始闡音和。清濁周疏,間世斯審,后賢所訚,古或未昭。何則?人性之能,別聲被色而已。聲弗過五,而生變比音,弗可勝奏;色弗過五,而成文不亂,不可勝宣。故舞佾在庭,方員自形,蕤賓孔和,林鐘遐應,因物而作,或秉自然。至若龍璪齊暉,上下異昭,笙鏞節(jié)律,間代而鳴,彰彩諧音,率繇世巧。由是而言,前哲因情以緯文,后賢截文以適軌。故沉思翰藻,今古斯同,而美媲黃裳,六朝臻極。挽近論文,恒以后弗承前為詬,然六爻之位,皆繇左右,剪偶隆奇,曷云成列?況周冕玉藻,前后邃延,驟易夏收,必乖俯仰。至于律呂宮商,雖基沈淪,然錫鑾失和,雖有金輅樊纓,末由昭其度,雙璜錯鳴,雖有缊韨幽衡,末由侜其娓。故文而弗儷,治絲以棼之說也;儷不和律,琴瑟壹之說也。
此一則證明齊梁文詞于律為進,弗得援后世弗程律之作,上薄齊梁。
著誠去偽,從質舍文,兩詞頗似,旨弗同科。世儒瞀猶,以質詮誠。不知說而麗明,物睽斯類,明不可息,冥升奚貞?古入公門,必彰列彩,雜服是習,不愆安禮;瘕埧少v,於昔蔑聞。夫蔑席之平,素衣之襮,猶必畫純鑠其華,朱繡煒其裼,況于記久明遠,經(jīng)緯天地者乎?孔崇先進,旨主刺時,故有質無文,葛盧垂貶。質果可復,則是彪蒙匪吉,虎炳匪孚,子羽未可休,棘成未足絀也。又隋唐以前,便章文筆,五代而降,捊類翕觀。裋褐在躬,襲蒙袞裳之名,土是飯,因云雕俎可齊。董仲舒有言:“名生于真,非其真,弗以為名!北池收婷,此萬民所由喪察也。
此一則詮明沉思翰藻,弗背文律,歸、茅、方、姚之倫,弗得以華而弗實相訾。
文崇六代,惟主考型。若夫宣究流衍,撢引緒耑,習肄所及,兩漢實先。譬之大饗,丹漆絲纊,庭實旅陳,蒲越稿鞂,兼昭貴本,于禮有然,庸傷翩反?況復嫻習雅故,底究六籍,揚、馬、張、蔡,各臻厥茂,伐柯取則,執(zhí)一封域,率迪眾長,或庶幾焉。
此一則明六朝以前之文,必當研習。
第二課文學辨體
此篇以阮氏《文筆對》為主,特所引群書,以類相從,各附案詞,以明文軌。
《晉書·蔡謨傳》:文筆論議,有集行于世。
《宋書·傅亮傳》:高祖登庸之始,文筆皆是記室參軍滕演,北征廣固,悉委長史王誕。
《北史·魏高祖紀》:有大文筆,馬上口授。
《魏書·溫子昇傳》:臺中文筆,皆子昇為之。
《北史·溫子昇傳》:張皋寫子昇文筆,傳于江外。
《北齊書·李廣傳》:畢義云集其文筆十卷。
《陳書·陸琰傳》:其所制文筆多不存本。
《陳書·劉師知傳》:工文筆。
《陳書·徐伯陽傳》:年十五以文筆稱。
據(jù)上九證,知古云文筆,猶今人所云詩文、詩詞,確為二體。
《南史·顏延之傳》:宋文帝問延之諸子才能。延之曰:“竣得臣筆,測得臣文!
據(jù)上一證,知文之與筆,弗必兩工,猶今工文者,弗必工詩也。
梁元帝《金樓子·立言篇》云:夫子門徒,轉相師受,通圣人之經(jīng)者謂之儒。屈原、宋玉、枚乘、長卿之徒,止于辭賦,則謂之文。今之儒,博窮子史,但能識其事,不能通其理者,謂之學。至如不便為詩如閻纂,善為章奏如伯松,若此之流,泛謂之筆;吟詠風謠,流連哀思者謂之文。
又云:筆,退則非謂成篇,進則不云取義,神其巧惠(案:惠、慧古通),筆端而已。至如文者,惟須綺縠紛披,宮徵靡曼,唇吻遒會,情靈搖蕩。而古之文筆,今之文筆,其源又異。
劉勰《文心雕龍·總術篇》云: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
據(jù)上三證,是偶語韻詞謂之文,凡非偶語韻詞概謂之筆。蓋文以韻詞為主,無韻而偶,亦得稱文。《金樓》所詮,至為昭晰。
《漢書·樓護傳》:長安號曰“谷子云筆札”。
《梁書·任昉傳》:尤長載筆。
《南史·沈約傳》:彥昇工于筆。
《陳書·徐陵傳》:國家有大手筆,皆陵草之。
《陳書·陸瓊傳》:討周迪、陳寶應等,都官符及諸大手筆,并敕付瓊。
《唐書·蔣偕傳》:三世踵修國史,世稱良筆。
據(jù)上六證,是官牘史冊之文,古概稱筆。蓋筆從“聿”聲,古名“不聿”,“聿”、“述”誼同。故其為體,惟以直質為工,據(jù)事直書,弗尚藻彩。《禮·曲禮篇》曰:“史載筆。”孔修《春秋》亦曰“筆則筆,削則削”。后世以降,凡體之涉及傳狀者,均筆類也。陸機《文賦》,詮述詩賦十體,弗及傳記,亦其明征。
《南史·孔珪傳》:與江淹對掌辭筆。
《陳書·岑之敬傳》:雅有辭筆。
據(jù)上二證,均辭筆并言,“辭”字作“詞”,“詞”與“文”同!墩f文》云:“詞,意內而言外也!薄吨芤·乾文言》曰:“修辭立其誠。”又《系辭上》曰:“系辭焉以盡其言。”修飾互文,系輟同情,是詞之為體,迥異直言。屈宋之作,漢標《楚辭》,亦其證也。是知六朝之辭,亦以偶語韻文為限。
《梁書·劉潛傳》:字孝儀,秘書監(jiān)孝綽弟也。綽常曰“三筆六詩”,三即孝儀,六孝威也。
《梁書·庾肩吾傳》載簡文《與湘東王論文》曰:詩既若此,筆又如之。
《北史·蕭圓肅傳》:撰時人詩筆為《文!匪氖。
《杜甫集·寄賈司馬嚴使君詩》:賈筆論孤憤,嚴詩賦幾篇。
趙璘《因話錄》:韓文公與孟東野友善。韓公文至高,孟長于五言,時號“孟詩韓筆”。
據(jù)上五證,均詩筆并言。蓋詩有藻韻,其類亦可稱文;筆無藻韻,唐人散體概屬此類。故昌黎之作,在唐稱筆;后世文家,奉為正宗;是均誤筆為文者也。
《南齊書·晉安王子懋傳》:文章詩筆,乃是佳事。
據(jù)上一證,是筆與詩、文并殊。
劉禹錫《中山集·祭韓侍郎文》:子長在筆,予長在論。
據(jù)上一證,是筆與論殊。蓋筆主直書,論則兼尚植指,故《文賦》隸論于文,于記事之體則否。
合前列各證觀之,知散行之體,概與文殊。唐宋以降,此誼弗明,散體之作,亦入文集。若從孔子正名之誼,則言無藻韻,弗得名文,以筆冒文,誤孰甚焉。又文苑列傳,前史僉同。唐宋以降,文學陵遲,僅工散體,恒立專傳,名實弗昭,萬民喪察,因并辨之。